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研究

2020-11-16 20:53李倩
财会学习 2020年30期
关键词:债券债务机制

李倩

摘要: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需要实现债券的置换处理,才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政府的债务工作处理需要。本文首先对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的债务工作处理状况进行了研究总结,并对债券置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符合经济新常态背景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处理策略,对提高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的总体处理质量,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关键词:新常态;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引言

债券置换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缓解地方政府压力的作用,但是,债务融资成本的控制也是很多地方政府迫切关注的问题。因此,实现对债券置换工作的创新处置,对提高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处理水平至关重要。

一、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作用

(一)债券置换可以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从当前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实施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实现了很大程度的缩减。存量置换债务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在缓解债务压力方面发挥十分理想的作用。从地方政府发展的角度来看,债券的置换可以使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财政付息的压力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缓解,使资金的流动性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从而实现对资金紧张问题的全面控制处理。在债券置换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债务违约风险的控制,并保证地方政府的主体债务压力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缓解。

(二)提高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成熟度

在地方政府实施债券置换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融资工作机制将可以在建设的过程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并且以此为基础实现对融资机制创新举措的改良,以便资金运行机制的构建可以为融资业务的成熟化改进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在制定融资机制的具体运行策略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实现对融资平台建设质量的考察,从而使融资相关的担保体系得到更加有效的构建处理,为债务置换方案的创新改良提供充足保障。在地方政府进行担保兜底方案创新过程中,融资机制的构建有助于融资平台各项基础性业务的规范化处理,可以为资金的借贷以及本息的偿还提供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从而实现对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创新性构建。在地方政府实施债券置换的过程中,融资性质业务的目的将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定位,货币政策的调整可以为地方政府融资举措的改进提供必要支持,为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创新提供帮助。

二、新常態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制度建设水平较差

制度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的实施规范性。从国内的债券业务长期发展的情况来看,地方财税体制正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但是,一些债券置换制度的构建缺乏对地方财税体制组成情况的有效研究,在进行制度细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缺乏对财权的优化匹配,无法在制度建设方面满足债券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也使得制度建设所具备的突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制度因素已有价值的关注,尤其对于中期预算制度的作用缺乏足够的关注,无法为财政收支问题的分析预测提供有力支持,也使得制度建设的突出价值难以得到显现。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对现行政策实施价值的关注,在进行统筹财政以及债务收支影响力分析的过程中,无法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实现对债券置换制度的规范化设计,难以有效的凭借制度资源提升债券置换工作的运行规范性。

(二)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水平较差

对债券相关业务进行有效的预警处理,可以为债券危机的有效化解提供有力支持。但是,现有的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债券危机管理控制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对于道德风险隐患的构成情况缺乏足够的关注,尤其对于债券市场的实际构成情况缺乏深入的分析,无法在外部先进经验的吸收借鉴之下,实现对预算约束机制的有效构建,难以为债券危机的及时识别和有效规避提供帮助。部分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置换体系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债权主体以及债务主体实际情况的关注,相关保护机制的构建质量较差,无法在破产保护等相关举措的构建方面取得进展,也使得破产保护相关工作难以在制度因素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处置。在进行债券危机预警机制具体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对法律法规因素作用的关注,尤其要对外部经验模式的局限性认知存在不足,导致照搬外部经验模式的问题时有发生,无法在充分结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现对危机预警机制的成熟有效构建。

(三)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不够成熟

部分地方政府在处理债券置换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债务信息披露管理的需求缺乏有效的关注,在进行具体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过程中,无法实现对债券市场变化情况的创新考察,难以为债券工作相关信息披露机制的构建提供完整的支持,不利于债券置换相关工作的创新调整。部分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工作对于市场评级机制的制定和处理需求缺乏足够的研究,在进行发行主体和投资主体研究分析的过程中,未能实现对信息披露机制应用价值的有效开发,无法在债券投资者类型识别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难以为信息披露机制的有效创新提供更加全面的经验支持。在进行信用衍生品市场状态分析过程中,部分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人员缺乏对评级机构相关工作建议的研究,导致投资参考方案的构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难以在维护投资者满意度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程度较差

部分政府在处理债券置换管理的具体工作过程中,缺乏对财政政策调节举措的价值关注,在处理货币政策调节控制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对政府债券发行和流通实际情况的关注与考察,无法在货币政策协调性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部分财政政策的设计缺乏对信贷市场供给和需求情况的有效研究,在制定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对金融政策构成情况的掌控不足,无法为财政政策松紧搭配方案的成熟构建提供必要保障。部分财政政策在基础性设计过程中,缺乏对货币政策协调性建设需求的精准研究,尤其对于融资成本和流通速度管理举措的价值缺乏必要的考察,不利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的优化建设。

三、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优化策略

(一)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制度的建设水平

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置换相关工作策略设计过程中,一定要对制度建设在提升债券管理工作规范性方面的突出价值进行分析考察,使符合地方政府债券管控举措发展需求的工作得到优化处置,为制度建设突出价值的更好体现提供帮助。在地方政府进行债券置换的具体制度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对现有的债券市场组成情况进行创新性考察,尤其要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预测,为债券置换制度的高水平构建提供更加完整的支持,从而实现对制度建设突出价值的体现。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制度具体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国内现行政策组成情况的研究,并从中期预算计划设计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举措的具体策略,使符合债券置换工作具体实施需要的预算计划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构建,为债券置换制度更好的凸显出自身价值提供帮助。债券置换制度的建设一定要加强对信用评级制度构成情况的关注,并从资本市场框架构建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资本市场约束性作用开发需求的具体策略,为债券置换制度突出性价值的显现提供帮助。

(二)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质量

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危机预警处置的过程中,必须对债券置换相关工作所需条件进行分析考察,使符合预警机制构建需求的举措可以更加有效的凸显出自身价值,保证债券危机的具体管控措施可以有效的凸显出自身价值,为债券危机的有效控制提供充足保障。在进行具体的债券危机预警处理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加强对外部先进经验的吸收借鉴,尤其要对破产法等重要法律资源进行价值分析,使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所需的保障措施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价值明确,为破产保护相关制度的高水平构建提供精准支持。在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具体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实现对国内融资环境的关注与研究,从破产申请保护建设的角度出发,构建起符合违约问题管理控制需要的具体策略,使危机应急处理措施能够为违约问题的管控提供必要保障,更大程度上满足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及处置需要。

(三)提高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构建成熟度

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信息平路机制构建价值的关注与研究,尤其要对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的角度出发,构建起符合地方政府工作创新需求的策略,使地方政府在处理各类债务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为信息披露机制的合理构建提供帮助,更好地实现对债券市场透明度的有效控制,并保证市场评级机制可以在创新中得到合理处置。一定要加强对信息披露机制构成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债券的发行主体以及投资主体的情况进行考察,保证市场评级机制可以在探索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为债券发行主体以及投资主体的状态明确提供帮助,更大程度上实现对信息披露机制价值的创新处置。要加强对债券投资者类型特点的研究,尤其要对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构成情况加以研究,使投资者保护制度可以在探索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并且保证双评级机制可以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显现出更大的价值,为信息披露机制实际应用价值的开发提供精准支持。

(四)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程度

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财政政策调控措施的价值关注,尤其要对货币政策调节手段的突出价值进行考察分析,使满足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管理需求的措施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构建处理,为债券调节手段的有效改进提供必要支持。在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管理的具体举措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货币和金融政策配套情况的研究,按照松紧搭配的方式实现对財政政策资源价值的有效开发,使财政政策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处置,为债券置换工作价值的更好开发提供帮助。

结语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的实施对于控制地方债券利率期限具有重要积极作用,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现状的研究,并制定符合地方政府利益需求的债券利率期限管控措施,对提高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体系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崔婧华,张旭,崔媚华.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的实证分析——以青岛市为例[J].青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2):122–126.

[2]邵皖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影响及相关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15(11):86–88.

[3]张晓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对银行信贷及货币供给的影响[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6(06):22–27.

[4]廖秋华.美国市政债发行管理机制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控的启示[J].区域金融研究,2017(12):28–32.

李倩

摘要: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需要實现债券的置换处理,才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政府的债务工作处理需要。本文首先对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的债务工作处理状况进行了研究总结,并对债券置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符合经济新常态背景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处理策略,对提高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的总体处理质量,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关键词:新常态;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引言

债券置换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缓解地方政府压力的作用,但是,债务融资成本的控制也是很多地方政府迫切关注的问题。因此,实现对债券置换工作的创新处置,对提高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处理水平至关重要。

一、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作用

(一)债券置换可以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从当前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实施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实现了很大程度的缩减。存量置换债务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在缓解债务压力方面发挥十分理想的作用。从地方政府发展的角度来看,债券的置换可以使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财政付息的压力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缓解,使资金的流动性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从而实现对资金紧张问题的全面控制处理。在债券置换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债务违约风险的控制,并保证地方政府的主体债务压力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缓解。

(二)提高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成熟度

在地方政府实施债券置换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融资工作机制将可以在建设的过程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并且以此为基础实现对融资机制创新举措的改良,以便资金运行机制的构建可以为融资业务的成熟化改进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在制定融资机制的具体运行策略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实现对融资平台建设质量的考察,从而使融资相关的担保体系得到更加有效的构建处理,为债务置换方案的创新改良提供充足保障。在地方政府进行担保兜底方案创新过程中,融资机制的构建有助于融资平台各项基础性业务的规范化处理,可以为资金的借贷以及本息的偿还提供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从而实现对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创新性构建。在地方政府实施债券置换的过程中,融资性质业务的目的将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定位,货币政策的调整可以为地方政府融资举措的改进提供必要支持,为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创新提供帮助。

二、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制度建设水平较差

制度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的实施规范性。从国内的债券业务长期发展的情况来看,地方财税体制正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但是,一些债券置换制度的构建缺乏对地方财税体制组成情况的有效研究,在进行制度细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缺乏对财权的优化匹配,无法在制度建设方面满足债券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也使得制度建设所具备的突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制度因素已有价值的关注,尤其对于中期预算制度的作用缺乏足够的关注,无法为财政收支问题的分析预测提供有力支持,也使得制度建设的突出价值难以得到显现。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券置换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对现行政策实施价值的关注,在进行统筹财政以及债务收支影响力分析的过程中,无法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实现对债券置换制度的规范化设计,难以有效的凭借制度资源提升债券置换工作的运行规范性。

(二)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水平较差

对债券相关业务进行有效的预警处理,可以为债券危机的有效化解提供有力支持。但是,现有的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债券危机管理控制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对于道德风险隐患的构成情况缺乏足够的关注,尤其对于债券市场的实际构成情况缺乏深入的分析,无法在外部先进经验的吸收借鉴之下,实现对预算约束机制的有效构建,难以为债券危机的及时识别和有效规避提供帮助。部分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置换体系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债权主体以及债务主体实际情况的关注,相关保护机制的构建质量较差,无法在破产保护等相关举措的构建方面取得进展,也使得破产保护相关工作难以在制度因素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处置。在进行债券危机预警机制具体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对法律法规因素作用的关注,尤其要对外部经验模式的局限性认知存在不足,导致照搬外部经验模式的问题时有发生,无法在充分结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现对危机预警机制的成熟有效构建。

(三)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不够成熟

部分地方政府在处理债券置换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债务信息披露管理的需求缺乏有效的关注,在进行具体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过程中,无法实现对债券市场变化情况的创新考察,难以为债券工作相关信息披露机制的构建提供完整的支持,不利于债券置换相关工作的创新调整。部分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工作对于市场评级机制的制定和处理需求缺乏足够的研究,在进行发行主体和投资主体研究分析的过程中,未能实现对信息披露机制应用价值的有效开发,无法在债券投资者类型识别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难以为信息披露机制的有效创新提供更加全面的经验支持。在进行信用衍生品市场状态分析过程中,部分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人员缺乏对评级机构相关工作建议的研究,导致投资参考方案的构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难以在维护投资者满意度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程度较差

部分政府在处理债券置换管理的具体工作过程中,缺乏对财政政策调节举措的价值关注,在处理货币政策调节控制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对政府债券发行和流通实际情况的关注与考察,无法在货币政策协调性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部分财政政策的设计缺乏对信贷市场供给和需求情况的有效研究,在制定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对金融政策构成情况的掌控不足,无法为财政政策松紧搭配方案的成熟构建提供必要保障。部分财政政策在基础性设计过程中,缺乏对货币政策协调性建设需求的精准研究,尤其对于融资成本和流通速度管理举措的价值缺乏必要的考察,不利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的优化建设。

三、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优化策略

(一)提高地方政府債券置换制度的建设水平

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置换相关工作策略设计过程中,一定要对制度建设在提升债券管理工作规范性方面的突出价值进行分析考察,使符合地方政府债券管控举措发展需求的工作得到优化处置,为制度建设突出价值的更好体现提供帮助。在地方政府进行债券置换的具体制度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对现有的债券市场组成情况进行创新性考察,尤其要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预测,为债券置换制度的高水平构建提供更加完整的支持,从而实现对制度建设突出价值的体现。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制度具体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国内现行政策组成情况的研究,并从中期预算计划设计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举措的具体策略,使符合债券置换工作具体实施需要的预算计划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构建,为债券置换制度更好的凸显出自身价值提供帮助。债券置换制度的建设一定要加强对信用评级制度构成情况的关注,并从资本市场框架构建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资本市场约束性作用开发需求的具体策略,为债券置换制度突出性价值的显现提供帮助。

(二)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质量

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券危机预警处置的过程中,必须对债券置换相关工作所需条件进行分析考察,使符合预警机制构建需求的举措可以更加有效的凸显出自身价值,保证债券危机的具体管控措施可以有效的凸显出自身价值,为债券危机的有效控制提供充足保障。在进行具体的债券危机预警处理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加强对外部先进经验的吸收借鉴,尤其要对破产法等重要法律资源进行价值分析,使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所需的保障措施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价值明确,为破产保护相关制度的高水平构建提供精准支持。在地方政府债券危机预警机制具体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实现对国内融资环境的关注与研究,从破产申请保护建设的角度出发,构建起符合违约问题管理控制需要的具体策略,使危机应急处理措施能够为违约问题的管控提供必要保障,更大程度上满足债券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及处置需要。

(三)提高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构建成熟度

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信息平路机制构建价值的关注与研究,尤其要对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的角度出发,构建起符合地方政府工作创新需求的策略,使地方政府在处理各类债务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为信息披露机制的合理构建提供帮助,更好地实现对债券市场透明度的有效控制,并保证市场评级机制可以在创新中得到合理处置。一定要加强对信息披露机制构成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债券的发行主体以及投资主体的情况进行考察,保证市场评级机制可以在探索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为债券发行主体以及投资主体的状态明确提供帮助,更大程度上实现对信息披露机制价值的创新处置。要加强对债券投资者类型特点的研究,尤其要对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构成情况加以研究,使投资者保护制度可以在探索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并且保证双评级机制可以在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显现出更大的价值,为信息披露机制实际应用价值的开发提供精准支持。

(四)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程度

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财政政策调控措施的价值关注,尤其要对货币政策调节手段的突出价值进行考察分析,使满足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管理需求的措施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构建处理,为债券调节手段的有效改进提供必要支持。在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管理的具体举措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货币和金融政策配套情况的研究,按照松紧搭配的方式实现对财政政策资源价值的有效开发,使财政政策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处置,为债券置换工作价值的更好开发提供帮助。

结语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的实施对于控制地方债券利率期限具有重要积极作用,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现状的研究,并制定符合地方政府利益需求的债券利率期限管控措施,对提高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体系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崔婧华,张旭,崔媚华.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的实证分析——以青岛市为例[J].青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2):122–126.

[2]邵皖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影响及相关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15(11):86–88.

[3]张晓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对银行信贷及货币供给的影响[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6(06):22–27.

[4]廖秋华.美国市政债发行管理机制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风险防控的启示[J].区域金融研究,2017(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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