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彩玲
摘 要:国有林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已满周年,质疑声音伴随改革左右。正确认识林场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和意义,才能不断完善核算体系,助力林业系统改革大业。
关键词:国有林场 政府会计制度
根据《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财会【2018】11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国有林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新制度伊始,由于实操过程中的层层困难,国有林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断遭到质疑。正确认识林场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和意义,才能不断完善核算体系,助力林业系统改革大业。
一、制度变革的原因
(一)从国有林场的性质剖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财务管理体制上进行了改革,大部分的国有林场成为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方面,为了保障林场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建设任务,国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扶持,林场的生产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也列入国家事业编制;另一方面,国有林场需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以保障差额拨款外的运营。实质上,林场实行的是事业性质差额拨补的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林场性质,决定了核算体系。首先,林场享受部分财政资金扶持,需要根据预算会计要求,全面核算财政资金的来源及去向,需要有完整的核算过程,以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其次,林场实质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殊形式,必须要有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核算,全面反映林场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细化成本核算,提取数据用以为生产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