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色创新 打造服务新模式
——中国船级社“十三五”成就巡礼之服务篇

2020-11-27 03:21王思佳
中国船检 2020年11期
关键词:十三五船舶检验

本刊记者 王思佳

2016年底,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建设国际一流中国船级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中国船级社(CCS)要在规模、技术、服务、管理和国际化等五个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为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品牌信誉高的国际一流船级社,引领和带动全国船检技术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CCS牢牢把握“三化一好”的总要求,秉持“安全、环保,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将国际一流建设主动融入、紧密衔接到交通强国、海运强国、造船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发展战略中,准确把握世界航运和造船业发展新态势,创新服务理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这期间,CCS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品牌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四个交通”和国家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水运安全、维护国家海事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国际一流船级社发展战略的阶段性目标。

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新命题。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海运强国等国家发展战略,是交通运输部从大局出发赋予CCS建设国际一流船级社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期间,CCS充分发挥国际化程度高、产业协调性强、技术引领作用显著的优势,全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助力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海运强国等国家战略的实施。

全面履职尽责,落实改革任务。“十三五”期间,CCS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直属海事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圆满完成渔检转隶和广东和黑龙江海事船检业务的承接工作,各项检验业务平稳衔接。

服务三大攻坚战。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切实做好“六区一线”“四类重点船舶”检验服务,促进环保水平提升,为水上应急救助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在服务“精准扶贫”攻坚战方面,参加交通运输部第四帮扶组,牵头与色达县政府签署党建和消费扶贫协议,援建日撒玛村村级党员活动中心,组织色达县教职工来京业务交流,超额完成年度消费扶贫目标。持续开展“双青共建”技术帮扶工作。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船舶岸电使用、液化石油气(LPG)动力船运营等制订规范标准并提供检验服务。

服务国家部委政策研究。参加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认监委、交通战备办公室等部委相关课题和政策制定,涉及的领域包括:新能源应用政策、碳排放核查、船舶和航运税收政策、认证认可标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安全和风险管理、港口危化品安全、长江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军民融合等方面。参与编写《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和《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和《船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反馈政策意见。积极开展深化全国船检体制改革研究,并向交通运输部提交专项工作建议。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纲要”和科技部“2035规划纲要水路运输移动装备篇”的编写,为其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CCS主动对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和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完成内河危化船、油船的洗舱趸船等规范标准的制定,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三沙海域船舶安全标准和监管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参与《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船舶工业行业规范条件》《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节能减排车船税调整、拆船补贴、液化天然气动力船推广等国家重要行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并参与政策实施。支持海南自贸区建设,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中国船级社关于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工作计划》,开展非营运性游艇规范标准研究,制定游艇申领适航证书管理办法,出台便利自贸区(港)船舶登记八项检验服务举措,提升检验服务水平。

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十三五”期间,CCS积极发挥在海洋装备、船舶制造、船用配套和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承担和参与了多项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项目,其中牵头或联合承担了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研究、北极航道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技术研究等重点项目攻关。为“蛟龙”号载人深潜器提供审图和检验服务。在船舶智能技术及安全研究、船舶绿色生态技术研究等领域参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就交通运输“新基建”向交通运输部建言献策。有序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相关任务。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截止2020年11月5日,CCS检验的船舶中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的船舶2700余艘。制定了船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亚丁湾护航”“大幸”轮马尼拉海域搁浅等重大事件和突发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加强水陆水铁联运适用船型的开发,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为战略支点,开展江海直达规范标准及船型研发工作,完成“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技术法规”等多份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推出满足需求的安全、经济和节能、环保新船型,提供江海直达船舶航线优化、船型优化等关键技术及一揽子解决方案,联合业界研发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散货船已投入运营,完成宁波-舟山水域至武汉的江海直达万吨级散货船、江海直达商品车船概念船研发,更好地发挥出水运比较优势。牵头开展“水上运输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技术研究”项目,联合业界完成了全球首例长距离“中国至欧洲全航程液化天然气罐箱”试验,对推动我国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国家提升国际海事影响力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技术标准制定,“十三五”期间内完成了近百份国际海事组织提案,在新造船能效设计指数、二代稳性、噪声规则、极地规则、国际气体燃料规则、安全水平法、无石棉阈值等国际海事技术标准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相关产业的利益。担任国际海事组织(IMO)检验协调通信组主席,参与船舶设计与建造等分委会,组织国内相关单位对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限硫技术等开展研究。代表中国代表团向参加第99届海安会的各国代表专题介绍了我国在智能船舶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积极参加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在先进检验检测技术、智能船舶、自主船舶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新型能源动力船项目组长,制定液化天然气加注国际标准,推广中国方案和中国标准,维护了我国行业利益。

全力保障水上安全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是CCS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十三五”期间,CCS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控好“六区一线”“四类重点船舶”等涉及民生、安全、环保较大影响船舶的本质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重要保障。

稳步推进国内船舶安全质量水平提升。CCS始终把安全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国内水上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建设的各项要求,CCS扎实开展了各类涉及船舶质量提升的专项行动:包括“创建平安船舶”“国内危险品船舶隐患排查”“国内船舶和远洋渔船安全质量提升专项工作”“长江等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国内航行油船和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专项整治活动”等,着力提高船舶检验质量,有效解决影响船舶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六区一线”“四类重点船舶”的检验控制,提升长江客船、散装化学品船、油船和液化天然气船等船舶的安全质量水平。对内河标准化船型、三峡船型和江海直达船型营运检验经验进行总结,继续深入开展江海直达船舶研究,积极配合海事局国内船舶法定检验证书报告的完善修订工作、海事局船检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发工作。规则方面,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船舶技术和船用设备自主化审核及实船符合性审查工作,协助部海事局修订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制定长江客船抗风技术标准。CCS利用60余年发展积累的技术及经验,抓好船舶检验的安全与环保的源头把关,在水上应急救助和处置中积极发挥技术支持保障作用,做好十九大、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的应急值守,有效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稳步推动海事划转船舶和转隶渔船的“一体化、常态化”建设。有序推进海事船舶历史遗留问题的消除。在广东、黑龙江建立“一省一检”检验模式分析研究机制,形成年报制度。扶助广东、黑龙江服务划转船舶的中小船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提升。持续推进海事船检信息系统优化,提升国内船舶检验管理效能,CCS针对渔船和海事船舶建立风险防控新机制,积极推进渔船业务和海事划转业务纳入CCS管理体系。2019年9月1日,远洋渔船、海事船舶检验业务正式纳入体系运行,并及时对运行情况开展评价并改进优化。

优化检验管理。新造船服务水平全面升级,建造、审图、产品三线有机联动的新型项目服务模式极大地提升了项目服务效率。审图服务及时准确且效率提升,退图周期缩短逾30%。这些改变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显著提升了客户服务获得感。针对客船、危险品船的管理新要求,建立典型问题处理长效机制,为其水上运输安全加强保障。继续推进CSAD海船与CSA并轨,完善工作管理机制。增强海外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建立信息跟踪反馈制度,为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工作提供了依据与方向。开展了海外渔业养殖设施管理模式研究,形成了专题报告,为渔业养殖设施业务的开展打下基础。按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验船师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融合工作提供助力。产品检验流程再简化,产品审图新机制运行良好,海外产品检验管理平稳过渡,船用产品电子证书已成为客户的时尚选择,改进后的产品检验系统逐步释放出优化的信息,全面推广168种新制定的船用产品检验报告格式的应用。

助力行业绿色发展

随着国际社会环保理念的不断提升,船舶所带来的能耗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加之船舶节能减排相关的新公约、新规范不断出台,促使业界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的命题。“十三五”期间,CCS积极发挥独特优势,不断加深对船舶能效相关技术的研究,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造船业、相关制造业和航运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航运企业绿色发展,提高船舶能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服务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CCS充分发挥自身技术服务优势和支持保障作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了《中国船级社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上应用、船舶污染排放控制、油品质量管理、高能效技术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同时参与了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中心的建设。

积极参与水运绿色发展。CCS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长江货船大型化,加强内河船舶绿色/环保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支持保障,支持长航局推进三峡岸电发展实验区旅游客船岸电改造任务;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应用;完成“零排放”水域船舶防污染设备检验1145艘次、其他水域船舶2343艘次。与长航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长江环境生态保护、清洁能源及绿色高效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开展合作,制定并实施《中国船级社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专项工作方案》。与珠航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建立珠江水运绿色标准体系、水路运输绿色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中船集团联合开展了氢燃料电池船上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绿色珠江”建设。服务京津冀船检一体化建设方面,协助相关部委开展雄安新区船舶绿色发展方面实地调研,在京津冀区域性小船标准制定、小船法规LPG应用的修订、雄安新区燃油船舶更新改造和地方政府立法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加强。为了更好服务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行业绿色发展,CCS制定了一系列行动计划。2018年,基于十九大要求以及国家提出的一系列环保政策,CCS提出全面落实交通部关于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四个专项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对《绿色船舶规范》的全面升级。基于此,CCS制定了针对海船的《绿色生态船舶规范》。随着航运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为了让环保附加标志及绿色船舶附加标志的应用能够更加贴合业界的需求,应用更加灵活,CCS对《绿色船舶规范》中的绿色环保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绿色船舶的定义以及绿色生态概念、定义和内涵进行重新解析,对绿色船舶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同时需要基于各种绿色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实践经验,重新构建绿色船舶指标体系,对《绿色船舶规范》进行全面升级。2019年底,CCS正式推出了全新升级版《绿色生态船舶规范》。至此,CCS全面建立起能效设计、能效管理、能效认证、能效评估、能效计算、能效验证以及各种新颖技术船舶应用和检验的规范体系,规范体系包括《绿色生态船舶规范》《船舶能效管理认证规范》《内河绿色船舶规范》《水运船舶碳排放核查技术规范》《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验证指南》《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评估指南》《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编制指南》《船舶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实施指南》等。新颖技术船舶应用和检验的规范包括《LNG燃料动力/加注船舶系列规范》《船舶应用替代燃料指南》《纯电池动力船舶指南》《风帆技术应用指南》《空气润滑减阻系统检验指南》《太阳能光伏系统及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检验指南》等。完善的规范体系,意味着CCS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能效相关服务,助力船舶全面升级,促进并引领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与业界技术合作。除了自主研发外,CCS还重点加强了与业界的强强联手,旨在为行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目前,CCS已与30余家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研究中心开展联合技术研究。与武汉理工大学、711所、714所、708所等单位合作开展智能船舶国际海事公约规则适用性及标准需求分析研究;与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708所合作开展二代完整稳性直接评估方法与实船操作指南研究;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合作开发海洋浮式平台工程设计一体化集成系统软件等。委托大连海事大学承担深水钻井平台人员适配性研究;委托上海交通大学为船舶节能装置研究提供技术支持等。

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便捷性

经过多年发展,CCS船队规模不断壮大,船型也进一步向超大型化、多样化发展,客户的服务需求也随之不断提升且更趋个性化,所有这些新的变化都对CCS的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为应对这一变化,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性,在“十三五”期间,CCS对自身服务进行了进一步深化与创新,建立起了高效便捷的服务能力,体现了卓越的服务表现。

检验新技术的应用。近年来,行业智能化发展迅速,CCS 也做了大量有关智能化的探索,2016年担任IACS轮值主席前,就在战略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探索和制订检验新技术要求的议题并得到了成员的高度认同,纳入了IACS战略发展计划。为解决航运单一窗口和便利化需求,2018年4月,CCS签发了首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电子证书,开启了船舶电子证书签发、查验的新模式,截止到目前,CCS已经为17个船旗国的2738艘船舶签发了49147张电子证书,船队电子证书覆盖率达到了70%。中国旗国际航行船舶电子证书覆盖率100%。电子证书相比于传统纸质船舶证书而言具有证书传递及时便利、安全可靠防止篡改、快速验证有效性等优点,不仅安全性得到升级,还起到降本增效的效果。2019年,CCS研究制定了《船舶远程检验指南》,启动了船舶远程检验业务,推出远程审核/检查的服务方案。该项新检验技术的出台,打破了登轮检验可能在环境、地点、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可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灵活的检验服务,满足CCS全球化客户的服务需求。尤其在本次疫情爆发期间,远程检验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出了远程检验、在线审图、替代检验、紧急放行等服务措施。同时,技术上已经与业界相关公司合作成功地开展了5G应用,完成了远程遥控年度检验,得到了客户和船旗国代表的认同。

创新检验模式。做好新造船重点项目的检验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对重点项目实施集中管理,例如组建超大型集装箱船和超大型油轮建造总项目管理组,制定下发了《加强新造船重点项目检验服务的原则要求》并组织实施。协调系统资源,高质量完成超大型油轮、液化天然气船、大型液化气体运输船、超大型矿砂船、超大型集装箱船等一批重点船舶的年度建造检验任务。组建营运入级船舶检验“特设技术支持组” 重组产品检验技术支持工作组。组织制定了《营运船舶检验服务实施细则》,推出并实施“1小时营运检验快捷响应服务”,提升了营运检验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推进数字化建设。CCS加强了数字资源基础平台及相关服务产品的建设。谋划“产业链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区块链技术与数据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船舶与海洋工程实验基地。开发了船舶服务管理系统(SSMIS2018)、有害物质管理系统(IHM)、客户服务系统(CSM)和知识中心(KMIS)等系统,还通过云服务改善了CCS海外机构网络应用,有效提高了工作和服务效率。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实施了应对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相关措施,加强了CCS网络安全工作的保障。完成新版须知证书报告体系优化和船舶数据初始化工作,全面实施个性化证书报告系统,极大降低了现场验船师证书报告工作量和差错率。

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CCS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丹麦哥本哈根、菲律宾马尼拉、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国巴黎,智利圣地亚哥、加纳阿克拉等多地新增设了海外网点,目前海外服务网点已经达到45个,全球网点已达120个。同时,新增南非、库克群岛、伊朗、斯里兰卡、西班牙、圣基茨、尼维斯和卢森堡等国家的政府授权。新增蒙古、加纳、阿曼、加蓬、中国澳门等海事主管机关的法定授权。目前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授权数目前已达54个。

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充。“十三五”期间,CCS服务产品已扩展到航运、能源、金融、工业等多个行业,“服务品质更加卓越”的品牌影响不断扩大。CCS认证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获得CNAS认可批准。获得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认证资质。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河北省科技计划“100米级海上风电叶片设计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中标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天然气公司设备监造业务,拓展了陆上油气田设备监造业务。为国内首台负压隔离病房集装箱进行刚性试验。CCS实业公司继续发挥在船舶、海工和无损检测等领域的传统优势,扩大在陆上产业、风险防控、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业务,并首次开展海底管道建设监理业务,承接了舟山大陆引水三期海底管道建设监理工程。成功中标加拿大LNG核心工艺模块、中集太平洋C型液罐等无损检测项目;完成白洋淀考察船型和动力方案专家论证。获取大连南部滨海大道西沿线斜拉桥及其附属工程监理项目。通过竞标获得了招商轮船超大型矿砂船监造、国家海洋局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监理等一批项目。参与了全球最大自动化码头---上海洋山港四期自动化码头设备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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