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文明与文明养狗

2020-10-28 09:32官秀镇
杂文月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养狗现代文明狗狗

官秀镇

本文的标题看似有点咬口,似乎在绕口令。“文明养狗”好理解,“养狗的文明”咋说?

何谓“养狗的文明”?溯源此说,还得从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谈起。狗向来在畜禽之列,这回第一次从《目录》中移出。也就是说,狗已从畜禽中解放出来了。狗不属畜禽,难道它属野生保护动物?当然不是。据农业农村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狗身份的变化,意味着狗获得了特别的地位,今后不再提倡养殖食用了。说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现代文明的要求和体现。这就是所谓“养狗的文明”,或说“养狗文明”这一概念的来历。据说,农业农村部的《目录》一出来,一些养狗者爱狗者欢呼雀跃,认为如今养狗爱宠有了好的名分,名正言顺了。

笔者不是“伴侣动物”的爱宠人士,对人类文明的这一进步,没有爱宠者那么兴奋,相反,我还有些担忧起来,担心现今《目录》一出,养狗者激增,而好些宠狗者德行不配这一文明的进步,造成一个一个“狗患”,给社会安定团结、环境卫生、生态文明带来负面效应。这不是危言耸听,就拿当下笔者常常亲身所历亲眼所见的一些现象来说吧:本人居住在闹市区,区政府早有养狗管理的《通告》,明文规定市民日常休闲、早晚锻炼身体的广场列为“禁止遛狗区域”。然而,长期以来,广场仍成了犬只活動场所。白天各种宠物狗(包括烈性犬、大型犬)进进出出,晚上更是各种犬只聚会狂欢的地方。特别是一些烈性犬常在广场人群中穿梭,吓得人们特别是小孩避之不及,惊恐万状,为此常常引发骂战和纠纷。至于大街小巷遛狗不拴绳,任凭狗狗窜到路人身上,闻来闻去,使人惊吓不已;带狗出去玩,狗狗便溺,看见周围没人,不清理狗狗排泄物,让人一不留意,就踩到“地雷”,弄得满鞋都是狗屎,臭不可闻;深更半夜犬吠声声,扰得人们不得入睡;烈性犬、大型犬不牵链索,不戴嘴套,路人与狗相遇,心生恐惧……如此现象可谓司空见惯。听到的,从媒体上看到的,狗伤人事件、因狗引发的纠纷也不鲜见。笔者就从媒体上看到两则令人瞠目咋舌的新闻。一则是发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张姓先生在小区开车时意外地把一未牵绳的小型博美犬撞死,狗主人开出要车主赔偿10万元的天价。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张先生的车被狗主人锁在了自家车库里。最后闹到派出所,在民警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协议,张先生给狗主人赔偿8000元钱,拿回了自己的车。另一则是发生在江苏苏州市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在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未牵链的宠物狗。狗主人当即向车主提出了两个要求: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下跪1小时。车主经济条件较差,选择了有失人格尊严的给死狗下跪。这两则因狗引发的纠纷,不能说车主没有责任,但纠纷的起因都是因狗主人没履行文明养狗的有关规定,遛狗时未给狗拴狗链所致。

狗的身份改变,一方面是社会文明的与时俱进,跟国际接轨的体现,一方面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狗从畜禽升位为 “动物伴侣”,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进步,丰富了现代文明的内涵。然而,养狗的文明和文明养狗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当下的主要矛盾是文明养狗的问题,是“动物伴侣”的主人能否与养狗文明的进步相匹配的问题,假若“动物伴侣”的主人不配这一文明的进步,将会带来“狗患”无穷,不仅不能给现代文明添彩增色,相反有损现代文明。于是笔者期望爱宠物的人们在欢呼“文明进步”的同时,不要忘记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不要忘记加强自己社会公德的修养。如今各地都制定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或《犬类管理办法》,养狗者首先要严格遵守、履行这些条例、制度和规定,如:遛狗牵绳,大型狗戴嘴套并不随意出入公众场所;当好“铲屎官”,不管周围有人无人都要给狗捡屎;按时给狗打疫苗;遇到因狗引起的纠纷,要礼让,敢担当;乘坐电梯时要教会狗狗呆在角落里,避免陌生人受到惊吓;训练狗狗不要乱叫乱吼,尤其是在夜里,以防扰民,等等。

概而言之,期望狗身份的改变,养狗文明的进步,在给“宠物伴侣”的主人增添快乐、排除愁闷孤独的同时,能给现代文明增添悦目的色彩,千万不要给人们添愁、添烦、添堵、添怒,更不能添伤。一句话,希望养狗者别辜负了时代的进步,做一个文明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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