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众”不会永远吃瓜

2020-11-24 09:02游宇明
杂文月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陈姓玉环陈某

游宇明

我一直有个善良的观点,觉得从事文艺的都有几分人文情怀。文艺人大多是喜欢阅读的,从古到今,大量的杰出作品都在告诉我们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高尚什么是无耻,什么是纯洁什么是污浊……事实上,也确实有许多文艺巨匠在这方面堪为楷模,比如雨果、左拉、列夫·托尔斯泰、贝多芬、索尔仁尼琴、鲁迅、启功……

然而,生活却向我残酷地展示了另一种世相。

最近,某陈姓导演在微博上发表了对张玉环事件的“另类”看法。此人的微博很长,为了不浪漫读者的宝贵时间,我选择节录:“不要再哭诉了,国家赔你几百万也够了。27年冤狱,700万国家赔偿,平均每年收入25.9万,每个月2.1万,每天700人民币进帐!张玉环何许人也?博士?硕士?白领?江西农民,你27年的收入比博士还高?……最起码,你在狱中要比下水道(工人)跟煤炭工人舒服吧?说到死,人都会死的,有生就有死,关键是你赚了700万,给予你子孙后代,可以从农村直接到一线房子买房子了,直接农转非,公务员的收入都没你高……”罢罢罢,鄙人不想再引了,否则,这颗即将走向老年的心脏就会因愤怒而跳出体外了。

看了这段文字,估计读者都会像我一样感到无比震惊!你会觉得陈某是刚从明清时代过来的,在他心中,完全没有人的幸福、自由、快乐、尊严、司法公正这样的概念,只有单纯的利益算计。且不说陈某口中所谓的700万元,不过是律师建议的数目,并非有关部门确定赔付的数目。退一万步说,就算这笔钱最后落实了,这些钱能真正补偿张玉环失去的27年自由人生吗?能抚平他爱妻被迫改嫁,家人遭受歧视,儿子没读多少书即辍学打工的生命伤痛吗?在我看来,冤案過后的赔偿虽然也标志着正义,但它更多的是一种司法的姿态,一种不得已的补救,绝不意味着一个人因此变成人生赢家。

事出反常必有妖,陈姓导演发出这种无视人的基本道德底线的微博,我不免想揣测一下他的深层动机。一种可能是他确实只有这样的见识。社会上有一种人,他们判断自己做一件事值不值,并不会在乎过程,只在意结果。那些拍马溜须的,那些靠行贿获得项目的,那些卖皮肉以求富贵的,其行事过程都是经不起考量的,也很伤自尊,但只要得到利益,此类人便觉得合算。既然社会上存在这样一类人,多一个陈某也不足为怪。

不过,往深处想,我又不免联想到一个概念:炒作。我翻过陈某的微博,某日,他曾得意洋洋地炫耀:张艺谋拍的《英雄》出来之后,为了帮出品方炒作,他有意做了盗版,被法院判处侵权,结果,《英雄》大火特火。既然陈某很多年前即已熟悉炒作的套路,有“辉煌”的战绩,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现在张玉环事件出来了,大量的“吃瓜群众”正在关注,故意说一番惊世骇俗的话,以博取大众眼球,也非常符合其行事逻辑。只是张玉环受冤入狱27年毕竟是一个大不幸事件,普通公众也怕这种胡乱办案的司法绊脚石不搬掉,自己一不留神会摔大跤,所以,陈某的言辞一出来便遭到大量网友的谴责。一个人不顾自己的尊严趋利本身就是一种卑污,价值观不良,却还要拿别人的伤痛炒作,则由卑污变为无耻了。

只是炒作很像玩气球,谁拿针轻轻刺一下,这气球就会“呯”地瘪下来,气球一瘪,所有的真相便会水落石出,“吃瓜群众”也很可能不再甘心单纯吃瓜,热衷此道的人们不妨悠着点。

童玲/图

猜你喜欢
陈姓玉环陈某
9778天与2234万元
聚焦张玉环冤案
关于陈某政务公开申请案的启示
强行求欢致女子跳车身亡如何定性
警惕“遗失”的游戏充值卡
全国人大代表李玉环:喜欢摄影的女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