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表象识别家暴“惯犯”

2020-11-16 02:22谢际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20年11期
关键词:施暴男方家暴

谢际春

打了白打,那都是“过去的事儿”,如今,很多人都有了维权意识,但有意识只是远离家暴的第一步,之后该怎么做?又有哪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是人人都明白。来吧,让专家慢慢告诉你,做个远离家暴的“明白人”。

Q: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这几年他一吵架就动手,有几次他说要离婚,我当时还犹豫。可等到我下决心要离的时候,他说什么都不离了,甚至出手更狠了。我该怎么办?

A:没有和你详细面谈,很难全面了解真实状况,无法给出特别具体和有针对性的建议,只能介绍一些从其他案例和经验中总结的规律,供你参考,最终还得由你自己找到最适用的解决方案。

一般来说,家暴成瘾的人不会主动要求离婚,其背后的心理机制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是婚姻和家暴的受益者。虽然他们有时口头上会称自己是牺牲者,或救人于水火的恩人,如“也就是我可怜你才会和你在一起”,“你离了我谁会娶你”,等等,有时这是一种控制对方的伪装,有时在他们扭曲的意识层面,他们会真的这样认为。但是在潜意识中他们特别明白,如果没有了施暴对象,他们就再也无法获得施暴的快感,这简直让他们痛不欲生。因此,他们根本不会轻易主动提出离婚,他们深知,找到一个能忍受他们施暴的妻子有多么不容易。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即他们已有不明真相被诱骗上当的下一个对象。

所以,当被家暴的对象提出离婚时,他们当然不会同意,他们会恼羞成怒,百般阻挠,他们心里想的是“你居然敢(想)离开我”,这是对他们脆弱的自尊构建的“权威”和控制感的挑战,往往会激怒他们,使得他们出手更狠,甚至往死里打。

光凭你老公不同意离婚,很难判断他是一般性的男性自尊和控制欲的问题,还是他已经发展为家暴男。根据之前他跟你吵架才动手,而且想离婚,照常理推断,应该不是家暴“惯犯”。吵架动手当然不好,也不对,但和家暴“惯犯”相比还是有区别的。

吵架动手的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是因为男性的语言能力较弱,吵不过女性,气急败坏,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两者在使用暴力打人的形式表现上相同,但内在机制却有本质不同,后者是平等的相互攻击,如果有感情的话尚有改进的余地;而家暴“惯犯”一般都在人格上有障碍、缺陷,少有真情实感,不能自我觉察,很难产生改变的内省力。

举一个实际的案例也许有助于说清楚。有一位江南女子在北京上大学时,遇见了来自山东的男同学,该男生聪明好学、性格豪爽、乐于助人,颇吸引女方。两人恋爱、结婚一帆风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理想化的色彩渐渐褪去,一些性格的底色逐渐暴露出来。当生活难免磕磕碰碰的时候,性格的冲突就呈现出来,比如女方的性格并不像外表那么柔弱,事实上她相当强势,吵起架来伶牙俐齿;而男方豪爽的另一面则是大男子主义,一旦被伤自尊又吵不过对方时,就忍不住动手。

两个人一个使用语言暴力,一个使用肢体暴力。当女方表现强势的时候,男方嚷嚷着要离婚;可当女方心灰意冷真要离的时候,他又不同意。男方的心理很复杂:有感情上舍不得的一面,也有大男子主义作怪的一面—离也只能我提,绝不能让你抛弃我,同时还有报复的一面,你不是想离吗?我偏不让你得逞。

这个案例有暴力的色彩,但显然它不是主要因素,难点在于如何相互接受和尊重彼此真实、多面而复杂的性格,然后还能相爱而不是相杀。这个案例和你的情况有一点关键上的不同,即男方并没有因为女方提出离婚,为了阻止而打她,他的打人行为仅限于两人发生激烈冲突时。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得判斷你老公到底处于家暴的哪个阶段变得有些困难。

不过,这仍然取决于你,如果你决定不再忍受,那么无论他属于哪一种,你都可以选择离开,但了解清楚不同的心理机制,意味着你可使用不同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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