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的正义实现之思

2020-11-02 02:41张洪波王俊丝
戏剧之家 2020年29期
关键词:电影艺术正义

张洪波 王俊丝

【摘 要】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了司法正义的实现。电影艺术观照现实生活,彰显艺术价值,推动社会发展。法律电影《失控陪审团》中,尼克·伊斯特与蓝金·费奇之间的技术博弈对司法审判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反映出司法正义有被技术精英操纵的风险。因而,我们聚力实现社会正义、建设法治中国,须加强司法人员个人数据保护,防止数据技术滥用阻碍正义实现。

【关键词】电影艺术;数据技术;正义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29-0150-03

“一千个人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的观众会从不同维度理解同一部电影,产生对生活和艺术的多元体悟。电影作为“第七种艺术”,其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它集说教价值、娱乐价值和艺术价值于一体,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供雨露滋养,更有启发社会实践的功能。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观察,电影发展和法律进步相辅相成,一部优秀的法律电影能激发观众对所处时代进行深入思索,形成高尚的法律价值信仰,进而推动社会进步。本文拟从电影《失控陪审团》中展现的正义与技术博弈的关系,反思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与法律正义价值实现的关系,进而展现电影艺术与法治社会建设的交融关系。

一、《失控陪审团》与技术操纵下的正义

(一)电影基本信息概要

加里·弗莱德执导的《失控陪审团》改编自约翰·格里森姆199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2003年10月在美国上映,目前已在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上映。该电影主要讲述的是,在新奥尔良,证券经纪人雅各·伍德遭受枪击致死,凶手是被他解雇的前同事凯文·菲蒂,凶手枪杀了雅各·伍德后饮弹自尽。之后,雅各·伍德之妻请温道·罗尔担任律师,起诉枪支制造公司,控告他们生产销售武器导致枪支泛滥,并主张1000万美元巨额赔偿。两年后,在陪审团成员选择时,辩方审查官蓝金·费奇意图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候选人职业、饮食习惯、心理档案、病历表和宗教信仰等个人信息进行分析,确定陪审员成员并对其进行控制以操控司法审判事实裁定。期间,神秘人物尼克·伊斯特对蓝金·费奇陪审团成员选择策略进行深入分析,逆向操作成功进入陪审团。审判过程中,尼克·伊斯特与其女友玛丽紧密配合,与蓝金·费奇和温道·罗尔展开博弈,最终控制了陪审团决策,促使控方胜诉,获得了赔偿。

整部电影情节紧凑、人物形象对比鲜明、细节处理精妙,牢牢地吸引了观众,是一部很受欢迎的高质量法律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同名小说《失控陪审团》的作者约翰·格里森姆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曾从事过律师工作,因而这部小说涉及的法律现象贴近现实,能够引起受众对所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如陪审团制度和美国公民合法的持枪权行使等。

(二)技术博弈下的司法正义

了解电影所涉及美国陪审团制度能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这部电影反映的正义问题。陪审团制度来自于英国,是美国诉讼的重要组织和制度基础,具有强化公民法律意识、保障公民司法权利、促进法律公平正义实现的功能。该电影中主要涉及的是小陪审团制度,小陪审团一般由12位随机抽取的普通公民组成,采用多数同意制度对刑事、民事案件事实进行裁定,为法官进一步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尼克·伊斯特与蓝金·费奇之间的技术博弈在笔者看来是该片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影响审判结果的关键之一。

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蓝金·费奇领导的高科技小组通过技术手段对陪审团成员进行监控,对他们的职业、饮食习惯、心理档案、病历表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找准每一个人的“罩门”并施加影响,使陪审团的决策更倾向辩方。虽然,其计谋因尼克·伊斯特团队介入而失败,但观众仍然可以通过剧情看到运用科技手段对陪审团成员施加有效影响,并影响司法裁判,比如蓝金·费奇揭发其中一个陪审员隐私从而影响了他的立场。

更进一步思考,电影涉及的司法裁判体现法律的正义价值了吗?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最高价值目标,理论上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分,其中,程序正义侧重要求实现实体正义的法律程序公正合理;实体正义侧重于具体案件结果符合正义标准,二者辩证统一。如果陪审团的意志因幕后操纵者的法律信仰和正义观念不同而不同,司法的正义显然不能保证。再者,尼克·伊斯特利用违法手段进入陪审团,在程序上亦不符合程序正义要求。故电影中的正义实现有明显瑕疵。这部电影折射出的,是信息技术滥用会有碍美国陪审团制度实现法的正义价值。

联系我们所处的时代,数据技术是否会阻碍社会正义实现也值得深思。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迈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将如何影响司法正义实现和法治社会建设,是电影《失控陪审团》留给我们继续思索的跨时代课题。

二、现代数据技术对正义实现的影响窥要

正义是一种高度抽象价值取向,体现人们对社会生活中是非、善恶的肯定判断。正义的内容具有民族性和历史性,正如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在其经典著作《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概括而言,正义意味着合法权利受到保护,每个人被同等对待,合理的规则得到公正执行等,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是正义的应有之义。数字经济时代,司法正义的实现需要借助艺术、文学、法学和哲学等学科的智慧和力量。

数据技术对司法正义的实现的影响,通过研究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可见一斑。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技术,是一种融合多种现有技术的分布式计算和存储范式,较传统互联网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匿名性等突出优勢,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越来越丰富多元,最具代表意义的是区块链存证。

“区块链技术的证据化应用,改变了传统证据法的证据结构。”民商事领域,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提交的通过区块链证据搜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存证获取电子数据,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关于电子数据的规定,以及第九十四条关于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不难得出,区块链技术证据符合真实性、合法性要求。刑事领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过查证属实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故区块链数据在满足证据相关条件时也能作为刑事数据。

从国内司法实践来看,区块链存证已在刑事和民事领域逐渐开始运用。民商事案件方面,2018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确认了原告区块链存证数据证据效力,作为认定侵权事实的依据,这被誉为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此后区块链在民商事审判中的应用广泛起来。刑事案件方面,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诈骗罪审理中首次运用区块链技术存证,奠定了区块链数据作为刑事数据的基础。

由此观之,数据技术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效率、实现法律正义的价值追求具有积极影响。

三、数字经济时代司法正义的实现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对人格的精准分析可能对社会正义实现产生消极影响。数据企业或个人通过对消费、出行、信用、医疗、上网等数据的高度聚合和深入挖掘,可以对目标对象的行为实现准确预测,这在网购和平台广告推销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失控陪审团》中蓝金·费奇运用科技手段影响陪审团意志,这给我们的启示是,运用数据技术分析法官、审判员以及律师等影响司法结果的主体也可能会阻碍司法正义实现,因而必须明确司法大数据应用的边界。

(一)限制数据技术在法律领域应用的立法例

法国立法例率先限制数据技术触角向司法领域过度伸展。2019年3月23日,法国颁布了第2019-222号关于“2018-2022规划及司法改革”的法律,根据其第33条规定,“法官和书记官的个人数据不能被用于评估、分析、比较或预测他们的实际做出或将要做出的专业行为”,违反此禁令者可能被判入狱5年。

尽管法律界和科技界对此立法褒贬不一,但从立法功能上看,该禁止性规范有利于法官自由心证、避免诉讼投机和保障司法正义。

(二)我国司法数据应用的边界初探

司法数据公开有利于对司法行为进行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了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均应向社会公开,这极大提升了司法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效率,促进司法正义以公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从辩证的角度看,司法数据也有被滥用的可能,故而数字经济时代实现正义必须强化对法官、审判员、书记员和律师等群体的个人数据保护,明确技术应用边界以保障正义实现。

一方面,从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角度加大对司法群体的个人数据保护,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审判体现了高度的技艺理性,审判活动的独立不受干扰是正义实现的前提。司法人员也是有限理性主体,如果他们的个人信息和审判数据被聚合挖掘,将成为悬在司法正义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民法总则》对自然人隐私权利和个人信息权利保护进行了规定,为防止法官个人数据被滥用提供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建立数据技术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其司法应用场景边界。类似克隆技术不能用于人类,企业或个人也不能运用数据技术聚合分析司法人员个人信息,也不得从事影响司法审判的数据分析活动。

四、结语

正如电影《我不是药神》为我国《药品管理法》修改提供文化推动力,《邹碧华》更加坚定了我们对法律的信仰,多年之后再次观看《失控陪审团》,引导我们对数字经济时代法律正义实现有所体悟,数据技术能提升司法智能化,促进社会正义,但对法官、审判员和律师等群体个人数据的滥用也会阻碍正义实现,故必须明晰数据技术应用边界和底线,维护社会法治和正义。更进一步,这也体现了电影对现实的反映,启发观众以崭新视角审视周围世界,并为实践点亮一盏灯。

我国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电影艺术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文化力量。

参考文献:

[1]阎延.电影艺术的价值和意义[J].电影文学,2013,(06):10-11.

[2]张玉洁.区块链技术的司法适用、体系难题与证据法革新[J].东方法学,2019,(03):99-109.

[3]王禄生.司法大数据应用的法理冲突与价值平衡——从法国司法大数据禁令展开[J/OL].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1.3171.D.20200225.1319.004.html,2020-03-07.

[4]刘誉.你的目光一秒都不会离开——<失控的陪审团>[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04,(02):91-95.

[5]孙笑侠.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J].浙江大學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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