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治理暴露出的问题

2020-11-28 07:20李文玉宋佳桑晓蕾姜其沅
新丝路(下旬) 2020年12期
关键词:莱州基层社会治理疫情防控

李文玉 宋佳 桑晓蕾 姜其沅

摘 要:疫情防控期间,莱州充分调动党员力量,借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闭环式”服务,坚持制度管控,疫情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同时,从现阶段疫情防控来看,基层治理还存在诸多短板。

关键词:疫情防控;莱州;基层社会治理;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莱州充分调动党员力量,借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闭环式”服务,坚持制度管控,疫情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同时,从现阶段疫情防控来看,基层治理还存在诸多短板。

一、职责错位失位,部门协同联动较少

职权明晰,是基层治理顺利开展的体制性根源保障。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还存在职能界定不清晰、定位不准确的问题,从镇街到社区、村居面临着被行政化的尴尬境遇,而且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联动协同较少,严重削弱了基层治理和服务效能。

一是职责错位失位,治理链条过度延伸。调查发现,基层治理中政府行政干预倾向明显,大量挤占镇街、社区、村居的主责主业工作,使其陷入了“对上负责,对下无暇”的治理怪圈,极大缩小了社区、村居的自治空间。此次疫情从上到下采取“属地管理”,镇街在承担大量排查工作的同时,还要接受职能部门的“任性放权”,并且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种调度、各种督导、各种考核,出现任何环节上的问题,都会被严肃追责。如“九小场所”复工、“小场所”防控本是职能部门配合镇街,而职能部门大多将工作放到镇街,由镇街去推进。许多镇街干部坦言,由于工作属性限制,许多场所根本無法定义,而且经常一个部门刚检查完,另一个部门又来督导,动辄就是检查通报、纳入考核,压力比较大。而社区、村居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接受着镇街转嫁的行政事务,政出多门,工作人员分身乏术。

二是部门壁垒难消,协同治理实现困难。调查中普遍反映镇街层面除了要做好返莱人员信息排查外,还需要做好商铺分类排查、治安、卫生、企业开复工等各项工作,本该商务、公安、卫生、工商局、经信局、侨办等各个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最后却都落在镇街层面,相关部门只管督导,协同联动少,工作布置繁杂且重复交叉,镇街本就分身乏术,一张表格上报无数遍,一个数据向多个工作组汇报,每天重复劳动牵扯了基层工作人员大量的精力,增强了工作难度。

二、缺乏科技驱动,网格治理与现代信息技术没有有效结合

大数据时代,基层治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已是大势所趋,只有将网格治理与现代信息手段相结合,才能充分释放网格的巨大力量,发挥最大效能,从而把节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用于加强治理服务上来。

目前,基层网格化治理服务仍停留在平面系统层面,之前正在搭建的“莱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还未投入使用。虽然此次疫情防控期间也采用了微信二维码、智慧党建这些信息手段,但是仍然比较低端,收集的线上数据也只是简单的电子表格、电子数据,顶多称的上是电子档案。前期启用的疫情上报系统也是在类似于调研问卷构架基础上设计开发的,与省、市开发的系统不兼容,而且是临时开发的,缺少大量基础数据支撑,应用范围相对有限,总体来说没有形成立体化的电子信息系统。此次疫情期间的人员排查工作,全靠网格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以及志愿者不舍昼夜的奋战,每家每户一遍遍的上门排查,才赢来良好的战况,精力的透支、重复的劳动既加大了疫情感染的几率,也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三、重政府认同轻民众认同,监督考核制度存在不足

基层治理质效取决于监督考核制度的公正性、有效性,但实践中由于考核主体单一、部分考核指标不合理、职能部门变成监管部门,抓工作落实形式大于内容,痕迹主义严重。

一是考核主体单一,权重设置不合理。在镇街、社区、村居工作考核中,政府仍然是监督考核的核心力量,各个职能部门次之,而作为服务对象民众的作用却非常有限,特别是当前闭环式运作模式下的基层治理,没有真正做到多种主体、多种方式考核治理参与主体。如疫情狙击战镇街落实力考核中,100分中涉及民情的只有“大排查”这一项,通过对民众随机电话抽查考核镇街是否如实排查过信息,并没有对工作满意与否设置分值,而且大排查工作在100分中只占据了30%的比例,大部分仍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其工作的考核。

二是部分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指标是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指标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部分镇街反馈,在上级对疫情工作督导过程中,不以实际效果为准,过于看重面上工程,如社区、村庄宣传标语不统一、横幅粗糙等,一律通报批评、考核扣分,虽然初衷是为了加大醒目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但是有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过于形式主义之嫌。

四、人财物保障能力有限,激励保障与法治保障仍显不足

人财物及机制保障是基层治理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但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也暴露出财政紧张、物资有限、人员不足、各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人财物保障能力有限。镇街、社区、村居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人员编制少,高素质、有社会治理经验的人员更少,而且物资保障不足,配套经费不到位。疫情防控前期,教育路社区10名工作人员,每天只发5个口罩,没有防护服、一次性手套、消毒等物品。数据输入时电脑老旧卡机,浪费时间精力。社区工作人员少,疫情防控超负荷运转,精力体力高度透支,已近崩溃边缘。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普遍不高,社区书记月薪2040元,其他工作人员1700元,而楼长一年薪酬只有120元。做好社区治理工作全靠信念、爱心与热情支撑,没有足够的人财物保障,基层治理很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激励保障机制略显不足。激发工作积极性必须要有激励机制的保障。在此次疫情工作中,主要靠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自觉性,而且激励往往侧重于精神激励。就精神激励而言,方式也比较单一,多是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及个人、挖掘正面典型,但是表彰的数量少,多是中层以上领导,缺乏对年轻担当有为的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的表彰,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正面激励较多,负面激励使用的较少,整个疫情期间虽然大部分工作人员尽职尽责,但仍有少数工作不力,引发群众不满的,对于这部分人员,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和处罚,对消极工作的行为缺乏约束和规范,没有充分发挥激励机制正反两面应发挥的作用。

三是法治保障仍有缺陷。法治作为内核嵌入基层治理,这是基层治理赖以稳定的支撑。但调研中发现基层治理法治保障仍有很大缺陷。据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在疫情排查工作入户采集信息初期,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支撑,其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有的居民拒不配合,甚至起争执。还有的居民最初阶段瞒报省外归来的信息,给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没有法律规定前,镇街、社区、村居对此也无可奈何。而且镇街、社区、村居有其法定的职能,但是现在治理边界已远远超出其办事范畴,如社区和村居本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其职能就是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但是现在许多职能下放到社区、村居,挤占自身职能空间,许多法定职能不能很好履行,不能做到群众自治,原有的法治基础已无法满足当前治理实践。

五、社会力量严重缺位,社会治理主体良性互动不足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多元化主体的互动参与,莱州基层治理以政府等行政主体为主,社会力量参与较少,缺位严重,呈现“碎片化”特征,并且各种主体力量之间还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引导机制。

一是基层治理的主体还比较单一,力量不均衡。主力军仍是掌握绝大部分资源的政府,镇街权责不对等,社区、村居行政化严重,缺乏治理自主性,民众参与力量有限,基层社会组织团体、企业、志愿组织等主体一方面数量少、规模小,另一方面参与基层治理也较少。市场因素渗入乏力,小区封闭、居家隔离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帮忙采购,人手不足、需求不满,如果政府指导市场在供给无接触服务上跟上,既能提高服务效率,也能丰富服务功能;面对一线工作者、部分群众心理压力,政府购买心理疏导社会服务跟上,工作开展会更加顺畅。

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整体不高。镇街、社区、村居平日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与民众近距离的交心、面对面的服务相对减少,导致居民对社区、村居的归属感、认同感不高,因而责任意识不够,根本不乐意参与其中,严重缺乏热情。疫情防控前期工作摸排,时间紧、任务重,不管从街道到社区、村居,都面临人手不足、摸排进展慢的难题,虽然有党员、群众、志愿者队伍自发主动要求加入疫情摸排队伍,但毕竟杯水车薪,绝大部分群众还是居家自闭,认为这些工作就是街道、社区应该做的,与己无关,甚至还有个别不配合现象。

参考文献:

[1]陈顺洪.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研究网.湖南:湘潭大学硕±学文,2014

[2]张平.一核多元五力共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贵阳实践.社会治理,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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