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征地中受影响企业补偿方法研究

2020-11-28 01:50阿茹娜
治淮 2020年10期
关键词:补偿费苏南征地

聂 振 吴 俊 阿茹娜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下,工程建设影响企业的补偿工作是工程征地移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深远的技术经济工作。受影响企业能否得到公正、合理、全面的补偿将决定企业安置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水利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本文以苏南A 工程为例,结合建设征地影响企业的特点,在土地补偿补助费、机械设备补偿费、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停产损失费、搬迁运输费等方面探索出了企业补偿方法,可以为其他类似工程建设影响企业的补偿起到借鉴作用。

一、影响企业概况

苏南A 工程影响企业共计240 家,沿河道两岸分布,涉及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区和滨湖区,无锡市惠山区和江阴市,其中常州市武进区受影响企业最多,共计130 家,占受影响企业总数的54.17%。

受影响企业单位按行业类别划分,主要有化工、建材、加工、机械设备等,其中建材类企业最多,达到91 家,占企业总数的37.92%;影响企业总职工人数为6432 人;按固定资产规模划分,大于1000 万元的企业共计24 家,1000 万~500 万的企业24 家,500 万~100 万的企业46 家,小于100 万的企业146 家,影响的企业中固定资产规模小于100 万的最多,占企业总数的60.83%。受影响企业年工资总额20697.41万元,年利润40818.34 万元,影响企业可搬迁设备15700.65 万元,不可搬迁设备13357.68 万元。

苏南A 工程对企业单位的影响主要由河道开挖、疏浚和枢纽建筑物等建设征地引起,对企业单位的影响大致可分以下五种情况:(1)全部影响:企业单位全部在征地范围内;(2)主要生产设施受影响:对企业的生产有很大影响;(3)小部分设施受影响:对企业的生产有一定程度的影响;(4)小部分办公房屋受影响:对企业的生产基本没有影响,只是办公房屋或者场地受到影响;(5)仅影响企业非生产房屋或附属物,不影响企业生产和办公。依据不同的影响情况,考虑企业单位恢复重建的意愿,并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和发展规划,确定对影响的企业单位采用整体搬迁、原址改建、退建、关停并转和货币补偿五种安置方案。

二、特点分析

苏南A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企业的特点如下:

一是受影响企业数量多,企业规模差异性大。工程位于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程度高,行业集群化明显,乡镇企业密集,且民营企业所占比重大,市场化程度高。工程沿线受影响的企业单位共计240 家,既有数亿固定资产的大型企业,也有很多固定资产小于100 万元的小型企业。除个别大型企业外,总体来说大部分工程沿线受影响企业的规模不大。

二是受影响企业种类较多,涉及化工、加工、机械设备、建材、建筑等,其中建材及加工类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共计153 家,占企业总数的63.75%。

三是经济性多样,产权关系复杂,受工程建设影响企业单位大多数为乡村集体或个体所有制企业。由于企业所有制性质多样化以及企业资产承包、转让、破产等变化,给受影响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是少量企业属于政府“关停并转”名录中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三、企业补偿原则

1.投资分摊的原则

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由移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的费用,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自行解决”。

2.统筹兼顾的原则

既考虑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企业迁建的实际难度和需要,妥善处理好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3.按“三原”标准补偿的原则

对于可以按“原有规模、原有标准、原有功能”复建的工矿企业和不再复建或不可复建的企业,根据资产现实状况进行合理补偿。

4.按国家法规规范补偿范围的原则

对于已经停产的企业,仅给予补偿房屋拆迁和设备设施搬迁费用;对于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按环保规定属于取缔范畴的企业,按移民政策,给予适当的补偿。

5.补偿标准的拟定原则

补偿标准的拟定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规定执行,凡国家有规定或地方规定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而地方有规定的,参照地方规定;对无规定或规定不适用的,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企业的不同经济性质、不同生产能力、不同行业类别资产形成的差异性,并参考当地其他已建或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补偿标准合理确定。

四、企业补偿计算

全面考虑影响补偿标准的因素,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理确定补偿单价和补偿值的方法,确定工程建设补偿公式为:

工程建设影响企业补偿费=土地补偿补助费+机械设备补偿费+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停产损失费+搬迁运输费

其中对采用整体搬迁、退改建和原址改建安置方案的企业计列土地补偿补助费、基础设施补偿费、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机器设备补偿费、停产损失费及搬迁运输费;对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案的企业和关停并转的企业计列土地补偿补助费、基础设施补偿费、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机器设备补偿费、搬迁运输费。

1.企业土地补偿补助费计算

企业单位迁建征地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2.14.4 条中相关规定计列补偿费用。

表1 A 公司房屋重置成本单价汇总表

企业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式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 倍,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度作物的产值计算。经测算苏南A 工程影响土地亩产值为2517 元/亩,工程沿线影响企业的原址补偿的企业征地补偿费为4.0272 万元/亩,新址征地补偿费为4.1531 万元/亩(含青苗补偿费)。

2.机械设备补偿费计算

机器设备评估在资产评估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机器设备的复杂性给评估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评估主要是确定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价和残值。根据相关规定,不可搬迁设备搬迁损失补偿价应按照设备重置价格扣减可变现的残值计算,设备重置价值包括设备购置(或自制)到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发生的费用,含设备购置费(或自制成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苏南A 工程影响企业的机械设备补偿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不可搬迁设备重置全价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扣减不可搬迁设备预计的可变残值作为不可搬迁设备拆迁损失投资补偿额的评估值。

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根据被评估机器设备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差额作为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评估机器设备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机器设备补偿值=评估值×补偿比例

3.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计算

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是从建筑物的再建造或投资的角度,测算建筑物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再扣减各种损耗因素造成的贬值,或乘以综合成新率,最后得出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

重编预算法是指借助编制工程预算的思路,对待测算建筑物的重置成本构成项目按重新编制预算的方法进行分别估算,求和取得重置成本。对于建安工程投资,通常根据建筑物的竣工图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相应的定额求得。

苏南A 工程根据受影响企业的实际情况,按不同结构类别,选择有代表性的房屋进行典型设计,经过分析计算,确定房屋的总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

典型设计是根据评估中可替代原则,用代表性房屋已有的竣工图纸或绘制的工程图,或者模拟一座与评估对象类似的房屋,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然后依据预算定额计算出全部直接费和间接费,进而算出典型房屋的总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元/m2),用以估算该类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按上述测算方法选取A 公司作为典型企业测算出房屋价值和重置成新价,具体测算结果见表1。

4.基础设施补偿费计算

根据移民安置有关政策,基础设施是按“原规模、原功能、原标准”的原则,依据重置成本补偿的,在评估作业中不估测基础设施成新率。

经典型计算法计算,苏南A 工程影响企业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具体补偿标准见表2。

5.停产损失补偿计算

工程沿线受影响企业停产损失补偿按企业迁建停产期间职工工资总额、损失利润和税金之和计算。对取得连续三年财务报表、资料完整的企业根据报表分析测算企业停产损失,对取得企业上缴利税等资料的企业根据资料并结合国家统计局发布同类企业的经济指标测算停产损失,没有取得资料的企业参照同类企业基础经济资料测算停产损失。停产损失计列的关键是确定合理的停产周期,根据补偿理论,停产时间应依据行业特点、基建周期、迁建距离等因素据实确定,实际以企业安置规划方案为基础,测算出企业具备重新恢复受影响前的产能所需要的时间作为计列停产损失补偿周期。根据以上理论并结合实际情况,苏南A 工程影响企业单位按受影响情况以及处理方案考虑1~6 个月不等停产期,以此计列停产损失补偿。

表2 苏南A 工程影响企业基础设施补偿标准表

计算公式为:停产损失补偿费=(年工资总额+年利润+年税金)/12(月)×合理停产期(月)

6.搬迁运输费补偿计算

此项费用主要是人员及非固定资产的搬迁运输费用,非固定资产指的是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存货等。搬迁运输费应当按照搬迁距离和实际运量计算,但是由于工程沿线受影响企业众多,情况较复杂,很难对每个企业进行详细计算,需要制定出统一、简便、可操作的补偿标准。根据调研论证,可用搬迁房屋面积指标衡量,即:搬迁运输费=拆迁房屋面积×搬迁运输费标准。经测算,苏南A 工程搬迁运输费标准为32 元/m2。

五、结束语

本文结合苏南A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系统地提出了工程征地影响企业补偿费计算方法。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补偿按照“原规模、原标准、原功能”的原则,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一些类似小型作坊的企业和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搬迁后只能关、停、并、转。如何考虑这些企业发展,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在水利工程建设影响企业补偿投资计算中如何充分考虑工程征迁对企业造成的间接损失补偿的计列,如企业贷款利息、合同违约金、现有客户的流失等,需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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