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生态扶贫实践研究

2020-11-12 02:13胡学英
关键词:江西机制实践

胡学英

摘要: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形成生态扶贫的长效机制,是欠发达地区值得探讨的课题。江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并重,初步走出一条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的新路子。同时也存在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创新力不强、“生态产业”带动脱贫攻坚的动力不足、生态扶贫体制机制的支撑力不活、缺乏部门协作,生态扶贫的合力不强等问题。文章主要从制度角度提出促进生态扶贫的相关建议,主要包括:建立生态扶贫的规划引导与统筹协调制度体系、健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扶贫的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生态产业扶贫的造血机制、筑牢生态扶贫的绿色金融保障体系。

关键词:江西;生态扶贫;实践;机制

一、引言

生态扶贫是指在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基礎上,为了改变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改善或修复贫困地区的生态功能,逐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实施生态建设项目(如退耕还林等)从而改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另外,生态扶贫还需要从时间和空间上角度上通盘来考虑农民就业、收入、效益等诸多因素,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贫困问题,进而使贫困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扶贫方式。生态扶贫作为一种绿色高效的新型扶贫方式,可以较好地将帮助贫困农户脱贫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进而让贫困农户从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1]。

近年来,江西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后的殷切嘱托,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已经初步走出一条适合江西省情,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的新路子。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形成生态扶贫的长效机制,是欠发达地区值得探讨的课题。因此,针对江西生态扶贫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思考非常有必要。

二、江西省生态扶贫形成的主要经验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就是“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方案明确提出“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深度融合,探索生态扶贫新模式”。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扶贫脱贫工作的协同推进,高位推动生态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1.以生态治理为抓手,探索生态扶贫的长效机制

一是实施“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扶贫”方式。例如上犹县投入700万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直接链接25人贫困人口参与项目建设,人均增收1600元;设立贫困人口封禁管护员13名,人均增收7200元;选派198名贫困户为河道水库管理员,月工资补贴200元。二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扶贫”方式。为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上犹县整合各类资金3.5个亿,建设湿地公园3个,修复生态岸线13公里,护坡改造1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沿南河湖流域885户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直接链接54名贫困人口参与项目建设,人均增收3200元;13名贫困户被聘为养护工,月工资2600元[2]。三是构建了贫困户参与生态治理保护受益机制。2018年,江西全省新增生态护林员超过3500名,全省生态护林员总量已经达到1.4万余名,已辐射带动1.4万个建档贫困户和4万多贫困人口实现基本稳定脱贫。

2.以生态产业为支撑,构筑生态扶贫的内生动力

江西将扶持生态产业发展、强化扶贫内生动力作为产业扶贫的着力点,目前已经率先走出了一条“种养售相互结合、农文旅融为一体、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生态产业扶贫新方式。一是经济补助资金向生态产业倾斜。2018年江西新增安排1亿元林下经济补助资金,目前已经重点支持竹类、油茶、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药材、森林景观利用等6大产业,全省参与林下经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破35万人。二是推动生态产业贫困村全覆盖。例如,2017年全省贫困村全部发展了相应特色产业,已经建立2066个龙头企业、19939个合作组织、9771个家庭农场、16789个致富带头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帮助带动63.7万贫困户以及210万人口发展种植业193.1万亩,养殖家畜127.4万头,养殖家禽44.1万羽,发展水产养殖26.3万亩。三是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稻米、蔬菜、果业、草地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茶叶、中药材、种业等高效特色产业。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贫困地区5A、4A级乡村文化和旅游点及江西省旅游风情小镇等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的支持力度,并在专家指导、乡村文化和旅游宣传方面向贫困乡村倾斜。

3.以生态工程为抓手,巩固生态扶贫的基础保障

一是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为重点的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与重点防护林工程重点向贫困县倾斜,每年在25个扶贫重点县中选择一批森林抚育成效比较好的国有林场,打造森林抚育精品工程,目前下达25个贫困县的重点防护林工程经费占到全省总量的56.9%。二是通过重大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确保生态扶贫精准发力。在配套资金安排中,落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取消赣州市公益性水利项目市、县级配套;对24个贫困县的2016年农饮项目,省级补助比例占总投资的50%,比其他地区高10到20个百分点。三是大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省级统筹整合资金创新性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每年落实建设资金约90亿元,用于全省11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推动各地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平台,落实产业结构调整面积103.7万亩,惠及6.8万贫困户。

4.以生态补偿为重点,打通生态扶贫的外部通道

生态补偿将生态保护与扶贫有机结合,是贫困地区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江西通过创新生态补偿方式途径,为贫困地区筹集补偿资金。一是开展全流域生态补偿,将贫困县作为分配因素,逐步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补偿力度。2017年,25个贫困县获得全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1.55亿元,占全省资金总规模(26.9亿元)的42.93%。2018年,又将补偿资金总量提高到28.9亿元,这些资金都作为财力性补偿支持贫困县的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二是通过与广东省签署《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东江源生态补偿项目。赣州市的寻乌县、安远县、定南县东江源头区五县,于2017年获得中央奖励资金和省级补偿资金共计7亿元,到2019年获两省补偿资金和中央奖励资金合计15亿元,为贫困县筹得了较为可观和可持续的地方建设资金;且通过在贫困县建立生态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挂钩的机制,提高了地方扶贫的精准性,贫困群众受益明显。三是落实对贫困户的生态公益岗位资金。积极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2018年,江西全省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4000余人,下达专项资金1.4亿元,按照人均1萬元计算,仅此一项,就可解决江西省14000户,近6万贫困人口直接脱贫。四是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补偿资金。2018年省财政将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21.5元,安排25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助资金4.08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7.2%;安排25县省级以上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2.36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5.9%。

5.以生态搬迁为重点,保护迁出区原始生态环境

支持搬迁群众建设或购买安置住房、发展后续产业、安排转移就业,逐渐修复迁出区生态环境等。例如遂川县积极实施贫困群众易地搬迁移民,通过实施生态退让,助推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全县已实施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7户209人。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推进生态复绿、灾害防治工程11个,涉及8个乡镇,受益贫困人口达1.2万人。实施贫困群众易地搬迁移民,对居住在库区、边远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的群众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居住点、自然村或行政村为整体搬迁单元,做到应搬尽搬,不能整体搬迁的,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让生态薄弱、区位偏远的贫困群众脱贫,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结合起来,综合采取进城安置、圩镇安置、中心村安置、集中供养安置和兜底住房安置等方式安置,使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6.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建立健全生态扶贫制度框架

一是协助贫困县积极利用金融政策筹集水利资金。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及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水利发展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对地方融资贷款需求进行实地调研,积极指导贫困县申报贷款资金。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下放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权限的通知》,指导推进5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三是通过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了贫困地区蔬菜、高效水果等产业发展,搭建了贫困人口实现土地流转或入股增收、基地投劳增收、反租倒包增收和集体分红增收的渠道。四是着力创新生态价值转化模式,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精准扶贫新模式。例如赣州市通过油茶种植扶贫,2017年全年新造(低改)油茶面积达20万亩,辐射带动贫困人口3.75万人。另外,还积极探索资源折价入股等形式,推动大余丫山景区、遂川狗牯脑茶叶种植基地等接受了贫困群众“林权、地权”入股。对贫困群众每年分红的同时,实现就近安排就业。

三、江西生态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创新力不强

一是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尚未健全。产品权属清晰是买卖双方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重要保障,是政府管理和市场运营的溯源依据,是开展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具体主体虚位,存在所有者权利界定不清、管理者职能不明,使用者开发无度等现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流转机制不健全,表现为市场机制不健全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不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监督保护机制不完善,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外在的监督机制较少,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二是生态产品及生态服务的价值实现效果不佳。目前江西省生态产品及生态服务经济价值的主要实现途径有财政补贴、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生态产业化经营等方式,但收效并不是很明显。例如,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大多针对生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补偿,对生态产品增值方面体现不多,而且金额核算标准也存在显著地域性误差。江西省与他省以及同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尚需探索。生态产业化经营效果一般,未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产品增值效率低的问题。虚拟市场交易中“碳汇交易(农林碳汇交易是农户与控排企业交易,通过造林吸收二氧化碳,达到减排增收和生态补偿双重效果[4]。)”机制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地区间交易政策、测算标准等各方面的差异,一定程度造成相关方交易成本增加,影响了指标交易范围的扩大。总而言之,生态资源变生态资产、生态资产变生态资本的通道还未完全打通。三是依托绿水青山的生态扶贫产业商业运营模式还不成熟。以光伏扶贫为例,扶贫项目资金分散导致资金规模效应低、使用成本高,有的贫困村电网质量和屋顶质量较差,电站收益无法保障,一些决策者缺乏鉴别优质光伏企业和精品光伏电站的专业知识,导致一些光伏扶贫项目决策质量不高。

2.“生态产业”带动扶贫的动力不足

一是生态产业的规模化程度不高,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调研发现各地特色生态产业大多较为零散,或是单打独斗,或是由当地政府牵头组建松散的产业联盟,缺少业内优势企业进行实质性整合,造成产业发展整体水平较低,以种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条件落后,营销能力不强,对产业链的开发不够充分,价值向下游流失,对扶贫对象的反哺力度不够充分,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二是生态产业集中度、融合度不高、辐射力度不强。三是生态产业的品牌化尚未成熟,蕴含市场风险。“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战略的开展虽然可以加强特色产业的集聚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同时产业单一也增加了市场风险,一旦整个行业市场低迷时就会成片遭殃。而且一般贫困村的产业是农业种养殖业为主,消费替代性较强,很大程度上依靠品牌宣传和价格优势,因此扶贫产业往往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四是缺乏产业特色,扶贫生态产业趋同。扶贫产业缺乏全省规划和各地协同发展规划,不同程度存在产业趋同、产品雷同现象。通过调研发现,贫困地区普遍存在没有特色优势生态产业,一般仅停留在农业、果业种植、旅游业层面,产业单一且呈“点状”。如各地均在发展生态旅游项目,但从旅游内容看,缺乏差异性,形成同质化竞争。五是扶贫产业效率不高,吸引投资能力弱。扶贫产业依靠粗放型养殖和种植形成低端供应产业,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只能依靠政府采购或者熟人购买等方式进行推销。贫困地区吸引投资的能力较弱,主要依靠政府推动,产业内在生命力不强。一些生态扶贫产业投资者看中扶贫干部的面子和信誉,所以愿意赊账采购和投资,但是扶贫干部一走,投资者就觉得不安心,企业也陆续要求收回债款,导致产业停摆,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又如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有想法有思路,但由于投入太大,自身出资难,且基础设施的原因,吸引投资的能力也较弱。

3.生态扶贫体制机制的支撑力不活

一是生态补偿制度还不合理,生态补偿标准总体偏低。虽然2018年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5元/亩提高到21.5元/亩,但农户自己出租荒山每年每亩就有几百元,严重挫伤农户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二是配套的自然资源产权政策还不灵活。产业用地政策阻碍矿产资源扶贫效应的发挥,生态移民安置房在土地审批和房地产证办理上面临困难,生态搬迁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得不到充分保障,生态环境项目的配套用地政策不灵活,有利于促进农村耕地流转的土地政策亟待完善。三是生态扶贫未纳入生态文明考核体系。生态保护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有待加强,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到位。具体而言,贫困地区生态治理措施,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条件情况,生态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和生态保护奖励政策落实情况未纳入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四是缺乏相关人才和技术支撑。相对封闭的信息、落后的教育水平和不合理的教育结构等多种因素,导致贫困地区的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劳动力素质相对低下,对新技能和新环境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差,缺乏足够的生存能力,难以在收入较高的城镇非农行业就业,自我脱贫能力弱。另外,农村科技人才严重缺乏,也影响了贫困地区生态开发与产业发展。

4.缺乏部门协作,生态扶贫的合力不强

一是生态扶贫是系统工程,需要多维度发力。由于工作机制的原因,当前江西省生态扶贫工作还属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状态,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作的机制,导致工作难以系统化、整体化、体系化推进,合力不强。需要确立省级扶贫与生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两部门管理事项的宏观调控机制及监督协调机制,统筹扶贫资金和生态建设资金,实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有机统一。二是生态扶贫监测网络发展滞后,生态扶贫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建立生态扶贫检测网络,可以精准管理扶贫信息,精准定位贫困人口、实时监控扶贫动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创新精准扶贫服务体系、实现生态扶贫信息共享。总而言之,建立基于生态共建共享的生态扶贫长效机制是巩固生态扶贫效果、稳固脱贫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和制度创新方向。

四、深入推进生态扶贫的政策建议

调研发现,江西省贫困地区存在不同程度“脱贫”后又“返贫”现象,并存在高发性、频发性、区域性、弱质性、危害性的突出特点,严重损害已有扶贫成果。为深入推进江西省生态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动生态资源变资产、生态扶贫资金变股金、贫困人口变股东,从根源杜绝通过搬运项目、资金、政策来应付验收的短期扶贫行为,逐步建立“稳受益、不返贫”的新型生态扶贫制度体系,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建立生态扶贫的规划引导与统筹协调制度体系

一是要建立生态扶贫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生态扶贫规划制度体系。例如,在省级、市级和县级层面上要编制生态扶贫总体规划,逐步引导和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生态扶贫路径和生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进而实现生态扶贫路径、产业发展的协同推进,形成优势互补效应,防止出现“石上栽花”现象和“饥不择食”等短期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扶贫激励机制、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金融支持机制等体制机制,要优化生态扶贫考核机制,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耕地保护制度等与生态扶贫政策的衔接,为生态扶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生态扶贫规范化发展。三是大力探索精准扶贫与生态补偿对接机制、人才培育和引进制度、生态利益共享机制、生态扶贫激励与考核等改革创新,激发各方面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四是尝试建立省级扶贫部门与生态部门的联席會议制度,确立两部门管理事项有相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及监督协调机制,统筹扶贫资金和生态建设资金,最终实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有机统一[5]。

2.健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制度体系

要逐步打通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补偿多元化三条有效渠道,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一是要创新生态资源资产化制度,例如要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抓紧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逐步深化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要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权利清单”。二是要创新生态资产资本化制度,核心是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要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界定并建立绿色产业目录和绿色项目库,加快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深化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改革,形成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的市场化体系。三是要创新生态补偿多元化制度,核心是要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要围绕生态补偿权责统一,积极探索以水质为核心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以效益为核心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要不断加大现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标准、重奖重罚的奖惩机制。四要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核心是要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培育、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形成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

3.完善生态扶贫的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

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生态产业扶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如果说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那么利益联结机制就是产业扶贫的核心。依托当地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焦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等多元产业,统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金,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合作入股等方式, 建设一批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培育一批不同层次的扶贫重点示范企业(基地), 形成多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根据实际创新多种模式,要不断完善扶贫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深入推进“龙头企业+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带动模式。通过签订帮扶协议,采取土地经营权流转、量化入股、订单农业、经营权托管、技术承包服务、劳务就业等多种方式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采取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等多种方式渠道,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风险抵御能力,最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和长效脱贫。二是要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共享模式,可以通过签订帮扶协议,包购包销、采取入股分红、管理培训、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联结,通过共享市场资源,共享技术支撑,共享信息平台,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共享发展。三是要大力发展“致富示范户+贫困户”的产业发展互助模式,倡导致富示范户帮助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依靠种养结合、经销农产品,发展庭院经济逐步实现稳定脱贫。四是着力推进“旅游+农业+贫困户”的产业融合扶贫模式,要依托旅游和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融入旅游龙头企业和本地特色旅游线路,从事餐饮、住宿、导游、户外服务、土特产销售等项目从而帮助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4.创新生态产业扶贫的造血机制

推动生态产业化发展,延长产业链,不断创新生态产业扶贫的造血机制。在继续通过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乡村建设、生态补偿、生态搬迁推动扶贫的同时,更加注重扶持、培育、发展生态产业,注重各地旅游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势产业的品牌打造,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配套企业、合作社、农户和基地为辅助,着力集聚集约开发,在区域内形成完整产业链,打造大生态农业、大生态旅游,同时强化关联产业的发展,搭建生态科技、市场信息、金融保险、电子商务为一体的生态产业服务平台,大力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推动一次、二次、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5.筑牢生态扶贫的绿色金融保障体系

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效果,要筑牢生态扶贫绿色金融保障体系。一要建立以引导性财政资金为基础、受益者合理分担、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长期贷款等市场化机制来扩大资金来源[6]。加强保险与信贷联结,创新特色保险品种,发挥保险对贫困户的风险分散和信贷增信作用。二要大力推进两权试点工作,深入挖掘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要针对分散的农户较难直接向银行进行抵押获得融资等问题,通过采取以行政村为单位,帮助搭建经济合作平台,设立村级担保基金(合作社),还需要建立资产评估、收储担保金融发展和风险防控机制,为自然资源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合理支持。三要强化政策工具运用和引导,积极探索“央行扶贫再贷款+银行+企业(项目)+农户”的“四位一體”的精准扶贫模式,通过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需求,发展绿色农业、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以产业带动扶贫为杠杆逐步撬动区域脱贫,进而实现稳定长效脱贫。四要积极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点对点帮扶等多种举措,通过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与农村经济主体用款需求的匹配性。

参考文献:

[1]孔凡斌,陈胜东.建立生态扶贫长效机制_理论与江西赣州市的实践探索[R].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201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2]邵猷芬.让贫困群众共享生态红利——上犹县生态扶贫试验区建设纪实[J].老区建设,2019(11).

[3]赵晶晶,葛颜祥.生态补偿式扶贫: 问题分析与政策优化[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22(1).

[4]杨博文.政策导向下我国农林碳汇交易生态扶贫监管框架研究[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9(3).

[5]刘春腊,徐 美,周克杨,曾凡超,刘子明.精准扶贫与生态补偿的对接机制及典型途径——基于林业的案例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19(5).

[6]肖文海,蒋海舲,夏煜:深入推进生态扶贫——基于江西调研的分析[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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