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球禁核进程之困境

2020-11-18 19:38孔铮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14期
关键词:核国家核裁军裁军

孔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 430073)

1945 年,二战已进入尾声,在德意两国对盟军投降后,唯独日本依旧负隅顽抗。8 月6 日和9 日,美国军队分别在广岛和长崎投下“小男孩”与“胖子”两颗原子弹,日本备受重击,最终被迫无条件投降,自此二战落下帷幕。这是原子弹第一次人类进行的打击,创伤至今未被抚平。基于此,笔者强烈呼吁即刻停止核武器研发、核试验以及加快核裁军进程的必要性。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这条道路在未来仍崎岖坎坷,全球禁核无法一蹴而就。

1 全球禁核的必要性

1.1 人道主义原则

国际法要求战争中需要区别对待平民、战斗员和战斗伤员,军事目标和非军事目标,直接军事利益和非直接军事利益。但是在战争中往往难以精确依照作战规则作战,正确区分作战对象,这也是签订《禁止生物武器条约》以此废除生物武器的缘由之一。杀伤力和杀伤面积都有限制的常规性武器尚难以区分清楚作战对象,如何保证在一定限度内使用核武器不激起人道主义灾难并能够令人信服,这对目前每个国家的军事技术来说都极为困难的,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电站的影响至今无法消除。

1.2 公平或公正原则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以下简称NPT)第九条第三款规定,1967 年1 月1 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的国家为有核武器国家,即符合前述时间条件的事实拥核能够被合法化,其他缔约国自此之后不得获取核武器。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相悖。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国家主权原则和国家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基本要求是国际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国都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诚然,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的秩序中起到了基石的作用,相比其他国家在国际上负有更多的责任,保持五大国的合法核武器地位,对于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但是这种历史性的妥协与国家平等原则是相悖的,即使一些经济和军事实力弱小的国家不具备拥有核武器的条件,但有没有权利拥有与主观想不想拥有是两个问题,从最基本的国际法精神来看,除了发动非正义战争而受惩罚的一些国家外,每个国家都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历史的局限性更不应该成为永久局限的理由。因此,为促进全球核和平发展,在五常国家已拥有核武器的基础上,应当提倡限制使用甚至销毁其现存核力量,这与联合国立场保持一致。

2 全球禁核进程下的困境

2.1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下的核裁军力量削弱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68 年7 月1 日分别在莫斯科、伦敦、华盛顿开放签字,并于1970 年3 月正式生效,目前累计签约189 个国家。2020 年3 月,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外长关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声明,坚定致力于为后代维护和加强这一条约。NPT 规定1967 年1 月1 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的国家为合法有核武器国家,并明确缔约国应当就全面彻底裁军条约进行真诚的谈判。因此,这便意味着NPT 实质上是有核国家与非核国家进行的一种交易,即非核国家以主动放弃拥有核军事武器的权利来换取有核国家的核裁军行动。然而,这一实现全面禁核的交易并不顺利,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条约延期机制失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每十年需要进行一次延期,条约的顺利延期需经过所有签约国的同意,因此无核国家能够借此机会能够有核国家施加压力。然而,1995 年无核国家为了尽快推进有核国家完成谈判并签署《全面禁核试条约》,就NPT 永久有效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有核国家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在这一情形下,借助条约十年延期一次以向有核国家施压的机制落空。

其二,“NPT 审议大会”机制遭受挑战。“NPT 续约”不再成为无核国家推动有核国家进行核裁军的有利契机时,五年一次的“NPT 审议大会”转而成为无核国家最重要的机会。然而,在2005 年小布什时代背景下,遭受单边主义破坏而毫无进展的NPT 审议大会使得越来越多的无核武器国家对NPT 这一传统的核裁军机制失去信心。因此,尽管NPT 对有核国家的禁止核试验行为实施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并未取得较大成效,部分无核国家借此大力发展自身核力量以获得自卫。

2.2 《禁止核武器条约》的核裁军举措无法奏效

2017 年7 月7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核武器条约》,旨在实现核武器的“完全非法化”。该条约要求有核国家销毁现阶段所拥有的核武器,目前已有122 个无核国家加入了该条约。《禁止核武器条约》之所以能够顺利通过,联合国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条约的权威性和国际地位得以确立和提升。此外,条约采用多数决议平台方式,避开了“一票否决”法,为条约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然而,从条约的内容和宗旨来看,核武器“完全非法化”实际上是对NPT 的否定和推翻,直接威胁到有核国家先前确立的合法核地位,同时也将麦芒指向了核门槛国家,《禁止核武器条约》在全球层面达成共时势必将遭遇前所未有的阻力。

从实际签署情况来看,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大多数西方国家、韩国、朝鲜、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均未参加该条约的谈判,甚至作为世界上唯一受过核打击国家的日本也主动避开这一条约。因此,排除九大有核国家、核门槛国家在内的《禁止核武器条约》实际上是122 个缔约国的一场空想,从本质上来说只是这些无核国家之间互相作出的不再研发核武器、不再进行核试验的内部承诺,对其他国家的核军备竞赛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约束效力。《禁止核武器条约》的核裁军举措几乎是无效的,122 个缔约国从某种程度上可谓“竹篮打水一场空”。

2.3 多边裁军谈判平台的核裁军措施难以落地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Conference on Disarmament,以下简称“CD”)作为目前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平台,致力于国际核裁军目标的实现。CD 前身为十国裁军委员会,而后增加新成员国改为十八国裁军委员会,最后再次历经两次更名。当前,CD 在全球核裁军进程上的作用仍是有限的,其核裁军措施迟迟难以落地,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其一,CD 存在再次“瘫痪”失效的隐患。从历史上来看,CD 是从十国裁军委员会演变而来。20 世纪50 年代,十国裁军委员会曾因美苏两国关系冰冷一度导致该组织“瘫痪”,而后经缓和才逐步发展至今。由此不难发现,这一谈判会议实际上很大可能存在强权政治的干预,以代表大国立场、维护大国利益,甚至当大国之间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协调时,将直接出现组织失效、核裁军寸步难行的局面。其二,“一票否决制”使得CD 处于拖延、阻碍、被动地僵化状态。20世纪90 年代中期,美国提出《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及爆炸装置的裂变材料条约》(以下简称“禁产条约”),旨在完全阻止核武器所用裂变材料的生产,无核国家则要求设立特设委员会就核裁军事项进行谈判,最终谈判无果。有核国家与无核国家所代表的立场差异使得CD 达成共识几乎成为不可能事件。此外,必须提及的是,禁产条约在本质上是通过采取假裁军、真扩军的方式实现了有核国家的垄断地位,这必将引发无核国家更为强烈的不满和不安,因此全球核裁军措施几乎是难以落地的。

2.4 美国“四骑士”战略威慑理论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美国“四骑士”曾提出用战略威慑理论,并研究核裁军的具体方针,方针内容主要包括:在将来深度削减核武器库的情况下,如何继续保持战略威慑力?如何面对太空兵器、网络兵器、全球快速打击兵器等高科技新型军事技术的威胁?如何有效防止核裁军可能存在的逆转?如何在不泄露武器设计信息的情况下保证有效的核查?在任何一国撕毁条约,秘密或者公开地进行核武器军队扩张时,如何保障稳定的战略威慑?以上“严肃”“现实”的战略研究,给整个西方学界带来一股“台风”,即不论“核裁军”这一项议题被支持还是反对,它都已成为现阶段国际社会不得不涉及的议题。

然而,这些言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取得了成功,但是必须承认其力量正在削弱。2010 年左右欧洲广泛地出现了一种“要求美国撤离战术核武器”的思潮,美俄也于同年年达成了新的核军控条约,美方甚至进一步表示再削减三分之一的核武器库都有可能实现。尽管两个核大国在表面上达成了核裁军的一致意见,但是不能否认国家战略以及国际关系在背后存在强大的支撑。随着国际局势日新月异的变化,这一路径的声音和力量现已大打折扣了。

3 结语

核武器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的强有力工具,要实现全球禁核并非易事。一方面,对于有核国家,销毁核武器不代表消除其核技术,核军备竞赛在一些国家间还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出于国家安全以及国际地位的提升,一些无核国家也可能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核研发与核试验。从国际实践来看,全球禁核之路仍遭受重重困难,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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