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霞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 基建项目 会计核算 代建制
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事业也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对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国家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但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还为基建会计核算的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等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记录。
(一)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项目会计核算
2013年1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开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对于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规定如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该按照国家有关对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2016年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2018年颁布了全系会计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基建项目新旧衔接规定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