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在中国水墨人物画中的运用分析

2020-11-16 02:17徐书凝
艺术大观 2020年26期
关键词:人物画中国运用

徐书凝

摘 要:中国水墨园绘画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其具备独特的画法,主要表现在线条和墨的应用上。在谢赫《古画品录》中,讲述了人物画创作的六种基础原则,就是谢赫六法。本文简要阐了“谢赫六法”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影响,并提出“谢赫六法”在中国水墨人物画中的运用,以供参考。

关键词:谢赫六法;中国;人物画;运用

中图分类号:J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0)26-00-02

在我国美术发展史中,对中国水墨人物画的起源时期并没有明确定义,但白描人物画至今已有2000余年的发展历史,依据是20世纪70年代于长沙出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人物画。而东晋时期知名画家顾恺之,其凭借自身才华与较强的绘画能力,系统化地反映出人物观察新方式,从而出现了对于人物形象个性的艺术表现,拓展了绘画艺术视角,提高了中国传统人物画作品绘画要求,可以说顾恺之所提出的绘画理论为中国人物画创作打下了基础。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谢赫撰写了我国首部系统化的绘画著作——《古画品录》,书中提出的绘画立法不论是在当下还是后世,均带来了深远影响。《古画品录》始终对中国绘画技法发展发挥着指导作用,多数画家一直将谢赫六法视作评价绘画作品成败的关键指标。到了唐朝、宋朝时期,我国水墨人物画已发展成熟,其并非纯粹的水、墨,或者黑色、白色,绘画创作材料已添加了些许色彩。因此,探讨“谢赫六法”对中国水墨人物画的影响,分析“谢赫六法”在中国水墨人物画中的运用,对我国水墨人物画发展具有积极影响。[1]

一、“谢赫六法”之间的内在关系

南朝齐梁时期画家谢赫曾经在自身创作的《古画品录》中提到“六法论”,其囊括气韵生动之法、骨法用笔之法、应物象形之法、随类赋彩之法、经营位置之法以及传移摸写之法。森罗万象的六法,从内化为体现对象所具有的精神气质、表达创作者对客体的直观感受,到外化利用笔墨描绘表现人物对象的形体、色彩、造型以及构造,最后到画面整体结构效果与教师传授的知识和学问等,基本覆盖了绘画创作的各个方面。六法均是独立的个体,但是相互间又存在联系。气韵生动在谢赫六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亦是我国繪画创作的实质与所追求的目标。从谢赫六法提出以后,气韵生动就始终是我国所有画家绘画创作过程中追求的最高境界。六法中的骨笔用法是指我国传统绘画中的笔墨应用,用笔注重勾、皴、擦、点、染,用墨注重干、湿、浓、淡等。这部分最基础的笔墨画法看起来简单,但事实而言,正是笔墨的不断变化才能彰显绘画对象所具有的精神风貌。笔墨形成的是外在形象,呈现的却是内在精神。画家黄宾虹曾经在总结自身经验时提及,笔墨双全才是中国画作的最高境界。谢赫六法中的应物象形是根源,外形相似则内在含义相似。唐代著名画家张彦远曾经说过,骨气形似,皆本于意。六法论属于一个整体,如若想真正做到气韵生动,无法脱离笔墨呈现、形体塑造以及构图立意。其他剩余五法都无法脱离气韵生动,反之则是只有技法却没有灵性。艺术需要呈现人们的真实和品质,有真实、生动的情感流露,才可保留下最诚恳的艺术。[2]

二、“谢赫六法”对中国绘画的影响

“谢赫六法”的提出,构建了相对完备的美术理论体系,即以所画对象内在精神表现、表达创作者对于客体的感情与评介为基准,到以画笔刻画物象化形态、色彩与整体画面布局、模写作品与构图等,将创作与流传等层面均囊括进去。自“谢赫六法”提出以后,我国古代时期绘画真正迈进了理论自觉道路,而“谢赫六法”亦成为后世画家评介绘画作品的主要标准。从南朝至现代,“谢赫六法”被视作我国古代评介绘画作品的关键性美学原则与标准,其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以及传移模写。在实际绘画创作过程中,应准确掌握理论概念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联,从而明确谢赫六法在绘画作品当中占据的不同比例。对于美术欣赏和评介,应积极吸收前人经验,根据谢赫六法顺序对绘画作品展开欣赏和评价。而对绘画创作来说,更应重视实践性的把握,将传移模写置于首要地位,所谓传移模写指的是透过临摹前人成功绘画作品,汲取其经验来提升自我。对美术初学者来说,应依托于临摹这一绘画方法,从而学习专业领域前人经验并传承其优秀技法。

三、“谢赫六法”在中国水墨人物画中的运用

(一)“谢赫六法”在水墨人物画线条的表现

中国传统水墨人物画与西洋画线条表现存在一定差异,其主张骨法用笔。具体而言,其讲究人物形象构成的骨骼筋肉关系,以及起笔、运笔和落笔之间变化关系的笔法应用。谢赫所提出的骨法用笔便体现出了转向骨力与力量之美,即笔法应用的艺术表现。我国古代绘画注重线条造型的勾勒,人物形象结构、表情与体态等要素,只能凭借线条绘画的精准性、画家用笔力量感的改变来表现。在谢赫时期后,骨法用笔渐渐成为绘画作品评价的主要指标,这是我国古代传统绘画创作独特的民族风格以及材料工具生成的美学原则,亦是线条粗细交错与长短勾勒的有效概括。笔法的丰富是传承与发展谢赫六法的具体表现,更为中国水墨人物画作品添加了深厚的精神内涵,也充分体现出了我国传统人物画作品的艺术魅力。线条勾勒的五种笔法所汇集而成的骨感之美能够生动、灵活的呈现出各类服饰材质道具质感与不同肌肤的美感,从而体现出更强的艺术表现力。比如,画作中人物形象身体发肤等都可透过骨感之美灵动地表现出来,对于体现人物不同性别、年纪、服饰、皮肤与其他道具装饰,可透过虚实交叉与粗细不一的线条加以区分。只要画家熟练掌握高水准的线条艺术表现力,便可利用相似模式解决各类问题,若想创作出优秀的水墨人物画作品,要凭借线条虚实、软硬与粗细等实现。总之,线条勾勒的刚柔并替、粗细不一以及方圆变化等特征是人物形象表现的主要方法,所以,只从人物形象构成的线条中便可看出该人物精神面貌与气质。传统水墨人物画创作中,线条可呈现出人物形象的骨感美,合理应用线条对画作最终呈现的艺术效果具有直接影响,因此有着拟人化的艺术审美准则。

(二)“谢赫六法”在水墨人物画笔墨的表现

在画水墨人物画作时亦应重视笔墨的合理应用,为了真正彰显描绘物体的形体感,所运用的墨应具有干湿浓淡的科学变化,既是墨划分五色包含的元素。在唐朝之后,墨分无色主要体现墨色的深浅,往往是指焦浓重淡清。墨能够表达层次感,笔墨中所讲到的浓淡虚实,亦就是表现人物形象的凹凸现象。图像中所体现的前体宽度与色彩的变化,亦有色块水分的不断变化等均减少描绘对象内部所具有的空间距离,而形成浓厚感或是体积感,并且还可以呈现出描绘对象所具备的精神风貌以及性格特点。换句话来讲,笔墨的运用给予所绘画人物形体一定的生命力,如同謝赫六法中讲述的气韵生动。气韵生动即是指画家在描绘人物眼睛时所传输出的内在情感,就是内在精神与内在灵魂,简称为传神,故而,对后人描绘人物画时所体现的传神具有引导作用。气韵生动,即指画家在描绘人物形象时具备一种生动形象的气度神韵,将人物赋予生命力。气韵,原来是魏晋时期人物品藻的用词,比如气韵丰厚、风俗韵事等。用浅显易懂的话而言,即是将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吸人眼球,能够给人们带来一种独特的美感与视觉享受。气韵生动是衡量画家描绘人物形象好坏的重要标尺,我国后代绘画理论家通过自身的感受与认知,把气韵生动延伸到评判我国人物画之外的艺术作品,比如《论画书简》中提到的气关笔力,韵关墨彩。气韵和传神均在描绘人物形象所具有的精神特点,然而传神这一词汇在画家顾恺之以及后人,大多皆指人物面部特别是眼睛所传输出的内在灵魂,而气韵则是指人物的整体所传输出的内在情感,将人物所具有的气质与风度描绘得淋漓尽致,致使人特有的韵可以描绘在纸上。

(三)“谢赫立法”在水墨人物画写意的表现

水墨人物画和工笔人物画存在一定差别,工笔人物画主张人物画像的写实性表现,隶属具象化画种,其落笔相对拘束,勾勒的线条较为精细。水墨人物画落笔具有随意性,不受拘束,讲究写意性表现。水墨人物画并不要求创作者精准刻画人物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形象处在“似”和“不似”之间。这是由于其主要表现的是整幅画作线条与水墨的艺术韵味,创作者在绘画过程中应满足意在笔先。在落笔前应明确如何运笔才可将自身对于事物产生的激情透过笔墨变化呈现出来。此外,笔墨的变化彰显人物形体结构,进而突出其生命力。这与谢赫六法中的应物象形存在一定相似性,创作者的描绘应与所映射的对象形似,并重视形的描绘,旨在透过精准的形有效传达“神”。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南朝到现代,谢赫六法始终被应用、丰富与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绘画理论体系中最具包容性的理论原则。“谢赫六法”不但对古代时期绘画创作具有深远影响,而且对后世画家与当代画家创作以及绘画技法应用等层面均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激励着我国绘画界学习者积极积累成功经验,汲取先人成功绘画理念,并持续创新,推动着绘画与美术学习上升到全新高度。

参考文献:

[1]陈若鸥.谢赫“六法论”的当代意义研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9(23):46-47.

[2]徐明童.论谢赫“六法论”在中国美术理论中的影响[J].美与时代(中),2018(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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