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020-11-17 07:06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12期
关键词:普法民法典法治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切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全面依法治省,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于10月份组织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带队到省法院进行调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主持召开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14个省直部门座谈会,带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分两路赴聊城、威海、东营等8市调研,实地察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现场,分别与宣传、教育、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单位及人大代表、律师、人民调解员、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民法典学习贯彻情况。

民法典实施在即,这部法典的学习宣传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民法典的贯彻实施。通过调研,总的来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将民法典的学习贯彻作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精心谋划,突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深度、有力度的举措,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夯实了坚实基础。

迅速动员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掀起高潮。民法典颁布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制发文件,对全省各级人大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迅速兴起学习、宣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高潮,着力提升全社会学习遵守民法典意识。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各类宣传和培训、线上线下宣讲等活动16000余场次,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学法9517场次、青少年专题学习5255场次,发放读本、宣传册等学习资料250余万份,通过网站、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送普法宣传信息230余万条。

抓住工作重点,扩大民法典普法覆盖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对民法典的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威海、聊城、滨州等市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枣庄、日照等市将民法典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抓牢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手抄报、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临沂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宣讲民法典活动,聊城市举行全市中小学生“我与民法典”征文比赛,东营市根据学生各年龄段特点制作《东东营营说民法典》口袋书,方便青少年学习民法典。抓实精致普法这个“关键做法”。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能,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十进”活动,将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推动精致、精准普法。威海市将民法典的诚信原则作为重点,打造“诚信普法”金字招牌,引导市民树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在今年全国城市信用排名中威海市荣登榜首。

丰富形式载体,有力提升民法典普法实效。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各地在法治公园、广场、长廊、市民活动中心等群众集中场所开辟宣传专区,设置普法公益广告屏,播放宣传语、宣传片,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提升法治意识。枣庄市薛城区高标准打造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寿光市民法典主题公园成为网红“打卡”集合地。构建全媒体普法矩阵。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播、视、报、网、端、微、屏”等各类普法平台作用,利用网络、微博、公众号、抖音、APP客户端等推送民法典知识,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贴近生活的内容,让群众关注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威海市《小威兰兰职场记》、诸城市《六个姐妹看演出》、青岛市《新说法》等一大批民法典普法戏剧栏目广受好评,省人大代表马东宁律师“直播带法”点击率粉丝量达10万量级。打造村居社区普法主战场。各地针对基层群众普遍关心、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婚姻家庭、遗嘱继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重点事项,通过以案释法、公益普法、送法到村居社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德州市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典’亮百姓生活”法治文艺汇演15场次,聊城、潍坊等市开展的“法治夜市”“马扎夜市”“民法典赶大集”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做好衔接工作,为民法典实施夯实基础。为做好民法典实施衔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印发文件,组织开展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省各级人大根据民法典精神要义积极进行“立改废释”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对照民法典,对政府规章、部门工作职责等进行梳理,厘清权力边界,及时全面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内容,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文件及工作流程,为民法典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对全省现行有效的558件政府规章和90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济南市对《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规范性文件中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省公安厅组织编写《山东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执法指引》,有效提升公安机关行政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总体是好的,但与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差距。

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认识不到位。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中,还存在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扎实等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普法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只注重完成开会部署、学习培训、编写简报等“规定动作”,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对民法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认知程度不高,思想上存有“新典旧法”的模糊认识,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仅是开会学习记记笔记、专题辅导听听报告,至今还没有通读民法典全文的不在少数。

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力度不够,大多还是依靠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等传统方式,虽然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宣传,但内容和形式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够,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法治宣传精品少。调研发现,有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助触摸查询机更新不及时,缺乏民法典有关内容。普法专业化程度不高,宣传主体“各自为政”,热衷于“大水漫灌”式普法,只注重形式而忽视效果,内容缺乏权威性、准确性,与社会生产生活脱节,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理解掌握上的偏差。普法工作保障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普法工作力量薄弱,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缺乏严格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法典学习贯彻效果。

法规规章“立改废”不及时不全面。实施民法典,必然伴随着与现行法规文件、传统观念磨合渐进、革故鼎新的过程。虽然各地各部门对涉及民法典新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但依然梳理不细致、不到位、不全面,对民法典实施后在执行中的易发问题分析研判不够,有关配套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不及时,有的地方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等”“靠”现象。目前在省级层面,根据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拟废止77件,完成48件,拟修订66件,仅完成22件,离完成预期任务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基层群众关注度不高。由于民法典宣传普及的广泛性不足、宣传内容和形式的感染力不强,基层群众对民法典的关注度不高,特别是在交通不便、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老人儿童较多的农村地区,普法对象集中难,宣传活动组织难,普法效果不好,导致群众对法律知识知晓度较低,运用法律解决自身问题意识不强。调研时询问当地群众有关民法典的内容,部分群众不了解、不清楚,知之甚少。

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民法典内容庞大,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各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普法不够。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存在短板,虽然我省城市、农村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治课,但普遍存在民法典教育缺教材、课时少,针对性不强、宣教形式单一等问题。有的学校普法宣传形同虚设,重形式轻内容,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缺乏有效宣传及防范措施。针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业培训、系统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效果不佳。潍坊市某人民调解员反映,有的民政婚姻登记机构还没有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有关规定及流程,有的医疗机构工作程序尚未及时更新,医务人员对医疗确认程序还不熟悉、不了解,有的物业管理部门对高空坠物、设施管理等情形还没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抓重点,精准发力,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提升我省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人民法典,国之重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提高政治站位。全省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常抓不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法典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准确把握人民至上、人民立场、人文关怀的基本理念,让民法典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把民法典的学习贯彻与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考核与经费保障机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与“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增加民法典普法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制定科学完备的量化指标体系,加大普法投入力度,将普法经费列为财政专项经费,并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是衡量民法典宣传效果的重要标尺,要针对宣传教育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创新。改进法治宣传模式。各级宣传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新媒体等要转变传统“照本宣科”“传声筒式”“填鸭式”的普法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着力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借助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生动语言和感染形式,引发群众思想和精神共鸣。做好线上线下普法融合。巩固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重要作用,针对当前网络发达、手机普及的实际,依托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积极推进新媒体普法,用好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打造“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立体式普法新格局,把普法从群众简单的获取过程转变为群众与普法者互动融合的过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向深向实。民法典涵盖每个人从“生前”到“终老”各个阶段的民事权利,最大特点就是保护“私权利”。抓好基层群众普法。各级各部门要下沉到村居、社区、企业,根据基层特点,针对农村宅基地、农村经营承包、合同要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遗嘱继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普法宣传,使民法典在基层群众中“落下去”“活起来”,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依法治理社会的依据,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引导干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抓好“两个关键”普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网络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更新学校法治教材,在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法治课程中增加民法典教育内容,将各年龄段学生易于学习掌握的民法典知识融入学校立德树人教育,做到教材、计划、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法治讲堂、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上好民法典法治教育课,针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进行普法,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抓好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普法。针对医疗卫生、物业服务管理、不动产登记、公共交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加大行业普法宣传力度,将民法典分章、分节、分条进行专业化讲解,避免贪大求全,做到既专又精,引导有关部门单位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养成依法从业、依法服务的职业操守,确保民法典在相关行业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司法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正则民悫。民法典作为公权力的规范器,主要特征就是限制“公权力”。严格依法行政。民法典给行政权力定了规矩、划了界限,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准确识别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律规范,厘清权责事项,更新工作流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把民法典的规定熟记于心,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融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公正司法。民事纠纷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紧密。司法机关应及时修改完善或出台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相契合的司法解释,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使民法典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各级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要坚持公正司法,熟练精准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者等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引导其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律所、仲裁、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非诉讼调解中心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完善相关立法,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民法典实施在即,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抓紧做好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衔接,围绕民法典的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流程,为民法典的实施提供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现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内容,对医疗卫生、不动产登记、物业服务管理等与民法典密切相关的领域,要及时研判、精细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的监督。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履行法定职权结合起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形式,加强对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保障人民群众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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