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纳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云南昆明 650000
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共同走上富裕的道路,习近平主席在2017 年10 月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该会议提出了“生态宜居”之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也就是说乡村要坚持绿色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创新乡村治理环境的体系,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国家根据此战略,也分阶段地制定了很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认真贯彻和实施。所以,结合目前的环境污染现状,我以云南省普吉街道所辖的乡村为例进行具体的阐述。
关于乡村振兴下的乡村的界定,我国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里面的定义是这样表述的:本法所称的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民族乡、镇)、村(含行政村、自然村)等。所以,我认为乡村是指与城市相对应的一个地域环境,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人口比较分散的人工改造和天然因素构成的行政区域,包括乡和村。这是国家综合点、线、面、体提出的战略发展[1]。
我国的环境问题,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暴露出来了,只不过是局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20 世纪50 年代到20 世纪70年代的改革开放,我国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环境问题极速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