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原则研究

2020-11-06 03:02施路何汉崔文静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 2020年10期
关键词:大城市

施路 何汉 崔文静

摘 要:新型有轨电车线网建设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其近期建设方案的选择不仅对线网建设的可操作性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直接影响其运营效益。文章通过对比国内外大城市已运营的新型有轨电车实际案例,得出国内大城市在新型有轨电车建设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影响其近期建设规划的各种因素,最终提出城市发展战略优先、需求保障优先、复合功能线路优先、轨道交通接驳优先、可实施性优先、经济性优先、各区平衡七大近期建设规划原则,以期为国内同类城市的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提供借鉴。

关键词: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原则;大城市

中图分类号:U482.1

新型有轨电车是指采用电气牵引、轮轨导向的低地板式电动车辆在专用轨道上运行,具有多种路权方式,以地面线路为主的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许多大城市都规划了一定规模的新型有轨电车线网。新型有轨电车线网建设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分期实施。选择合理的建设时序和近期建设方案,并兼顾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协调性,不仅可以增强线网建设的可操作性,还可以提高线网的运营效益及城市交通的整体运行效率。

1 新型有轨电车的特点

新型有轨电车通常铺设于城市路面上,采用专用路权或者混合路权运行,在交叉口信号优先。其特点有:运量为0.5~1.2 万人次/h,介于轻轨和公交之间;车辆多采用100%低地板车型;线路曲线半径小,爬坡能力强;多采用短编组开行,运行线路灵活;运行速度为15~25 km/h,高于常规公交;绿色无污染;开行有序、准时;造价及投资低于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期短。新型有轨电车主要布置于大城市主城与外围组团之间,大城市外围组团与周边城镇之间,外围新城开发区内部,以及大城市主城内的低密度发展走廊,适用范围广泛。

2 在大城市公交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大城市的交通体系大多落实了公交优先战略,基本构建了以地铁为骨架,快速公交系统(BRT)、新型有轨电车为主体,出租车、常规公交为补充,公共自行车为延伸的多模式、多层次公交体系。在已建设或规划建设了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的大城市中,新型有轨电车作为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有两大功能:①在地铁网络未覆盖、客流不足以支撑地铁建设的区域,成为地铁的延伸和补充,同时兼作新区内部的骨干线,例如,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就是作为延伸线服务西部新区,在苏州乐园站与苏州地铁1号、3 号线换乘;②在中心城区加密与衔接轨道交通线网,提高中心城区的城市轨道交通覆盖密度,兼顾文化旅游功能,如广州市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以下简称“海珠环岛线”)。新型有轨电车在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总的可归结为中心城区及周围区域内的骨干线、加密线、补充线、延伸线、接驳线。

3 国内大城市已运营线路规划问题分析

本章将从线路长度、功能定位、作用、客流量、与轨道交通和交通枢纽的接驳关系等方面对比大巴黎地区和国内部分大城市的新型有轨电车运营案例,从而提出国内大城市在新型有轨电车建设规划上存在的问题。

大巴黎地区共有10条新型有轨电车运营线路,总里程120.8 km,客流量约97.3万人/日(2016 年数据,T11线于2017年开通运营,因此没有相应数据)。该地区的有轨电车线网布局如图1所示,各条线路的运营现状如表1所示。

截至2019年12月,国内共有16个城市的30条新型有轨电车线路投入运营,总里程405.64 km。为体现新型有轨电车功能定位的多样性,本文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武汉、南京、苏州8个大城市进行分析。各城市的新型有轨电车运营现状如表2所示。

通过表1和表2的对比,可得出国内城市的新型有轨电车建设规划存在以下问题。

(1)线网规划的合理性有待优化提升。从功能定位看,国内目前已运营的新型有轨电车线路大多修建在地铁网络未覆盖区域、外围组团、新城或开发区,整体发展被孤立在城市外围,客流支撑不足,而且功能相对单一,以骨干线为主,服务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而大巴黎地区的有轨电车具有复合功能,多条线路除作为郊区骨干线外,还兼顾地铁延伸线、加密补充线以及铁路车站接驳线的功能。从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驳看,国内已运营的线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大铁网络之间衔接不良,而大巴黎地区的各条有轨电车线路都与多条RER区域快线、市郊铁路、地铁、有轨电车、公交线路,以及铁路车站和机场等交通枢纽有良好的接驳关系;因此,国内城市需要从线网规划层面对新型有轨电车近期线路规划进行优化,有效地加强其与其他公交体系的衔接。

(2)近期建设线路的选择偏重示范效应和实施性,对建设时序论证不足。通过对比国內外的实际运营数据可知,目前国内的新型有轨电车日均客流量数据并不理想。导致客流量不足的原因有线路功能单一、接驳关系弱、线路短、服务范围有限、片区需求不强等。此外,在规划近期建设线路时,由于受到城市建筑和道路空间资源的制约,各城市倾向于选择工程难度小、实施条件好、推进速度快的线路,以更快将其建成示范线路,因此缺乏合理的建设时序论证。示范线路通常较短,功能单一,导致客流进一步流失,很难达到预想的示范作用,因此大多数线路都停留在示范阶段,无法继续延伸发展。

新型有轨电车的发展需要协调处理“城市外围新区具有较好实施条件,但客流较少”与“中心城区客流需求旺盛,但实施空间不足”的矛盾。各城市应在规划新型有轨电车线路时加强对实际案例的研究,分析近期建设规划的影响因素及需遵循的原则,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全面客观的论证,为近期建设线路的选择提供有效支撑;此外,还应将新型有轨电车近期线网规划纳入城市轨道交通近期线网规划中统筹考虑,合理确定近期建设方案,避免陷入尴尬的发展局面。

4 近期建设规划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新型有轨电车在大城市中的功能定位,结合以上对国内已运营线路建设规划问题的分析,提出影响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因素如下。

(1)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区域。城市的近期发展目标和各行政区的近期建设重点会直接影响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各行政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而影响到新型有轨电车近期线路的布局。

(2)城市人口的就业和分布。城市的用地和产业功能布局会影响城市人口的就业和分布,从而影响新型有轨电车近期线路的客流需求。若能使线路覆盖人口密集区,则可以服务更多的人口,在短期内形成更大的社会效益。

(3)既有或近期重点建设的交通枢纽布局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分布。若新型有轨电车线路能与铁路、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效衔接,则有利于扩大交通枢纽的服务范围,提高其通达度和换乘便捷度,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带动其客流增长,并促进新型有轨电车线路客流量同步增长。

(4)工程实施条件。新型有轨电车大多敷设在路面,部分地区采用高架方式,因此沿线道路的施工条件、拆迁难易程度等将极大影响线路建设的推进速度和整个工程的投资额。

(5)政府财政的承受力。新型有轨电车的近期建设规模受交通需求、投资能力等因素影响,其投资额与城市生产总值(GDP)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相关,应在政府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量力而行,以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 近期建设规划原则

对于大城市来说,选择合理的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方案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有轨电车线路的建设应与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发展相协调,与城市经济、人口的发展及交通需求的增长相适应,与城市发展的时序相符合。因此,本文结合上述分析,提出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应遵循的7 条原则。

5.1 城市发展战略优先原则

新型有轨电车的建设规划应与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相符合,与城市发展战略提出的阶段性建设目标相一致,与城市发展方向和各行政区的近期建设重点相协调,应优先建设城市重点片区及城市更新区的线路。

5.2 需求保障优先原则

近期规划建设的新型有轨电车线路应尽可能覆盖现状及近期客流效应明显的走廊,充分发挥新型有轨电车的客运功能;此外,还应重点考虑其对外围组团规划的引导作用,选择既可满足客流需求、又可发挥规划引导作用的线路进行建设,使其成为支撑城市组团发展的主轴骨架,从而促进新型有轨电车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5.3 复合功能线路优先原则

应优先考虑同时具有骨干功能和加密、补充、延伸、接驳等复合功能的线路,避免线路功能过于单一,使其具备一定的客流保障。此外,可与地铁共同搭建城市轨道骨架网,既解决交通问题,支持城市重点区域发展,也解决城市中心的线路接驳和覆盖问题,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5.4 轨道交通接驳优先原则

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应该充分考虑与国铁干线枢纽站、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机场、常规公交站点等主要客流集散点的衔接;同时,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优先考虑与已建、在建及规划已批复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接驳关系的新型有轨电车线路,使之成为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区域的骨干线,中心城区的加密线、补充线,地铁的延伸线、衔接线,有效提升交通枢纽的通达度和换乘便捷度,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覆盖率,促进其均衡发展,在短期内更好地带动交通枢纽客流的增长,从而形成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多层次一体化公交网络体系。

5.5 可实施性优先原则

近期建设规划应讲求实效,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的连续性和效益;应充分考虑各区道路方案和实施条件,选取征拆难度较低、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工程实施难度较低的线路。选取的近期线路应尽量敷设于既有的城市道路沿线,或与正在建设、即将建设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此外,在进行线路工程项目实施规划时,必须考虑车场的配置、灵活的行车组织方案以及所需的配套线路工程,以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

5.6 经济性优先原则

新型有轨电车的近期建设规模应与当地的交通需求和城市政府的财政能力相适应,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此外,应从经济平衡的角度考虑,优先建设周边有满足开发要求的土地或枢纽用地作为支撑的线路,用土地开发收益平衡线路建设的投资和未来运营补亏。

5.7 各区平衡互补原则

新型有轨电車的重点功能为主城核心区地铁的补充线、主城区边缘及副中心地铁网络的加密线或接驳延伸线、外围城区的公交骨干线和地铁接驳线。在选择近期线路时,应当重视区域的均衡性、功能的互补性和完整性。线路应尽量覆盖中心城区及各个外围组团,以实现新型有轨电车的加密、补充和骨干功能。

6 结语

新型有轨电车作为一种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对于在大城市中建立多层次的城市公交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品牌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大巴黎地区和国内已运营新型有轨电车实际案例的对比分析,总结国内大城市在新型有轨电车建设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其近期建设规划原则,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期望为国内同类城市的新型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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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20-04-22

责任编辑 苏靖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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