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2020-11-19 14:01朱维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警察技术 2020年6期
关键词:管控防控建设

朱维和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治安形势,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快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应对新挑战。

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

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犯罪逐步向数据化、产业化发展,犯罪行为日益复杂,犯罪种类不断增多,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违法犯罪大量涌现,防范、打击的难度不断增加。

(二)触手可及的网络环境

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导致了触手可及的网络环境。信息社会让每个有需要的人,不论是犯罪分子还是人民群众,都具备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创建、处理和分发能力。

(三)泛在的现实大数据

信息一直是一种稀缺商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面对呈几何指数快速不断增加的海量数据以及网络数据的泛在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必须适应从数据缺乏时代到海量大数据时代的转变。

(四)新型的犯罪组织形式

触手可及的网络环境让犯罪分子能够采用广域范围分散式的组织和更为复杂的行动,这种广域分散式方法让犯罪分子变得更加狡猾。公安机关侦察办案的组织形式需要从层次结构向网络结构转变。

这四大问题和挑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市域社会治理面临风险较大,因此公安机关亟需变革传统意义上警务信息交互模式和决策指挥作战方式,以最大限度打破部门、警种、地域之间的数据壁垒,集中情报信息、处置力量、指挥调度等各项优势资源,积极有效地提高“动态化”作战条件下打防管控的整体能力。

二、总体建设思路

当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应用成效不断提升,这些为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造了基础和条件。新时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为支撑,着力实现从以人力为主体的“人防”向以科技为主体的“技防”的变革。

(一)强化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当前我国公安信息化最突出的问题是部门分割和地方分割,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分布于不同警种、部门,系统所署网络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异构系统之间无法互联、基础资源无法共享,从整体上看浪费大、效率低。因此,从顶层设计入手,重视系统规划和资源整合,强化部省市三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显得尤为重要。

1. 做强大数据基座,提升情报预警能力

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在数据,只有把小数据汇聚成大数据才能产生裂变效应。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建设,提高治安要素数据采集覆盖度,完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智能视频图形比对提升预测预警能力,从根源上解决事前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实现精准打击、敏捷处置提供情报支撑。

2. 推进指挥一体化,提升指挥处置效能

在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实战指挥处于龙头地位。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整体实战能力,重在强化指挥系统与社会治安防控的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应用。加强智能预案建设,健全完善各类重大案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预案智能化水平。通过融合通信解决无线对讲、视频应用、语音通话全警指挥一张网问题,提高扁平化指挥能力,实现指挥中心和街面警力的点对点指挥,减少指挥层级,缩短响应时间。

3. 提升防控联动性,打造联防联控合力

构建联动调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群众自防,依托智慧小区建设,加大电诈案件社区宣传力度,加强小区出入管理,提高群众自防能力。加强单位内保,落实内部防范措施,提高对学校、医院、加油站、火车站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控制力。加强街面巡防,强化网格、警格管理,通过信息反馈、情报指挥,协调防控力量、调节防控手段,建设动态、开放、互动的防控系统。

(二)注重建设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协同论告诉我们,系统能否发挥协同效应是由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组分的协同作用决定的,协同得好,系统的整体性功能就好。建设贴近实战、高效运转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在以提高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水平为导向,进一步统筹各部门、各警种和各种资源,着力构建高度协同、高效运转的警务工作平台。

1. 强化网络融合思维,推进数据协同应用

社会治安防控涉及的信息数据分布在公安信息网、公安移动信息网、公安视频专网、社会视频专网、互联网、下一代公安信息网等异构网络中,为了保障系统整体运行的协同性和实效性,务必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的网络应用架构,将分布在各网络中的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融合应用,使之可以有效快速地协同分析、串并碰撞,有效支撑人物刻画、轨迹分析、预测预警等实战应用。

2. 打造智慧警务机制,推动整体合成作战

当前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动态化、智能化等高科技特征,且在现实地理空间和网络虚拟空间中交织。面对新型高科技犯罪的挑战,唯有科学建设符合实战要求的警务流程,强化数据赋能,采取统一指挥体系,统一指令方式,统一技术标准,突破空间限制,打造“情指行”一体化的合成作战平台,持续提高便捷灵活的资源融合能力和全时全域协同作战能力。

3. 立足作战唯快不破,形成动态治安防控

在动态环境下,打击犯罪、克敌制胜的核心要义是以动制动、以快制快,重大案件的处置时间往往以秒计算。为了有效压缩应急响应时间,一是整体防控和重点防控相结合,科学划定巡防网格,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查获率;二是通过指挥智能化提高指挥中心和街面警力之间、街面各作战单元之间的协同能力;三是通过视频巡控、人像比对、车牌识别、轨迹追踪提高监控、指挥、处置联动效率,以此实现动态治安防控。

(三)重视建设的基础性和源头性

没有基础工作支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围绕人、地、事、物、网等基本治安要素和吃、住、行、销、乐等基本活动轨迹,以服务实战为导向,推进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服务管理一体化运作,不断加强结构化与非结构信息采集,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提高末端感知覆盖度。

1. 推进公民网络唯一身份认证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违法犯罪大量涌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内网络身份认证应用,积极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手段,为市域社会治理、市域治安管控提供统一的、权威的、多级可信的身份认证服务,保障公民网络身份信息安全成为当务之急。

2. 加强改进重点人员动态管控

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社会治安防控观念,加强各类重点人员动态轨迹、分色处置、走知去向等方面的研判预警,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访人员、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同时多措并举,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特殊时间节点对某类人员进行逐人分析、逐人评估,按评估等级分别管控。

3. 加强基层所队实战能力建设

坚持警力下沉、保障下沉,以网格化管理推动治安防控力量下沉。以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目标,构建快速反应机制,科学设定网格划分,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管理,积极推进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确定职责、配置装备和警力,作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风险防控到位。

三、总体建设架构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为从国家层面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连通、标准统一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采用部省市三级架构,部省市三级须按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规划要求,以“六个统一”为原则,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和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科学设计,分别建设相应系统。

(一)部级系统建设

部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从全国一盘棋的战略高度,明晰部级定位、强化地方统筹,着力解决部门分割、地方分割问题,以最大限度提高全国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率、协同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加强部级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设,提高全国数据服务地方水平,加强与地方实战应用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考评激励导向作用。

1. 数据支撑

规划全国治安防控业务通用共性数据资源,统筹全国人口信息库、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库、重点人员信息库等全国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为全国各级公安提供统一数据支持。

2. 区域协作

制定全国跨区域治安防控资源统一协调机制,编制统一对接技术标准,实现跨区域的数据资源共享,为查询、侦控、预警等异地协作业务提供统一支撑。

3. 拓展交互

建立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业务拓展交互系统,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将办案单位业务服务请求消息分发对应的地方公安机关,各地通过部级交互系统返回关联情报线索数据。

4. 监督考核

统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业务考核奖励评估标准,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奖励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奖励机制的导向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省级系统建设

省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总体架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其建设以最大限度提高省域范围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率、协同能力为出发点,强化省厅大数据基座建设,完善跨市警务合作机制建设,提高省内数据互联共享水平,充分发挥全省信息化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业务支撑协调作用。

1. 数据汇聚

推进基于新一代公安信息网架构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本省治安行业管理系统,统一标准,汇聚、整合全省地市级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相关数据资源。

2. 数据支撑

统筹建设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业务数据资源服务体系,采用数据血缘追溯、资源统计及数据质量分析展示等技术,实现对全省数据的精细化管理,为地市公安机关预警防范、侦查破案提供数据资源服务。

3. 业务支撑

基于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查询检索、比对布控、全息档案、知识图谱等综合性分析应用,构建支撑全省各级公安治安防控的应用和服务接口。

4. 跨市协同

针对重大案事件、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任务,积极发挥省厅协调作用,建立常态化、矩阵式专项小组,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警种信息共享、情报互通、联合研判、协同作战。

(三)地市系统建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市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地市级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宜一刀切,应充分考虑各自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等各个方面,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

1. 智能感知

围绕全域、全量、多维、即时的数据感知和统一布控、及时预警等要求,推动各类感知设备的布建、联网与整合,持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感知范围和感知能力。

2. 合成作战

建立情指一体化的合成作战与指挥调度机制,实现快速的警力投放、动态巡防、应急增援,建设高效智能指挥、资源力量汇集、数据信息融合、高效精准的打防管控体系。

3. 治安防控

市域外围构建完整闭环的“治安防控识别圈”,强化市域内娱乐场所与特种行业管理,推进医院、学校重点单位内防工作,加强地铁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建立地上地下动态联动的高效应急处置机制。

4. 网格管理

大力加强公安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优化网格警务机制,科学推动警力下沉。积极打造智能安防社区,深化“一标三实”采集应用,健全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5. 重点管控

加强对涉访、吸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的分级分类列管,严管严控枪爆危险物品、严打严治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强化重点人员和枪爆危险物品的动态智能管控。

6. 动态巡防

布建覆盖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治安复杂地区的警务站,组建防控基础作战单元,打造智慧动态巡防体系,完善“1、3、5分钟”应急响应机制,实现立体化布防、可视化指挥、高效化处置。

四、主要建设内容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根本是提升预警预防能力、打击犯罪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部省是枢纽和桥梁,地市是结点和关键。部省二级系统功能主要体现在支撑层面,部省平台需要整合社会治安标准数据,级别越高,数据类别越少。部省平台建设内容侧重点在于数据汇聚、数据共享、跨域协作,与本级大数据平台建设关系密切,本文不做重点介绍。

地市平台是建设重点,其资源种类在部省市三级中是最全面的,可有效服务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业务。本章节重点介绍市级平台建设内容,其建设重点内容包括:第一,提高社会面治安要素覆盖度,数据应采尽采,补齐相关短板和弱项;第二,坚持“开放、分层、解耦、服务”的技术理念,提高数据质量,构建稳固的基础支撑系统,筑牢实战应用根基;第三,以“专用、专业、灵活、高效”为原则,重视实战研判,基于微服务架构,构建丰富多样的业务应用系统。

(一)基础支撑系统建设

1. 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以构建人工智能“数据、算法和算力”三大要素为核心,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平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发挥互联网海量数据的应用价值,借助人工智能技术丰富智能模型,创新智能应用,提升网络安全管控宏观决策、预警研判能力,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

2. 智能视频应用平台

充分利用雪亮工程建设成果,统筹社会视频资源,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积极推动社会视频联网共享。深入挖掘智能视频分析应用,加强视频图像结构化工作,加快推进以图搜图、异常行为分析等智能化应用,彻底改变传统监控只能“监”不能“控”的被动状态,积极实现从被动式事后查证向主动式事前预防的转变。

3. 一体化情报指挥平台

针对复杂情况下特别是多点联动调度需求下的指挥场景,构建以多媒体融合通信技术为核心,以警情、地图、视频、通信等异网异构指挥业务相关系统和数据的融合、研判、共享及展示为一体的智能指挥体系,有效降低指挥业务多环节耗时,提升多警种、多系统之间的指挥协同能力。

4. 地理信息系统

社会治安防控实战离不开地理信息的支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要以二、三维结合,有效服务实战为导向,要充分利用已建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多方整合公安业务所需的互联网地理信息资源,面向社会治安防控多警种用户提供数据丰富鲜活、技术先进智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警用地理信息服务,实现全域覆盖、快速更新、按需服务。

(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1. 大型活动安保系统

加强指挥、通信、证件、安检多技术领域合作,整合大型活动智能前端数据、票证数据,实现全过程全要素感知,推动人员背景核查,重点人车多维布控,应急预案智能处置,音视频指挥无缝衔接,优化完善大型活动风险管控与预警模型,有效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实现大型活动安保的全流程体系化管理。

2. 娱乐业特行管控系统

切实加强旅馆、典当、印章刻制、机动车修理、旧货、开锁、娱乐场所、保安服务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统筹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全要素感知数据,落实列管行业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加强寄递物流、无人机、3D打印、网约车、网约房等新兴业态监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控措施。

3. 智慧安防小区系统

整合联动社区居民区周边的智能感知前端设备,在住宅小区和楼宇出入口布建微卡口,通过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移动终端特征采集等手段,精准掌握各类重点人员动态轨迹,有效防范打击入室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社区网格化治理、将社区/ 农村警务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4. 公安检查站管控系统

以布建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或电子卡口等为支点,融合人脸识别、车牌抓拍、安检设备、人证核验、移动终端特征采集等智能感知设备,全面采集人、车、物、证、码等数据,丰富大数据研判模型建设,强化进出机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的源头管控和落地查控,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环国边境、环区域、环省市防控圈。

5. 智慧街面巡防系统

强化动态巡防理念,科学管理、统筹调度街面警务站、巡警、特警、交警等巡防力量,合理划分巡区投放警力。整合医院、学校、金融单位、商业综合体、小区物业等防范力量,实现巡防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联勤联动。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期间,及时启动高等级勤务,健全重大紧急事态下警力集结、设防布控等巡逻防控工作机制。

6. 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

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散装汽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核材料、易制毒重点物品等源头管控和流向管控,积极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手段,充分挖掘、搜集、分析和处理危险物品安全动态数据,通过在线智能监测预警、可视化呈现、情报实时获取、态势自动研判等实现危险物品的智能管控。

7. 智慧内保管控系统

进一步加强改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银行、国防军工、加油站、水电气热等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接入视频监控、物联网终端报警等数据,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内保单位治安防范能力。

8. 地铁公交智慧防控系统

整合公交车站、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场站出入口和上下车口等人流集中部位的智能化前端设备,实时采集相关人脸数据、视频监控数据、Wi-Fi/IMSI探针数据,强化重点人预警分析,实现秒级响应报警,完善大客流分析预警,对可能发生的人员异常聚集、人员骚动、人流量超限等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置。

9. 枪支弹药智慧管控系统

加强民用、公务枪支及弹药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枪支零部件及弹药图像智能化甄别,提高公安检查站、寄递物流、海关、机场、车站等场所对枪支弹药的识别能力,进一步压减涉枪案件数量,提升打击涉枪犯罪能力。

五、结语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系统性基础工程,积极适应现代科技和大数据发展新形势,以提升预警预防能力、打击犯罪能力、整体防控能力、基础管控能力为抓手,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强化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整合共享,注重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持续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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