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湿地保护现状以及其立法意义研究

2020-11-20 02:12杨美琪王窕郦袁梦
写真地理 2020年37期
关键词:湿地保护立法缺陷

杨美琪 王窕郦 袁梦

摘 要: 濕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一明确的全国性湿地保护法律,现如今的重点就是需要重视湿地保护问题,结合各地方实际发展情况,尽快制定全国性的统一保护标准。

关键词: 湿地保护;缺陷;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15/j.issn.1674-3733.2020.37.165

1 湿地的概念与湿地保护发展历程

1.1 湿地的概念

按照《湿地公约》的定义,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简单来说,除了海洋,包含浅海和陆地上的水域都是湿地。

1.2 湿地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湿地保护落后欧美40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是1956年建立的,而国际上第一个自然保护区1872年就建立了,晚了84年;对湿地的保护,欧美国家也起步较早,上世纪50年代,它们就开始对湿地保护,我国则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落后欧美约40年。直到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之后,我国才建立了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

2 我国与国际社会湿地保护现状

2.1 我国湿地保护现状

根据国家林业局官网发布的中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发布2019年度《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2019年度《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截至2019年底,中国通过《湿地公约》指定的国际重要湿地共57处,其中内地56处、香港1处。这56处湿地的状况并不能代表我国湿地的整体状况。这56处国际重要湿地,几乎都处于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范围内,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而相比这56处“样板”湿地,全国8亿亩约27万块大大小小的湿地仍面临着城镇发展、气候变化等人为、自然因素的威胁。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林草局正式设立湿地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有了一支十八人编制的队伍,湿地管理机构从原来的事业单位成为国家司局。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从中央层面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2.2 国际社会湿地保护概况

早在1971年,国际社会就已经制定了全球性的湿地保护公约——《湿地公约》,也是第一部全球性的公约。1995年为了保护湿地,专门成立了湿地保护国际组织,其为全球性的非政府湿地保护组织,专门从事湿地保护和管理。目前来说,世界上湿地资源丰富的国家大都建立了湿地保护的国内法律体系。如美国早在上世纪60年代起,联邦政府和州就开始进行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并展开了广泛的科学研究工作。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如《湿地转农用法》《沿岸湿地保护规则》《洪积平原与湿地保护令》。同样非常重视湿地保护的还有澳大利亚,其制定和颁布了许多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3 我国湿地保护初步立法实践

我国在2014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将“湿地”作为唯一新增列的环境要素,这是中国法律首次通过修改“环境”定义的方式将“湿地”列举为法律明确的保护对象,体现了国家立法对湿地保护的日益重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作为法律的“国家湿地保护法”和作为行政法规的“国家湿地保护条例”。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散存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单行法律法规及多个地方性法规中;2013年由原国家林业局颁布、2017年又由该局修改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是中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湿地保护的国家层面的文件,虽然是行政规章,效力低于行政法规,但是却包含了我国湿地保护的主要代表性法律制度。

4 结语

对于我国湿地保护问题的研究,不能只是研究我国的问题,还必须得结合国际社会的湿地保护研究经验与我国如今的湿地保护现状,以及最重要的是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各国都有符合其本国实际国情的湿地保护制度和政策,例如美国的湿地开发许可制度、湿地补偿银行制度;英国的类型化湿地自然保护区制度、湿地管理协议制度;加拿大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区制度、湿地开发许可制度;澳大利亚的公众参与制度。我国没有像国外那样成体系化的开发许可制度,我国的湿地开发许可往往由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没有上位法渊源,效力层级低,同时空有名号没有具体的落实制度,因此湿地开发许可制度往往徒有其名,难以落实,湿地保护也就存在重大缺陷。

我国近些年的立法工作和政府工作在逐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所以这其实也是一个重要的措施。国家立法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度与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地方,可以借助公众的力量来进行管理、落实和监督。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目标,湿地保护是这项工作进程中的重要一环,理应得到重视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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