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孙子女是否能够享受村民待遇及安置权益

2020-11-18 11:01:09徐雅超
时代人物 2020年21期

徐雅超

摘要:在农村或是城中村拆迁过程中争议比较大并且引发行政、民事案件比较多的问题就是本村的外孙子女能否享有完全的村民待遇和安置权益。本文从拆迁中外孙子女范围认定,外孙子女从出生入户开始就享有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合法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性质及外孙子女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拆迁过冲中所签订的拆迁协议的性质、类别几个方面来论述外孙子女享受完全村民待遇和安置权益的合法性、合理性。

关键词:拆迁、外孙子女、村民待遇、安置权益

随着城市的扩张以及城乡一体化改造的推进,很多城市的城中村及郊区村庄正面临着拆迁或者是已经被拆迁。近些年,在拆迁工作进行中,有一部分纠纷经常被报道,引发人们的关注,那就是被拆迁村庄中外孙外孙女是否能够享受村民待遇,享受安置权益并分得安置房的问题。此类问题关系着基本民生、关系着基层社会的稳定,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理顺法律关系,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一、享受村民待遇及安置权益的外孙子女的范围。

本文所述的外孙子女是指,户籍在本村的女性结婚后所生,并跟随母亲而落户在本村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是本村的村民,孩子跟随母亲的户籍进行入户是否合法呢?依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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