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时期日本的战俘政策研究*

2020-11-25 05:18
军事历史 2020年1期
关键词:师团甲午战争清军

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制定的战俘政策不仅是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时一系列战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基本内容也在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在山东的对德作战,乃至于十四年侵华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得到承继。由此,甲午战争中日本所制定的战俘政策成为近代以来日本对外战争战俘政策的起点。从这个角度上看,研究中日甲午战争时期的日本战俘政策,不仅对探讨甲午战争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研究日俄战争、日本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中的日本战俘政策均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

一、甲午战争时期日本制定的战俘政策

1894年7月25日,日本海军第一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不宣而战,于朝鲜半岛牙山湾口丰岛西海域率先袭击了清海军北洋舰队“济远”号、“广乙”号等军舰,由此拉开了中日甲午战争的序幕。在这场海战中,清军军械运输船“操江”号被日本海军舰队炮火击沉,船上幸存的管带(舰长)王永发(52 岁)、一等大副孙茂盛(45 岁)、二等大副徐起凤(44 岁)、大车(轮机手)石德行(52 岁)等83 名船员被俘①「9月10日付留守第五師団捕獲軍艦『操江号』の乗組捕虜人名報告」、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60090600(第2-9 画像)、明治27年9月「27、8年戦役諸報告」(防衛省防衛研究所)。,由日本海军“秋津洲”号转运到日本海军的佐世保基地。②「海軍省より『操江号』捕虜監視方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5121554800(第2 画像)、明治27年9月「甲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83 名战俘中,教习周惠卿(24 岁)于同年9月10日死于佐世保镇守府与日军留守第5 师团交接的船上;受北洋舰队聘用担任“操江”号电信工程师的弥伦斯(中文名陈纪昌,23 岁)被丹麦领事馆担保获释。③「9月10日付留守第五師団捕獲軍艦『操江号』の乗組捕虜人名報告」、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60090600(第2-9 画像)、明治27年9月「27、8年戦役諸報告」(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因为以往海战中很少有捕获战俘的情况,加之佐世保海军基地人手不足,佐世保镇守府司令柴山矢八遂于同年8月14日致函海军大臣西乡从道,请求将“操江”号战俘转移他处。在请求函中,柴山矢八说,目前“操江”号的“捕虏同囚徒无异,如为内外所窥知,可能会产生种种中伤和妄评”,“虽然在待遇上与囚徒不尽相同,但毕竟与大臣阁下之意见相违,至有不少遗憾之事。此次日清战争系帝国之侠义和威信展现给世界诸国之好机会。更何况我国平素尊重国际公法慎重有加,在文明之动作上并无耻辱之事。然今日对归顺者如囚徒一般待遇,实为国家之前途担忧。毕竟世人今日对彼等视同囚徒,不会感到其间之异同,定会有感而发。况当地并无适当之家屋。故此应在他处选定适当位置是为上策”①「海軍省より『操江号』捕虜監視方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5121554800(第2 画像)、明治27年9月「甲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要求海军省将囚禁在佐世保镇守府使监狱中的清海军战俘转运他处。收到该陈请后,日本海军省同意了佐世保镇守府的意见,并以西乡从道的名义致函陆军大臣大山岩,以“多数捕虏永久安置在军港内实无使役之处,且徒增麻烦”,请求陆军省派出宪兵或警备人员,接手管理清海军“操江”号战俘。同月,陆军省复函,同意派员接管“操江”号战俘。②「9月1日付陸軍大臣官房より操江号捕虜監視の方に付海軍大臣へ御回答按」、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C05121554800(第1―2 画像)、明治27年9月「27、8年戦役諸報告」(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为此,日本陆军省军务局、经理局、医务局以及陆军省下辖的法官部于同月22日联合向驻广岛的陆军第5 师团留守司令部发出了《关于战俘管理之件》的训令。在该份训令中,日本陆军省除要求第5师团接管战俘外,还就今后接管清军战俘及战俘营设立地进行了规范。为研究叙述方便,兹将该文原文收录如下③「軍、経、医、法の局部より捕虜取扱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5121518500(第1-5 画像)、「明治27年8月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朝密第三四〇号④日本陆军省红色套印公文用纸。栏外依次表注有“至急”“陸第七九号”“臨経一甲第八八九号”“軍一課第一〇五号”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花押及圆型私人印章。

此次送付之关于捕虏管理如左,请及时报告(详情)。

明治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军务局长【印章】

经理局长【印章】

医务局长【印章】

法官部长【印章】

致留守第五师团师团长之训令案

此次自战地押回之捕虏应以左之规定事项执行之。

一、应在广岛附近防御线内集中之军队营舍相隔离处设置捕虏厂舍。

二、捕虏厂舍可依寺院或适当之民房充任之,并将捕虏将校依职位之高低安排居室,以区别于下士、兵卒等。

三、每个捕虏厂舍以收容人数以百人为限。在广岛捕虏厂舍人满后,逐次于丸龟、松山之卫戍地设置。

四、为防止捕虏在捕虏厂舍之逃亡,应从卫戍区挑选卫兵负责警卫。

五、捕虏需进行适当分组,并从捕虏中选定组长。

六、遇有捕虏不恭顺之行为或有危险情况之虞时,可使用临机手段。

七、捕虏所需粮食应参照“陆军给与令”第九表甲之食料实物支付。

八、捕虏所需之被服寝具,可依库存之旧装进行适当发付。

九、运送捕虏时应派遣适当监视员。

十、舟船马之费用应全额支付。

十一、必要之消耗品应以实物发放。

十二、捕虏中之病患者应至最近部队进行治疗。

十三、捕虏之异动(情况)应于每月末报告之。

十四、捕虏厂舍事务由本职之将校、下士若干组成,但需要通弁时可特别雇用之。

(参考)九月十八日送件乙第二五五号及同月二十二日送件乙第二五七号依据本文件传达。

陆军省的该份文件虽然是以陆军省对留守第5 师团的训令形式下发的,但在其后通用于收容清军战俘的第1、第3 和第4 师团留守司令部设立的“捕虏厂舍”。故此,陆军省下发的该份关于设立捕虏厂舍的训令文件成为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关于关押清军陆海军战俘的重要文件之一。

根据上述文件,可将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的战俘政策归纳为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第一,规定了收容清军战俘的战俘营名称为“捕虏厂舍”。综观近代以来日本历次对外战争中所设立的战俘营历史,其战俘收容设施在名称上有一个变化过程。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将关押清军战俘的战俘营称为“捕虏厂舍”;1904年日俄战争中,日本将关押俄军战俘的战俘营称为“捕虏收容所”;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将战俘营称为“战俘收容所”。这一名称上的变化,体现了日本在对应当时的国际法相关规定的同时,实际上也存在对战俘在认知上的变化。甲午战争初期,虽然有陆军省的上述行文规定,但是实际上各师团留守处对于收容清军战俘的关押设施在称呼上并不是统一的。如,1894年12月26日,日军第1师团监督部在向日本陆军省呈送《俘虏收容所房屋租金及费用请示件》的请示报告中,将收容清军战俘的关押设施称为“俘虏收容所”①「第1 師団監督部より俘虜収容所借家料及付属家取設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1828700(第3画像)、明治27年12月「乙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对此,日本陆军省专门行文陆军第1 师团监督部,认为“俘虏收容所”一语“恐有舆论误解”之处,通令第1 师团监督部及其他留守师团,使用“捕虏厂舍”一词来表述日军设立的专门收容清军战俘的关押设施。由此可见,“捕虏厂舍”“捕虏收容所”和“战俘收容所”等日语汉字词的变化,绝不是在国际法翻译过程中对于英文中的“prisoners of war camp”或“POW camp”的理解不同所致,而是当时日本对于“战俘营”“战俘”的相关国际法的理解上的差异的反映。

第二,规定并制定了设立“捕虏厂舍”的地点、规模及管理组织规范。就关押清军战俘的地点而言,如上述文件显示,起初日本陆军省只是计划日军第5 师团管区内以“每个捕虏厂舍以收容人数以百人为限”的前提下,待“广岛捕虏厂舍人满后,逐次于丸龟、松山之卫戍地设置”。而后,随着清军战俘不断增加,日本陆军省不得不通令第1、第3 和第4 师团留守处,利用民宅或寺院设立“捕虏厂舍”,以收容和关押清军战俘。其间,有鉴于清军战俘不断增加的趋势,日本陆军省还起草了“捕虏厂舍”拟定地点方案,“以备急需”。按照该项方案,日本陆军省以每一个“捕虏厂舍”安置100 名清军战俘计算,计划在松山、丸龟、姬路、大阪、大津、丰桥、佐仓、高崎、名古屋等15 处设立19 所“捕虏厂舍”②「捕虜取扱に関し移牒並連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1731600(第2-3画像)、明治27年9月「乙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这份项方案虽然实际上没有完全得到实施,但由此可以看出,日本陆军省在中日甲午开战之初曾有将捕获的清军战俘全部运往日本国内关押的计划。

与此同时,日本陆军省还先后行文第1、第3、第4和第5师团留守司令部,就清军战俘管理进行了规范。如,1894年10月29日,日本陆军省致函日军第3 师团留守司令部,要求设立“通弁”或“翻译官”一职①“通弁”和“翻译官”中,“通弁”更多的指中日文之间的口译,而“翻译官”更多的是进行中日文之间的笔译。两者之间除业务上的不同外,“通弁”属于临时雇用,而“翻译官”按照需要进行临时雇员外,更多地则属于战前日本管理体系中的职业“判任级”文官官僚。,以便增加同清军战俘之间的“意思交流”。此外,上面文件中有关“卫戍区挑选卫兵负责警卫”的规定,则属于日军“捕虏厂舍”的管理规定。从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图书资料馆相关档案看,甲午战争期间,日本陆军省并没有制定具体的战俘管理人员条例或“官制”,只是要求各留守师团司令部,从各“卫戍区挑选卫兵负责警卫”,且“捕虏厂舍事务由本职之将校、下士若干组成”,进而要求日军对于清军“捕虏需进行适当分组,并从捕虏中选定组长”②「軍、経、医、法の局部より捕虜取扱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5121518500(第2 画像)、「明治27年8月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由此可见,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并没有制定出具体而详细的战俘管理人员条例。

第三,关于清军战俘的待遇规定。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清军战俘的饮食“参照《陆军给与令》第九表甲之食料实物支付”,清军战俘所需被服寝具则“可依库存之旧装进行适当发付”。进而对于清军战俘中的伤病者则“应至最近部队进行治疗”。其中,日本陆军省文件中所指的清军战俘饮食“参照《陆军给与令》第九表甲”是指日本陆军步兵战时饮食标准,即一日三餐,每餐配发米饭、肉食及适量水果的标准。甲午战争中,日军运回日本本土的清军战俘中除“操江”号战俘外,其余大多为战场负伤的伤兵和病患。这些清军战俘登陆日本本土后,大多都被送往所辖卫戍区的陆军卫戍医院进行治疗。

第四,建立了“捕虏之异动(情况)应于每月末报告之”的报告制度。日本陆军省制定的这项规定,意在随时掌控关押在捕虏厂舍中的清军战俘情况。收藏于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图书资料馆的“日清战役日记”中的相关文献显示,日本陆军第1、第3、第4 和第5 师团每月均向日本陆军省军务局呈交了关于清军战俘情况的报告。这些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关押的清军战俘人数、死亡人数,以及在卫戍医院接受治疗的战俘名单、病情和病愈后关押的情况等。

对照日俄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日军战俘政策,不难发现,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所制定的战俘政策,不仅在名称上与后来的战俘政策有着重要的区别,而且其战俘政策文件以及管理体系均不健全。

二、甲午战争时期日军的战俘管理

(一)“捕虏厂舍”的设立情况。在日本陆军省先后制定和公布有关战俘政策法规的同时,日本陆军省指挥留守在日本本土的陆军步兵第1、第3、第4 和第5 师团,先后设立用于关押和收容清军战俘的“捕虏厂舍”。根据收藏于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图书资料馆、日本国立公文书馆的相关文献史料,现将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军在日本本土和朝鲜半岛以及中国东北地区设立的“捕虏厂舍”在押清军战俘数量列表统计(见下页表)。

表中,留守第1 师团负责关押的是第1 师团于辽东半岛登陆后在金州城和旅顺攻击战中捕获的部分清军战俘。这些清军战俘,除几名在运送途中死亡外,伤病战俘大多被送往位于佐仓的第1 师团卫戍医院进行治疗,其余身体健康者先后被关押在位于东京浅草寺的“东京捕虏厂舍”、千叶县佐仓市海邻寺的“佐仓捕虏厂舍”和群马县高崎市的“高崎捕虏厂舍”③「明治28年2月16日付第1 師団監督部ヨリ佐倉捕虜廠舎並ニ予備医院増築等ノ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2199500(第1-3画像)、「明治278年戦役日記 乙」(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第3 师团留守司令部将200 余名清军战俘分别安置于位于爱知县丰桥町龙拈寺的“丰桥捕虏厂舍”和名古屋市筒井町建中寺的“名古屋捕虏厂舍”④「明治27年10月24日軍務局より捕虜廠舎準備整頓の上報告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5121533700(第3画像)、「明治27年10月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伤病战俘则安置在位于爱知县的丰桥陆军卫戍医院接受治疗。有关第3 师团留守司令部负责关押的清军战俘情况的史料文献不是很多。从第3 师团参加甲午战争的情况看,该师团自朝鲜半岛的元山港登陆后被编入日军第1 军,先后参加了仁川阵地战、平壤城攻坚战以及海城会战。作为第1 军主力,第3 师团捕获清军战俘甚多。这些清军战俘,除部分转运到日本国内开设的“捕虏厂舍”外,其余大部分被关押在日军在朝鲜平壤和海城设立的“捕虏厂舍”中①甲午战争期间日军在朝鲜平壤和辽东半岛的海城所设立的捕虏厂舍没有官方文献上的记述。其中,平壤捕虏厂舍和海城捕虏厂舍系根据原田鶴次「原田鶴次従軍日記」及「大本営より俘虜交換報告の件」(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2131200、第2画像、明治28年10月「甲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中的相关记述中推测而来。结合甲午战争中的相关战史资料,日军在平壤和海城所分别设立的捕虏厂舍应该是日军在攻陷平壤和海城后为收容和关押清军战俘而临时开设的捕虏厂舍。。

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军“捕虏厂舍”在押清军战俘统计表②本表根据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图书资料馆藏「明治二十七八年戦役戦役日記」(C06060072500、C06060072300、C06060102900、C06060288800、C06060289500、C06060290800)所收录之高崎、东京、名古屋、大阪、大津、广岛、松山等“捕虏厂舍”向日本陆军省上呈之各种报告文件整理。本表中的清军战俘人数为1894年12月底的统计数据,其中平壤“捕虏厂舍”在关押的战俘被转运至日本国内各地的“捕虏厂舍”后关闭。

位于大阪和大津的“捕虏厂舍”,由陆军第4 师团留守司令部负责。第4 师团在花园口登陆后,参加了旅顺口的后期围攻战。随后,被编入在辽东半岛设立的警备部队,负责日军占领地的警备和后方兵站运输工作③日本近現代史編纂会「陸軍師団総覧」、新人物往来社、2000年、117 頁。。第4 师团留守司令部在日本国内所关押的清军战俘应该是第4 师团参加旅顺口外围攻坚战时所捕获的。

中日甲午战争中,最引人注目的日军师团当属陆军第5 师团。一方面,作为日军战争指挥中心的大本营设在了第5 师团司令部所在地广岛,第5 师团不仅要迎送通过广岛及周边港口“出征”的日本陆海军,还要负责弹药给养以及负伤士兵的转运等业务。另一方面,作为主力陆军步兵师团,第5 师团抽调了下辖的2 个步兵联队组建了以大岛义昌旅团长为指挥官的大岛混成旅团,先后在朝鲜半岛的成欢、牙山、平壤、鸭绿江以及辽东半岛的牛庄等地与清军交战。这样,日军第5 师团留守司令部收容的清军战俘中,除“操江”号上的战俘、从日本海军舰队手中接收过来的清军水雷艇“福龙”号上的14 名战俘和“广乙”号上的2 名清海军通信兵(日文档案中称之为“喇叭手”)外,大多是第5 师团在成欢、牙山、鸭绿江等战斗中捕获的清军战俘。第5 师团留守司令部在陆续接收了上述的约209 名清陆海军战俘后,分别将这些战俘关押在了位于爱媛县松山市尾长村的瑞泉寺和国善寺、松山市内的长建寺,以及广岛市郊外所设立的“捕虏厂舍”中①「(明治28年)1月27日付留守第五師団中佐参謀課長心得三上晋太郎ヨリ大本営副官大生定孝宛清国捕虜将校下士卒手員者留置及収容ノ件通知」、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61396700(第1-3画像)、明治28 自1月22日至明治29年4月9日「臨着書類綴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二)甲午战争中日军俘获的清军战俘人数。根据日军转送到日本国内各地的清军战俘资料统计,甲午战争期间被日军俘获并转运到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为1165 名。其中,除因伤病不治而死亡外,实际关押在日本国内各地的清军战俘人数为1037 名(详见前页表)。但是,这一数据并不是战后中日双方战俘交换时的清军战俘数目。究其原因,上述数据是从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图书资料室现存相关文献档案,以及根据日军第5 师团留守司令部先后从佐世保港、宇品港接收的清军战俘人数,与日军大本营、日本陆军省的往来电报、信函和日本大本营、日本陆军省发往各地留守师团司令部的指示和命令电文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后得出来的数字。换言之,这个数字只是对现存档案中相关数据的统计,难免有疏漏之处。在清军战俘被运往日本国内前后,有不少战俘或染流行病或负伤体弱,在运往日本国内的途中不排除有伤重不治或因病死亡的情形发生②按照日本学者桧山幸夫的研究和统计,甲午战争期间,押往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在运送途中的死亡人数为102 名。其中,包括企图逃跑者7 名和60 名因反抗被杀者。详见:檜山幸夫「日清戦争——秘蔵写真が明かす真実」、講談社、1997年、116 頁。——从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所图书资料馆中馆藏的甲午战争档案文献中,经常可以看到清军战俘在抵达日本国内的运送途中和关押期间的零星死亡报告。如,经由第5 师团留守司令部转运到爱知县丰桥第3 师团联队的途中有2 名清军战俘因伤不治死亡③「第五師団監督部より捕虜傷疾者死亡に付取計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1762600(第3画像)、明治27年10月「乙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894年10月15日,日军第4 师团留守司令部在接收239 名清军战俘后的当日有5 名清军战俘死亡④从大阪真田山现存的陆军墓地的10 座清军战俘公墓数量上推测,甲午战争期间位于大阪的清军捕虏厂舍至少有10 名清军战俘死亡。。日军运往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有1165 人,而其后交换战俘时日军送还的清军战俘为976 人,故有近189 名清军战俘死在日本国内“捕虏厂舍”中。由此可见,在日本国内“捕虏厂舍”中关押的清军战俘死亡率之高,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而按照日本学者的统计,中日甲午战争中,日军共在战场上捕获清海军和陆军战俘合计1790名。其中,因伤重不治或在转运途中被日军枪杀者102 名。此外,另有7 名清军战俘在转运途中成功逃脱。⑤檜山幸夫「日清戦争——秘蔵写真が明かす真実」、講談社、1997年、116 頁。这样,根据有据可查的历史文献,被收容到日本各地“捕虏厂舍”后的清军战俘人员总数应为1681 名。

(三)甲午战争期间日军对清军战俘的虐杀。日军除在日本国内设立“捕虏厂舍”关押清军战俘外,还在朝鲜半岛的平壤、辽东半岛的海城等地先后设立“捕虏厂舍”。其中,“平壤捕虏厂舍”中的清军战俘先后运至日本国内各地“捕虏厂舍”。实际上,日军移送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大多是在牙山、成欢以及仁川等地日军兵站关押的战俘。由此可见,“平壤捕虏厂舍”很有可能是日军在围攻平壤城后,因捕获的清军战俘人数众多,一时不便动用船只转运到日本国内而临时在平壤郊外设立的“捕虏厂舍”,归日军第1 军平壤兵站管理。有关“平壤捕虏厂舍”情况的日本官方档案文献记述,主要体现在甲午战后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编撰的《明治二十七八年战役统计》中。按照该记录统计,平壤会战中日军共捕获清军战俘616 名,其中军衔不明的59 名战俘中有47 名因“反抗被枪杀”,在分流送往日本国内的途中有62 名清军战俘死亡。⑥日本陸軍参謀本部「明治二十七八年戦役諸統計」「捕虜死亡統計」項。转引自檜山幸夫「日清戦争——秘蔵写真が明かす真実」、講談社、1997年、114 頁。但是,上述统计数据很难如实地反映出当时“平壤捕虏厂舍”的真实情况。相对于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的单调的统计数据,在平壤会战后参与监管清军战俘工作的原日军士兵的从军日记中关于“平壤捕虏厂舍”中清军战俘的记录,则显得生动而具体。

1870年2月出生于日本广岛县广岛市郊外的原田鹤次,于1890年12月应征入伍,后被配属到日本陆军步兵第5 师团下辖的第11 联队。1893年10月已经升任上等兵的原田期满复员,被编入了预备役。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原田再次接受征召,重新回到了位于广岛的日本陆军第5 师团第11 联队,担任了第11 联队第6 中队上等兵。随后,原田随第11 联队乘船登陆朝鲜半岛参加了在牙山、成欢和平壤等地与清军的作战。同其他日本士兵一样,第一次登上异国土地的原田对朝鲜充满了好奇,开始通过日记事无巨细地记录着登陆朝鲜后每一天的见闻。在这本被暂时命名为《原田鹤次从军日记》的记录中,原田鹤次详细地记录了自己随日军第11 联队攻陷平壤后,受命看押清军战俘并将清军战俘集中到平壤郊外“捕虏厂舍”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在1894年9月16日(日军攻陷平壤的第二天)、17日两天的日记中,原田分别写道:

午后六时受命负责看押捕虏。(清军)捕虏约七百余名,负责监视的有下士以下十三名及巡查六名。

从昨日开始看押和监视捕虏。(本日)午后十时左右,捕虏中出现了逃跑者。(捕虏)抢下巡查携带的刀后袭击了巡查,致使巡查面部受伤。余以步枪上之刺刀将其击倒。受此牵连,(捕虏)参与者三十八名被砍头。同日十二时值班结束。①原田鶴次「原田鶴次従軍日記」、未刊稿、明治27年9月16日項と同月17日項。转引自檜山幸夫「日清戦争——秘蔵写真が明かす真実」、講談社、1997年、74 頁。

从原田的记录中可以看出,“平壤捕虏厂舍”中关押的清军战俘不仅比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的统计多出了约100 余人,而且被处决的清军战俘也并非是全部被枪杀,在9月17日当夜,至少有38 名清军战俘被日军看押者用刀野蛮地砍下了头颅。可以推测,“平壤捕虏厂舍”关押的清军战俘在运输途中和关押期间,被日军擅自枪杀或斩首的应该不在少数,在此关押的清军战俘人数可能一直处在变动的过程中,无法统计出具体的数据。另外,“平壤捕虏厂舍”中清军战俘的遭遇还说明,从战争一开始,日军战地临时战俘营和后方战俘营在管理体制上即存在着战地野战军管辖的“军令战俘”和属于日本陆军省管辖的“军政战俘”的差异。换言之,“平壤捕虏厂舍”中关押的清军战俘在没有运送到日本本土所设的“捕虏厂舍”之前,日军可以擅自以“捕虏”反抗和企图逃跑等理由对其进行野蛮的屠杀,而无须向陆军省事先报告。

相对于“平壤捕虏厂舍”中的清军战俘,位于辽东半岛旅顺城内的清军战俘和平民的境遇更加悲惨。有关日军攻陷旅顺后的暴行国内外有许多研究成果问世,这里不再赘述。日军攻陷旅顺后,当时在此作短暂停留的英国水手詹姆斯·艾伦(James Alan)亲眼目睹了大屠杀的场景。在其回忆录《在龙旗下:甲午战争亲历记》(Under the Dragon Flag:My Expcriencesthe China-Japanese War)中,詹姆斯·艾伦这样记述道:

日军很快就遍布全城,击毙他们遇见的人们。几乎在每条街道上走路都能踩到死尸,而且遇见一群群杀人凶手的危险也每时每刻在增加。……一个可怕的景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走出来的那块湖边的地方是很陡的斜坡。我到达斜坡看见那片水时,水面距我大约有十五英尺。该湖被许多日军包围,日军把大批难民驱入水中,从四面八方向他们开枪射击,并用刺刀把那些力图挣扎逃出湖面的难民赶回湖水中去。湖面上漂浮着死尸,湖水被血染红了。因杀戮的快乐而叫喊和欢笑的日军似乎对受害者所遭受的痛苦感到洋洋得意。那些满身血污的难民在动荡的水中挣扎;那些还活着的难民拼命想从大堆死尸中脱身,很快又摔倒下去,然而常常用尽他们最后的一点力气站了起来,满身淌着血水,发出可怜的叫声和救命声,而他们周围的那些魔鬼却加以嘲弄——见到这些情景,是令人可怕的。

惊魂未定的詹姆斯·艾伦所到之处都是日军残杀旅顺居民的惨景,他还写道:

一路上成堆的尸体和杀戮景象不断出现。在某个地方,我看到了大约十名或十二名的日军和许多被他们反缚在一起的不幸的人们。日军对他们发射一排排子弹,并按照通常的那种可怕的方式,着手肢解他们的尸体。不管是男人,妇女或儿童,没有一个能够幸免……屠杀还在继续下去,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枪弹声、呼喊声、尖叫声和呻吟声到处回荡。街道上呈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被血水浸透了,遍地皆是可怕的肢体残缺的尸体,有些狭窄的胡同则完全被尸体堵塞了。①詹姆斯·艾伦著,邓俊秉等译:《在龙旗下:甲午战争亲历记》,转引自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6 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76~399 页。

事实上,詹姆斯·艾伦所记录的血腥场景,只是日军攻陷旅顺后进行血腥屠杀的冰山一角。②旅顺大屠杀时,许多当时派驻在旅顺进行战地采访的英美记者亲眼目睹了这场旅顺大屠杀。有关英美特派记者对旅顺大屠杀的报道参见刘文明:《甲午战争中的英美特派记者与旅顺大屠杀报道》,《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10 期。事后调查表明,日军攻陷旅顺后,从1894年11月21日起,日军在旅顺城内进行了四天三夜的大屠杀。在大屠杀中,除被日军驱使进行尸体掩埋的30人和及时逃出城外的约800人外,旅顺城内约有2万名居民遇难。值得注意的是,日军在攻陷旅顺后以搜捕放弃武器混入平民的清军为借口的大屠杀,不仅严重违反了在此前后实施的国际法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暴行在40 多年后的南京城重演。

日军攻陷旅顺后,将在旅顺及其周边地区捕获的约355 名清军战俘集中于郊外的一座寺庙里(目前尚没有找到有关甲午战争时期日军在旅顺地区设立的清军战俘关押地的详细信息)。1895年3月日军攻陷海城后在海城郊外设立“捕虏厂舍”,又将关押在旅顺口外的清军战俘转移到这里。

(四)甲午战后的战俘交换。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署后,中日之间的战俘交换颇费周折。按照《马关条约》的附属条款,中日双方代表商定了战俘交换问题。双方约定,战俘交换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交换地点在天津大沽口,第二次则在辽东半岛的旅顺口。1895年8月20日,中日双方在天津大沽口(即日文档案文献记述中的天津“新城”)进行清军战俘的第一次交接。此前,日本租用了商船“丰桥丸”于8月10日自横滨启航,途经神户、三津滨等港口装载各地捕虏厂舍的清军战俘后,经8 天的海上航行,于8月18日抵达天津大沽港。③「大本営より俘虜交換報告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2131200(第2画像)、明治28年10月「甲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8月20日,天津镇总兵罗荣光、副将汪恩孝以及蒋文霖等4人出任中方战俘交换委员④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一(1895年8月20日)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天津镇已接收华俘九百七十六名事来文。载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5 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34 页。,日方则派出了中佐村山邦彦和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领事荒木巳次等⑤「大本営より俘虜交換報告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22131200(第2画像)、明治28年10月「甲27、8年戦役日記」(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此次日方交还的清军战俘合计976 人。该项战俘交换结束后,日军又在大阪卫戍医院中发现了正在养病但被误报为病亡的清军战俘梁文荣。其后,日军通过日本外务省将梁文荣送还中国。至此,收押在日本国内并被送还的清军战俘人数合计为977 名。

与此同时,中日双方在海城甘泉堡也举行了战俘交换作业。按照事先约定,第二次战俘交换应于天津大沽口战俘交换后的一个月,即1895年9月20日在旅顺口进行。为此,清政府电令盛京都统依克唐阿、宋庆、长顺和刘坤一等人商议战俘交换问题。其间,日军在辽东半岛的占领地总督部于8月21日照会辽阳知州徐庆璋,提议将战俘交换地从旅顺口改在海城甘泉堡,并将战俘交换日提前到“清历七月十三日”(公历9月1日)进行。日方的这一更改令徐庆璋措手不及,就在他忙于起草上呈公文的时候,又接到下属的快报称,日军已将约600 名的战俘转运到了海城甘泉堡前线等待交换。慌忙之中,徐庆璋急忙呈文请示当时的盛京都统依克唐阿。接到急报的依克唐阿回函徐庆璋,同意了日方将战俘交换日期提前到9月1日的请求。是日,贾元桂、翟光业、程克昌、瑞坤等人受依克唐阿和长顺委派①参见1895年9月5日都统依克唐阿等奏按期交换战俘电,载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3 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50 页。另外,根据日军辽东占领地都督府上呈致陆军省的电文报告显示,清政府派出的代表中尚有辽阳知州府主事瑞增、邹立桂和沈思瀛等人。参见「明治28年7月4日捕虜員数の報告 金州佐久間発参謀総長彰仁親王宛」、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61101500、明治28年自7月1日至9月3日「着電綴 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来到甘泉堡不远处的汤河与日军代表辽东占领地总督部参谋牟田、副官斋藤举行战俘交换仪式。此次日军送还给清政府的清军战俘,为原关押在海城郊外“捕虏厂舍”的598 名战俘,其中军官8 名,士兵590 名②「明治28年7月4日捕虜員数の報告 金州佐久間発参謀総長彰仁親王宛」、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61101500(第1画像)、明治28年自7月1日至9月3日「着電綴 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清政府也将在辽东各地战场上捕获的11 名日军战俘③11 名日军战俘中包括镶黄旗汉军捕获的4 名日军战俘、湘军江苏皋司陈湜所部捕获的2 名日军战俘以及奉军和辽阳团练先后捕获的日军战俘5 名。参见1895年9月5日都统依克唐阿等奏按期交换战俘电,载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3 册,第550 页。交还给了日军代表。这11 名日军战俘中包括镶黄旗汉军捕获的4 名、湘军江苏皋司陈湜所部捕获的2 名、奉军和辽阳团练先后捕获的日军战俘5 名④参见1895年9月5日都统依克唐阿等奏按期交换战俘电,载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3 册,第550 页。。

从1895年8月至9月间的两次战俘交换中可以看到,日军两次交还的清军战俘人数合计为1575 名,这个数字与前文论及的收押到日本各地“捕虏厂舍”后的清军战俘人员总数1681 名之间有106 人的差额。这106 名清军战俘是伤重而死,是因病不治,还是受虐致死?由于目前缺乏资料佐证,已成历史疑案,有待考证。

三、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制定战俘政策的评价问题

从近代日本史的视野和角度看,甲午战争不仅是自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首次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战争,而且成为其日后发动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出兵山东、武装干涉苏联革命出兵西伯利亚、发动九一八事变继而发动全面侵华、发动太平洋战争等对外战争的起点。由此,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所制定的战俘政策以及在其战俘政策下所形成的战俘管理体制,也成为日本历次对外侵略战争的战俘政策的起点和原点。

从这样一个研究思路出发,甲午战争时期日本所制定的战俘政策不仅具有历史研究上的指标性意义,而且也具有比较分析意义。

甲午战前,国际法中关于战俘营的设立和战俘待遇等问题大多以当时西方国际社会上的零散的相关条规为依据。就国际上的成文条规而言,主要是1864年西方多国在日内瓦签署的《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境遇的公约》等。该项国际条约意在要求各交战国应该及时收治在战场负伤的敌我双方的伤兵,并给予人道主义的救治。日军关于“捕虏厂舍”的设立以及对负伤战俘的救治看似参酌了当时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事实上,甲午战争中日本制定战俘政策,实际上只是日本在发动甲午战争后配合国内外的舆论宣传的一种手段而已。

众所周知,中日甲午战争是日本蓄意发动的一场侵略战争。虽然早在甲午战前,日本军方和政府高层通过秘密侦察等手段窥见了“大清帝国”武备的落后和政府的腐败,但当时日本政府内部相当一部分军政人员忌惮于号称“亚洲实力最强”的北洋舰队和清朝土地的广袤,对发动战争持谨慎态度,因此在对清开战问题上日本朝野意见并不一致。日本政府为了统一内部意见,并争取国际社会对日本开战的同情,发动了以丑化“大清帝国”为首要目标的舆论战。首先,在战前动员媒体连篇累牍地宣扬“大清帝国”的腐败、无能和清朝社会的落后。其次,在战争期间为了争取英、美、法等国对日本的同情,安排了大批西方记者随军进行采访。在这场国际舆论战中,日本以“文明的日本”对阵“野蛮的清国”的形象展示给世人。其中,日本媒体在大肆宣传和报道清军虐杀和肢解日军尸体,刻意描述清军“野蛮”的同时,也大肆宣传日军收治负伤清军战俘的“事迹”,形成强烈对比,以此来宣扬日本的“文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日军救治负伤的清军战俘并将捕获的大批清军战俘运回日本国内,不仅在国际社会上宣扬了日本的“文明”,而且还通过清军战俘的游街示众在日本国内宣扬了“大日本帝国”的赫赫战功,以此来安抚日本国内对清战争慎重派。如此可以看出,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军制定战俘政策的目的,更多的是出于日本的战争舆论宣传战略的需要。

所谓“起点”和“原点”,有两层涵义。其一,日本在甲午战争期间将战俘收容设施称为“捕虏厂舍”,而在其后的对外侵略战争中将战俘收容设施先后改称为“捕虏收容所”或“战俘收容所”①另外,“捕虏收容所”和“俘虏收容所”在其后的日文公文书中出现混用情况,两者之间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总体而言,相当于法律文件的日本公文书中使用“俘虏收容所”,而在日本陆军省、参谋本部等部门的内部文件中比较多地使用“捕虏收容所”一词。。称谓上的变化,至少说明日本在近代最早的对外战争期间还是比较忌惮国际舆论对日本的评价,而到了1905年之后日本开始不再忌惮国际舆论了。其二,甲午战争期间,日军先后在日本国内和朝鲜平壤、中国旅顺及海城设立“捕虏厂舍”,而实际上日本国内和海外的“捕虏厂舍”在从属关系和管辖关系上截然不同。日本国内留守的师团司令部属于日本内阁内部的陆军省管辖,而远在朝鲜半岛和辽东半岛的日本陆军,则直属于设立在广岛大本营内的陆军参谋本部。因此,日本在国内和朝鲜、中国辽东半岛设立的“捕虏厂舍”分别隶属于日本陆军省和大本营的陆军参谋本部。近现代日本陆军这样的管理体制,也使得在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设立的战俘营实行战场和后方的区分,战俘营的管理也被自然分成了属于前线部队管理的“军令战俘营”和属于后方部队管理的“军政战俘营”。这种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军令战俘营”和“军政战俘营”只是一个临时收容战俘和后方管理战俘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形成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而使得失去控制的日军在战场临时收容以及后方管理战俘期间,任意砍杀、虐待和殴打战俘情况频发。从甲午战争期间日军收容清军战俘的死亡率看,除了伤重不治或染上不治之症而死亡外,其中有多少清军战俘是被日军砍杀、虐杀或殴打致死的,至今仍没有一个可靠的数据统计。

此外,还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议题,就是日本在甲午战争及其以后的对外侵略战争中,将战俘转运到国内后大多安置在各地的佛教寺庙中,而非宽敞的神社和闲置的部队营房。虽然目前尚无文献资料可资分析,但就当时日本社会情况看,各地的佛寺可能是唯一能够接纳和收容各种战俘的地方。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在日本传统文化中有“生不受囚之辱”的理念,将战俘视为“不祥之物”,当然不会将战俘收容到被视为精神寄托的各种神社内;另一方面,受到明治维新后一度出现的“废佛毁寺”,抛弃佛教尊崇神道教的思潮影响所致,佛教在日本的社会地位大幅度下降,各地的佛寺自然也成为了收容“不祥之物”的最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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