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行政裁决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它具有高效、简易、专业的优势,是行政机关在处理社会矛盾时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目前我国行政裁决制度不论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制度设计方面都还是不完善的,这限制了行政裁决制度在管理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本文将从行政裁决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目前行政裁决制度存在的弊端,并对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的具体措施进行思考。
关键词:行政裁决;制度完善;纠纷解决
一、行政裁决制度概述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理论界目前对行政裁决并没有给予确切的概念,广义说认为,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照某种法律规定和步骤,针对相对人特定的权利义务,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这也包括了对行政争议的解决。狭义说则主张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经由法律授权解决民事争议的相关活动。目前的通说为狭义说,具体而言,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机关经由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无关合同,但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裁决的特征。
1.对象特定性。传统观点认为,行政裁决的对象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如矿产权属纠纷、土地、森林权属纠纷等,但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笔者认为行政裁决对象的内涵应当适度扩大。
2.法定性。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必须具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才可行使,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