探究福柯“国家理性”概念的三重意涵

2020-10-20 06:10王少杰
时代人物 2020年18期

王少杰

关键词:国家理性 牧领制度 政治治理 生命政治

在当下的哲学、政治学、法学、思想史以及文化批评领域,“国家理性”一词已成为颇为热门的研究术语。1527年,意大利学者乔瓦尼·博泰罗(Giovanni Botero)《关于佛洛伦萨政府的对话》一书中的论述,是学界对“国家理性”(reason of state)的首次使用。博泰罗认为,“国家理性是建立、保存和扩大统治的各种方式或手段方面的知识”,围绕这些方面,他在《论国家理性》中有着进一步的独立而系统的探讨。弗里德里希·迈内克(Friedrich Meinecke)认为,所谓的“国家理性”,是“民族行为的基本原理,国家的首要运动法则。它告诉政治家必须做什么来维持国家的健康和力量”。福柯认为,“国家理性”是治理实践的特定阶段,是权力施行的合理性根基,由此引发了生命政治的诞生。厘清“国家理性”概念,辨析其意涵,有利于探索国家治理的未来走向,对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宗教层面的“国家理性”——牧领制度

福柯在《安全、领土与人口》一书中花费了相当长的篇幅,聚焦基督教信仰对个人的治理范式。考虑到基督教信仰在西方历史有着极重要的影响,因此,从宗教根源入手寻觅“国家理性”的踪迹,也是与西方文明两希传统的一种契合。福柯指出,古代东方(指地中海东部区域,诸如亚洲的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存在着一种以牧领制度为治理范式的治理理念。治理直接面向个体,通过对人的治理,达到对整个社会的把控。不同于古希腊城邦化治理范式,基督教会内在的牧领制度对于16世纪后期诞生的“国家理性”有着更直接的影响。“国家理性不仅不是世俗化的结果,恰恰相反,它是基督教神学的产物。”

福柯认为“国家理性”诞生的宗教根源是牧领制度。“基督教中的牧领制度引发了引导、指导、带领、率领、控制和操纵人的整个艺术,这个艺术紧跟在人的后面,一步一步推动人,这个艺术的功能是要对个人和集体的整个生活及其生存的每一步都负责。”牧领制度的最终意义就在于这是一种对个体进行治理的重要范式,直接对人进行管理的叙事逻辑是牧领制度的核心逻辑,而且具有潜在的、潜移默化的治理效果。牧领制度中最关键的是关于牧羊人的意象。不同于古希腊有关于牧羊人形象的描述,福柯认为这种关于牧羊人的描述更接近“公务员”,是事务执行层面,而非古希腊城邦事务的核心。福柯认为,牧羊人意象来源于对上帝权威形象的普遍化隐喻,由此而来的治理形式就由牧羊人对羊群的治理模式,并在基督教信仰体系下,最终演化为牧师治理模式。因此,关于人的治理形式,治理主体从牧羊人发展到牧师,虽然这一过程存在着福柯所说的断裂,但对于考察“国家理性”而言,恰恰意味着对古希腊城邦传统的超越以及新发展。

通过福柯对“国家理性”之宗教根源的分析可见,古代中东的社会秩序实质上是借由牧羊人与羊群的信属关系加以呈现,牧羊活动就是引领社会发展、维系个体生存的信仰活动。如此一来,经由信仰的熏染,牧羊人对羊群的引导,具有了鲜明的个体治理特性。而把统治者视为牧羊人,并借助这一意象在一定程度上对统治、治理本身进行了神化。对个人的治理,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就是把牧羊行为作为维系社会的基础与根本。因此,牧羊人这种“似神”的治理范式,不论是对16世纪之后出现的民族政治国家治理,还是对20世纪的国家治理的转变,都有着重要的铺垫意义。

福柯对牧领制度的考察与分析,并不局限于对基督教信仰或传统的分析,而是从治理范式的角度,考察该制度背后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认为,牧羊人的治理范式完全有别于传统社会中对个体的进行管制的范式,并发展出了一种新的权力——引导权力。这种基于信仰的引导功能一直存在于西方社会,从未消弭。毋庸置疑,西方社会的每次变迁或者革新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种深刻的以信仰主导的变革因素。牧领制度在权力关系中孕育的引导权力及反作用力,是理解“国家理性”内涵发展转变的关键。“国家理性”宗教层面的解读和谱系分析,对探索社会治理模式新思路意义重大。

政治层面的“国家理性”——对人口的政治治理

治理在16世纪民族国家出现后,才正式进入政治视野,具备政治和国家的内涵。民族国家的治理已然摆脱宗教的约束,进入基于国家层面而进行统辖阶段,这一方面意味着“国家理性”内涵本身不断的精细化、复杂化,另一方也昭示了“国家理性”的践行者正式成为一种世俗的存在,是现实中的一些精打细算和深思熟虑的政治统治者。伴随着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的衰落,对牧领权力的反引导斗争,基督教牧领制度不断被转化为国家的治理体系,从而使得国家具有了对个体的治理意识,转变成为对人和人口的政治治理。外部的历史原因导致神圣罗马帝国自身的彻底陨落以及罗马教廷对欧洲各个民族地区全面控制的终结。教会和社会上围绕基督牧领引导与反抗的斗争,对16世纪的农民战争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封建势力和资本势力的冲撞直接导致了罗马帝国的解体,而新教的全面兴起,以及天主教内部的反引导势力,促使了罗马教廷自中世纪以来对个体灵魂普遍治理的结束。

个体自我意识的回归,加速了基督教牧领制度对个体灵魂控制的终结。福柯认为,自中世纪以来的就消失的哲学理性传统在16世纪实现了回归,回归的标志就是笛卡尔的认识论。伴随着笛卡尔认识论的传播,人们在接受或者反抗牧领引导的时候,就具有思考自我、反思自我的理性能力:“如何自我引导?要给自己什么样的规则,才能做到应有的自我引导;才能相对于别人,引导自己,并处理好和别人的关系;……把灵魂引向该去的地方,当然的是指灵魂的救赎,还能把灵魂引向真理?”当基督教会不再独断地拥有對个体之精神的引导权力后,上至教廷、下至普通牧师对于社会公共的引导责任也就相应地被民族国家的君主所承担。

早在经院哲学时期,托马斯·阿奎那就论证了封建君主治理形式的存在及其合理性。“国王,就是‘治理一个城邦或者一个省份的人们的那个人,为的是公共利益,是治理人民的那个人。”阿奎那通过类比对君主治理进行了阐释:其一,把君主对臣民的治理类比为上帝的治理。在宗教层面,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归上帝进行治理,那么君主对臣民的统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上帝的治理行为的模仿;其二,把君主治理行径的连续性类比为上帝治理行径的连续性。君主在实施引导时,与上帝的信仰引导一样,有着连续性和一贯性,哪怕这其中有着反引导力的存在。其三,把君主治理的目的类比为上帝对万物治理的目的。上帝通过引导的力量,将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体都凝聚在一起,避免了四分五裂。君主管理公共事务时同样如此,他需要通过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统一,避免个体利益的泛滥。自中世纪末期,牧领制度对于个体人的引导权力逐步转移到君主手中,“这个从君主权到治理性只能被看作是从上帝到人们的连续性体现,属于带引导的‘政治秩序。”对于阿奎那试图关联起信仰与政治的做法,福柯认为,阿奎那搭建的是一条从“神学”到“宇宙”的连续性治理范式。三种类比,从实质上看,体现的正是阿奎那信仰中所蕴藏的自然法体系,不仅为传统信仰下的牧领危机找到合理的缓解出口,也为世俗政权取代正统信仰进行国家治理行径提供了治理的合法性基础。

“国家理性”发展的启示

“国家理性”自诞生至今,没有统一的概念限定,且一直处于发展之中。通过对福柯关于“国家理性”三重意涵在西方发展史的谱系分析,可以看到,“国家理性”与牧领制度、君权制度以及公共管理之间的融汇与更迭,这对于探索治理模式的合理性问题及未来走势具有方向性启示作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福柯通过考察17世纪的欧洲史发现,“国家理性”对于国家内在的要求逻辑必然导致国家之间的竞争。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消亡,罗马天主教会的普世性正在消解。福柯认为欧洲这种巨变彻底的改变了西方社会对于“国家”以及治理的认知。在神学的权威面纱被掀去之后,欧洲人发现国家是复数的,并且永远是复数的,所以欧洲国家之间必然存在着竞争。

关于“国家理性”的理解由此拓展到关于国际关系的考量,不再局限于单一国家内部治理。福柯聚焦于欧洲国家之间的竞争关系,并引入了“力量”的概念,由于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欧洲社会也发展出了物理科学的力学。就某个角度而言,国家政治之间的竞争与物理科学方面的力学有着相似的共通之处。罗马帝国解体之后的欧洲诸国关系处在一种政治力学的场域中,福柯把这种力学的场域作为分析“国家理性”运行机制的基础。“新的治理合理性的真正问题,不那么是或者不仅仅是在一般秩序下保护国家的问题,而是在某种力量关系之中保护国家,是保护、维持或发展一种力量的动力学……我认为要发挥一种现在主要在力量的动力学基础上要被定义的政治理性……只有在力量的合理化基础上才能理解”。可见,福柯试图运用力学的原理来理解欧洲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均势,其基于力量场域建构的国家治理乃是他探讨新政治科学中“国家理性”的新基础。

注释

[1][意]奎恰迪尼:《关于佛罗伦萨政府的对话》,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9页。

[2]时殷弘:《马基雅维利主义》,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3]侣化强:《国家理性的神学起源》,《人大法律评论》,2016年第一辑,第337页。

[4]莫伟民:《权力拯救灵魂?—— 福柯牧领权力思想探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5期,第41-48页。

[5][德]佛里德里希·迈内克:《马基雅维利主义》,時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51页。

[6]圣托马斯·阿奎那:《论国王》(De regno),《全集》(Operaomnia),卷42,罗马,1979年,第34页。转引自:米歇尔·福柯著:《安全、 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05页。

[7]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06页。

[8]刘玮:《马基雅维利与现代性》,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 36页。

[9]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21页。

[10]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17页。

[11]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18页。

[12]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09页。

[13]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79页。

[14]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79页。

[15]谢维杨:《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页。

[16]米歇尔·福柯著:《安全、领土与人口》,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