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关系着自然人死亡后财富的传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国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距今已有30多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已不能有效地调整新形势下的我国继承法律关系。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时代,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照顾到我国优良家庭习惯,民法典继承编增设了一些新制度,作出了一些新规定。我们既要知之,更要遵从之。
继承法对遗产范围采用的是列举式,而目前人们拥有的合法财产类型多种多样,再采用列举式难以穷尽所有财产,存在遗漏。因此民法典改用概括式,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可以继承。从而适应了社会物质财富多元化发展的需求,能够涵盖目前已出现的财富类型和未来还可能出现新的财产类型。这样,包括数字财产、虚拟货币、游戏设备、网店、手机号码、博客以及各类网络社交工具账号等,都可以继承。

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因重大过错而丧失继承权的若干情形,但并没规定是否可以因情势变化而恢复。民众省吃俭用积攒财产,通常希望留给自己的亲人,即使子女对自己实施过遗弃、虐待等违法行为,但只要后来知错即改,父母一般都会愿意原谅的。而且,目前城市夫妻大多只有一个孩子,如不给犯了错的孩子改过的机会,就可能导致遗产变成了无主财产。为此,民法典增设了继承人宽恕制度,即继承人虽然具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