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的历史演进及其现实意义

2020-11-17 23:16韩凌志张扣林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17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恩格斯列宁

韩凌志 张扣林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扬州 225009)

政党之间的区别不仅表现在构成党的要素上,更表现在将构成党的要素组合起来的方式上。政党的组织原则反映政党的性质。“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以及集中不断融合、不断支撑的产物。”它回答了什么是正确的集中问题。只有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是正确的集中。集中离开了民主的基础,就会导致个人专断、独裁、“家长制”等专制主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中心词是“集中”。它回答了什么是正确的民主问题。从实践的维度上来进行分析,只有让集中的领导以及集中的管理得以真正地实现,才能正确的民主。民主离开了集中的指导,就会走向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极端民主化。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们能够在对民主以及集中的基本原则进行深刻领悟的基础之上可以发现在这一个过程中存在着弱化“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倾向,导致我们党内生活的极端民主化现象有所抬头。因此,克服党内生活中极端民主化现象,必须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回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奠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创建于列宁,形成于中国共产党党人。研究“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的历史演进,对于把握民主以及集中的基本内涵和主要思想,在“四个意识”的指引之下,切实地朝着“两个维护”的方向努力和迈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克服党内个人主义等不良的行为和现象出现,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

1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奠基于马克思恩格斯

从世界范围内来进行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可以说是推动者无产阶级政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的主导者。尽管他们没有关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直接表述,但在他们的建党思想中已含有发展“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

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发展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思想。基于19 世纪中后期西欧国家已经实现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为了避免无产阶级政党的“密谋”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完全民主性”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规定性,而且是无产阶级政党同一切旧式政党的根本区别。恩格斯晚年在评论按照民主制建党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指出,“党的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①。”尽管共产主义者同盟是按照民主制组织原则创建起来的,但并不意味着集中制不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原则。任何联合活动,都离不开组织。维持组织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集中。对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来说更是如此。党的会议实行集体议决制;党的决议决定形成后所有“被接收入盟的人”都“必须宣誓无条件地服从同盟决议”等,都表明集中制同样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原则。但是,其中两个创始人在同盟构建的过程当中都十分注重对于性质的强调,尚未提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

在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和国际共产主义工运动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引领着政党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基本思想和指针。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只有加强党内集中才能凝聚党的所有力量的思想。他们认为,在我们的整个党组织当中,如果每一个单位组织,每一名党员都按照自己的思想去行动。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统一的领导,那么整个党就只能分崩离析,就不能成为一个具有坚定意志的统一整体,革命活动要想取得发展和进步,就只能遵循集中的基本原则,在集中的情形之下,才能让所有党员的力量都能够得到发挥,从目前来看,德国实际上是集权制最为明显的一个政党②。”实际上,巴黎公社是一次进步,但是其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对不足进行归集和整理的过程当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遵循统一思想的领导和指引。实际上,巴黎公社从最初的建立到后期的发展,都是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一次探索和尝试,但因资产阶级合力围剿和残酷镇压而惨遭失败。以巴枯宁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者不仅炮制一系列反对党中央权威的政治主张,而且从事分裂党的活动。为此,恩格斯写下《论权威》这篇著名战斗檄文。针对巴枯宁把权威看作是“对自由的压制”或者“不必要的恶”,主张“个人绝对自由”的错误观点。恩格斯指出,权威与自由并不是绝对对立的,水火不相容的,而是对立统一的,共生互惠的。“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是以服从为前提的”。服从权威并不意味着放弃个人自由、压制个人自由和削弱个人自由,相反,服从权威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人自由,也可以保障个人自由。恩格斯指出,“从本质上来看,所谓的联合活动就是能够集中起来组织起来。如果没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实现组织和联合吗?这也就意味着,要想实现联合活动,其首要的构成条件就是要具备一个能够处理所有问题的意志。巴黎公社遭到了灭亡,实际上这就是由于集中领导的缺乏所造成的”,“要么就是不能够全面了解革命的基本内涵和主旨思想,要么不过是口头革命派。”无产阶级政党为了进行斗争,并取得斗争的胜利,“要将力量都汇集起来,凝合起来,形成统一的力量,攻击共同的敌人③。”针对巴枯宁主张“支部自治、各自治小组的自由联合”的错误主张,恩格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他认为“权威以及自治,实际上都是在一定条件之下才能够形成的。”一方面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发扬党内民主。如果没有党内民主,无产阶级政党就会因党员和党组织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陷于停滞,另一方面无产阶级政党更要加强党内集中。失去了党的集中领导,那么无产阶级政党就会陷入软弱涣散、杂乱无序状态,丧失凝聚力战斗力。不仅如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对于革命政权夺取的革命战争时期。对于执政掌权的党的快速发展时期,都要维护党的权威性和统一性,都要在集中的思想,引导和行为引导之下进行党员责任地履行,与无政府主义作坚决的斗争。

2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发展于列宁

列宁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于民主和集中的相关理论,充分结合俄国当时的革命情况和社会实际。在对民主功能党派的活动进行实践引导的过程当中,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理念进行了革新和创造,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尽管列宁没有关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直接表述,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列宁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内容。

首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列宁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内容。与马克思恩格斯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列宁在毫无政治自由可言的沙皇专制统治之下创建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只能处于秘密状态从事秘密斗争。根据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面临的严峻环境和残酷的斗争需要,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全面论证了在专制制度统治的条件下,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只能以集中制为建党组织原则的思想。他指出,“革命组织应该是坚强的,应该是意志坚定的,实际上也可以将革命组织称为密谋组织。成立一个集中的党统一的党是十分必要的,集中制也应该是党的根本职业思想和基本发展原则。也应该是引领着党发展的唯一性的原则④”。但列宁以集中制为建党组织原则的主张遭到了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左派卢森堡的批评。卢森堡认为,“极端集中主义”会扼杀党内民主,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形成“官僚集中制”与少数人独裁。在充分听取卢森堡批评意见的基础上,列宁提出了以民主集中制为党的组织原则。他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⑤。”在俄国的党章中规定,将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写入党章。列宁提出以民主集中制为建党组织原则的思想,是对最初他提出的以集中制为建党组织原则思想的一种修正。民主集中制是在集中制组织原则基础上加入民主制的因素,是以集中制为主体的组织原则。

其次,从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核心内容看,“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列宁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内容。民主与专制相对立,集中与分散相对立。集中是一切组织的特征,只要是组织都离不开集中。对于作为先进政治组织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不存在要不要集中制的问题,只存在什么样集中制的问题。是民主的集中制,还是专制的集中制。显然,列宁所讲的是民主的集中制,而不是专制的集中制。对于这一点,可以以列宁在论述党的组织原则时经常把“民主集中制”与“民主的集中制”互换使用作为印证。从“民主的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内在结构看,“民主的”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属性,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中处于从属的地位;“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的实体,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中处于主导地位。实体决定属性表明,集中决定民主。因此,集中主导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核心内容。

最后,从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主要功能看,“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列宁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内容。发挥党的组织功能是列宁建党思想的显著特征。列宁同志曾经提出。广大的工人阶级,他们力量的发挥,实际上与组织作用的发挥密不可分。一旦将一个无产阶级组织起来,那么他们的能量是无穷的,他们能够战无不胜。在政权斗争的过程当中,无产阶级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除了组织这一个关键的武器和工具以外,在没有取得其他胜利的任何捷径,因此说为了能够根本性地摆脱狭隘的分散主义,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列宁强调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集中制的党。”建立一个由“十来个富有天才的职业革命家组成党中央”对全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党⑥。“中央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如同一个乐队的指挥员一样,他要领导着整个乐队。要保证乐队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跟上整个乐队的节奏,都能够合拍”⑦每个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都有“服从中央的义务”,其中关键的核心要素就是能够对自己的领导负责,能够肩负自己的责任⑧。“拒绝服从中央机关的领导,就等于拒绝留在党内,就等于破坏党……”⑨只有建立“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集中制的党,无产阶级政党才能克服党内松散和混乱现象,才“能够成为而且会必然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⑩”。因此,充分发挥集中制的组织功能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核心内容。

3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形成于中国共产党人

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建思想与中国革命、建设相结合,创造性提出发展“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

建党初期,我们党提出把集中制作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重点的思想。我们党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是在共产国际指导下建立起来。根据列宁起草的《加入国产国际的条件》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我们党的“一大”党纲初步包含了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思想。党的“五大”召开后不久,《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我们党的文献中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在我党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在党章当中首次对民主集中制给出了精准的定义,并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要求。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的那天,开始民主集中制,旧城为了我党组织活动的一项基础性的原则,成为了各个党员都应该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但建党初期面临着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和镇压。为了保持党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党必须把集中制作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重点。正如1937 年毛泽东同志所讲:“在反动和内战时期,集中制表现得多一些。”

井冈山斗争时期,我们党提出“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的思想。针对党内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极端民主化倾向,1929 年12 月,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明确提出“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的要求。这是我们党的文献中第一次出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表述。

延安时期,我们党提出“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的思想。为了能够让民主集中制着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被充分理解,被充分贯彻在1937 年。毛泽东同志和贝特兰记者进行交流的过程当中对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民主和集中之间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毛泽东同志在1945 年召开的党的“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首次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基本内容进行阐述,第一次提出“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他说,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在党章当中,对于民主制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实际上,这也是在我们党的历史文献当中,首次对于民主集中制这种说法进行提出,这也意味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的认识开始走向成熟。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提出“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思想。随着我们党由局部执政向全面执政转变,在总结全面执政新的历史经验基础上,1956 年,我们党的“八大”党章把七大党章中关于“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的表述改写为“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表述。这是我们党的文献中第一使用“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虽然“领导”与“指导”仅有一字之差,但使集中与民主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中与民主由领导关系变为指导关系,表明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1962 年毛泽东同志在《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阐述了“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内涵。他说,“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这一论述言简意赅,高屋建瓴,为我们党正确把握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供了根本指南。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完整提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思想。“文革”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遭受严重践踏。党的“九大”和“十大”党章甚至取消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我们党进入重新恢复和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新时期。1979 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新的理论概括。他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概括,在恢复“八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内容概括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相结合”,为我们党重新恢复和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奠定了基本思路。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作了新的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这种规定,虽然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和纠正党内离开民主讲集中的倾向具有积极意义,但因去掉了“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也为党内存在离开集中讲民主的倾向留下了隐患。在我国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我们国家在建设和发展过程当中取得的一些成就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在党的十四大上也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写入到了党章之中,并且将这一个原则的基本内涵和核心内核进行了概括,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充分坚持集中,再集中的引领和指导之下。践行民主”这一表述,一直沿用到今天。因此,“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创新发展于中国共产党人。

4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的现实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们在理解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过程中存在着弱化“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倾向,导致我们党内生活中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极端民主化现象有所抬头。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对于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克服本位主义等极端民主化现象,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克服党内“正确集中不够”现象的根本要求。一段时间以来,在我们党内生活中同时存在“发扬民主不够”和“正确集中不够”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克服“发扬民主不够”和“正确集中不够”现象。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是“一体两面”。所谓“两面”,一个侧面是指集中的侧面,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侧面。它回答了什么是正确的集中和怎样实现正确的集中的问题。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在这一侧面中,只有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厚实党内集中的基础,才能实现正确的集中,才能有效防止“只讲集中不讲民主”的个人专制、专断。另一个侧面是指民主的侧面,即“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侧面。它回答了什么是正确的民主和怎样实现正确的民主问题。集中是民主的要求和保障。在这一侧面中,“集中指导下”是“民主”的限定词表明,只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是正确的民主。只有加强党内集中对党内民主的指导,才能有效防止“只讲民主,不讲集中”的极端民主化。所谓“一体”,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统一体。它回答了什么是正确的民主集中制和怎样正确实现民主集中制问题。正确的党内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体。只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正确实现民主集中制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侧面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侧面“相结合”。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民主集中制“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如果片面地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而否定“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只有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思想,才能克服党内“发扬民主不够”的现象。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才能克服党内“正确集中不够”的现象。因此,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克服党内“正确集中不够”现象的根本要求。

其次,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不断增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克服党内自由主义现象的根本要求。我们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一般纪律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自由主义严重背离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价值追求。无组织、无纪律是党内自由主义的根本特征,否认“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党内自由主义的产生的根源。尽管党内自由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但我们党与党内自由主义的斗争从未停止过。从我们党在古田会议上提出“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的要求,到我们党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把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作为全党必读文献,再到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对于任何一个政党而言。如果他的每一个构成分子,每一位党员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志发表言论进行活动,具有完全的自由,那么这个党必然不会具有统一的意志力和影响力,也不可能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如此一来,党的任务就不可能实现。这样的答案必然是失败的”的论断。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我们党的成长、发展、壮大的历史,也是一部与党内自由主义做斗争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我们党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民主意味着自由。世界上只存在有条件的相对的自由,根本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自由主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表明,集中不仅是民主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民主的“定向罗盘”。只有在“集中指导下”,民主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如果离开集中对民主的指导,民主就会跑偏,就会走向自由主义。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对发展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问题进行了论述。他指出,“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没有集中,革命和建设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发展党内民主“要注重纪律的公布和战斗力的提升,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不能削弱党的纪律和党的战斗力,要避免极端民主化,任何的自由主义和放任主义都是不被允许的”。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 “对于任何一个政党而言。如果他的每一个构成分子,每一位党员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志发表言论进行活动,具有完全的自由,那么这个党必然不会具有统一的意志力和影响力,也不可能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如此一来,党的任务就不可能实现。这样的答案必然是失败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表明,党内自由是以个人服从组织为前提条件的党内自由。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才能克服党内生活中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约束,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的目无组织的自由主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表明,党内自由是以遵守党的纪律为前提条件的党内自由。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理论,才能克服党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口无遮拦、心无敬畏,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目无纪律的自由主义。

最后,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克服党内分散主义现象的根本要求。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曾经提出。只有矢志不渝地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够让我们党具有。高度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集中制也是保证我们党团结统一的关键工具和重要法宝,这也是我们党在发展过程当中应该遵循的。一个良好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相互区分的一个明显的属性和标志。从本质上来看,正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组织和指引之下,才让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正是在这一个政治权威的引领之下,才让我们党实现了集中统一。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法理基础。一方面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的法理基础。按照民主选举原则,党中央是定于一尊的全党最高组织权威。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党中央是集中全党智慧的全党最高决策权威。另一方面在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法理基础。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抵御一切风险的最根本的力量保证。毛泽东同志指出,“克服困难,没有民主不行。当然没有集中更不行”。邓小平同志强调,“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中央的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江泽民同志强调:“如果忽视民主,搞一言堂,势必造成党内生活不正常。“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政党,难以形成统一意志、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行动。”“无论是我们党的历史,还是新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可以揭示这样一个真理。要让我们这个党更加科学地发展,要让我们这个大国提升竞争实力,团结和统一是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要充分发挥党中央的。统一性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性位置。”“在新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之下,我们党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肩负的责任也更加艰巨,因此就要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等维度上着手。让党实现团结统一,让全党都能够在统一的意志,引领之下进行统一的行动,保持不表步调一致,不断向着。胜利迈进。”只有坚持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才能维护党中央组织权威和党中央对全党组织上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全党“统一组织、统一领导”,有效防止和克服软弱涣散、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各取所需的无政府主义。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思想,才能实现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尾大不掉、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分散主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0.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2.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4.

④列宁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36.

⑤列宁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14.

⑥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

⑦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6.

⑧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49.

⑨列宁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66.

⑩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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