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数据建设与应用能力,推进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

2020-11-28 07:45赵坚邹鸿灵于逢源
中国军转民 2020年8期
关键词:国防科技军工工业

赵坚 邹鸿灵 于逢源

摘要:当今时代,大数据已成为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角力场”。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应大力加强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提升大数据能力,推进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

主题词:国防科技工业;大数据;硬能力;软实力

随着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与应用已逐步迈入“软件定义、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阶段。“大数据”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新型资源禀赋,在赋能生产力要素、改善生产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加强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已成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一、大数据已成为战略制高点

(一)世界强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建设

大数据时代,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大数据”建设,并将其作为国与国、企业与企业竞争的重要“角力场”。

1.重视大数据国家战略规划。在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大背景下,美、德、英、日、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都积极推进大数据发展战略。美国上世纪末即确立“数据治国”战略,10年间联邦政府数据中心数量从400个跃升至2000个,2010年总统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在《规划数字化的未来》报告中提出,联邦各部门都要制定应对大数据的战略;2012年奧巴马政府启动“大数据研发计划”,2018年特朗普政府《先进制造领导战略》推动用大数据和先进传感控制技术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2.重视大数据基础能力建设。美日德等国大力推进5G等数字网络设施建设,美国仅2017年在大数据相关领域技术投入达74亿美元,欧盟投入10亿欧元打造数字人文基础,建设记录城市历史的“时光机”;欧美广泛采用产学研携手、举办大数据分析竞赛等方式培养大数据人才、推动大数据应用、培育大数据市场;德国政府成立联邦数字机构,日立、富士通、NTT DATA等公司成立大数据专门组织机构,深化对数字化通信、云计算等领域的研究。

3.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探索。在政府治理领域,美、英、法、澳等国相继开通了政府数据网站;在工业领域,GE、西门子等大型制造企业在科研生产、运营维护全过程广泛应用大数据;在网络空间领域,美国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强化“全面防御、保护设施”“攻防结合、网络反恐”和“主动防御、网络威慑”的网络安全战略。

(二)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工作

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国家大数据工作总体要求,并对建设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加快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近百份大数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广东、浙江、贵州、四川等地设立近百个大数据局(办)等各级机构;贵州、京津冀、珠三角、上海等地设立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阳、上海、北京先后成立大数据交易机构,先行先试数据资产流通交易;贵州等地搭建数据共享交换云平台,以加快政府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放。“新冠”疫情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监控人员流动、调配应急物资、助力复工复产,为有效防控疫情和稳定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先进国防科技工业需要与之相称的大数据能力

(一)大数据已成为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保障

在数字化时代,“大数据”成为生产力函数中重要的内生变量,对全面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力要素层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1.大数据改进了劳动对象的形态。在军工制造业领域,大量工业软件的应用、数控机床的投产使用,改变了以往人工控制加工设备的生产方式,通过对“数字信号”的调控来驱动机械设备的运动,信息资源改进了传统劳动对象的形态。

2.大数据提高了劳动工具的使用效率。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模式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企业级协同产品研制管理平台及工业数据交换平台的使用,实现了数据资源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中的有效贯穿,提升了各个环节乃至整个生产过程的效率,体现了数据要素对设计工具、生产工具等劳动工具使用效率的提升,使其研制能力呈几何级数增长。而且,“数据”在整个改进过程中不但没有“损耗”,而且“越用越多”(像“催化剂”一样发挥作用),不断产生新的数据内涵,持续发挥新作用、产生新价值。

3.大数据提升了劳动者的水平。以知识形态存在的大数据,如各类工业APP、工艺指导教程、数字档案等,有效改造了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生产技能人员等各类劳动者的思想意识、业务技能、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其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从而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综合水平。

(二)大数据已成为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关系调整的关键因素

数字化背景下,大数据为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关系变革带来新“赋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过程要逐渐适应在价格、供需、竞争等市场机制作用下,以市场信号为引导,促进、带动、调配各类资源实现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化的生产关系”不仅贯穿于企业内部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更延伸到产业链竞争合作、市场经营销售、政府或企业采购消费等各个环节之间,整个过程隐含着以数据流的有序流动为主线,牵引着人员流、物质流、资金流、知识流等各种资源流动的过程,并通过调整和改善数据流的流向、流量、流速、流序,来间接促进和改善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之间的资源流动状况,从而有效促进社会分工与合作,不断调整和改善生产关系,推动市场行为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大数据技术为这种“数字化生产关系”的优化带来可能:通过对来自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大数据”进行全面集成、有效融合、合理配置,以信息流为牵引,可以带动产品、技术、设备、设施、人才、资金等要素在跨单位之间、各行业之间、多领域之间实现科研、生产、维修、物流等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有助于促进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众创、众筹、众扶、众包等新业态形成和融通创新式发展。

(三)可依托大数据有效支撑国防科技工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要求政府具备智慧视野的“大数据”洞察能力,从更高站位、更广视角、更细层次实现科学决策和治理。

大数据可支撑各级国防科技工业政府管理部门掌握从生产端到決策端的全面数据,从而可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和行业服务,为构建智能高效的“智慧政府”提供支撑。

1.提升管理效能。政府在履行对军工能力建设和装备研制等职能的过程中,需要掌握项目投资、建设成果、宏观经济、工业部门、科技部门、重点产业链、重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部件市场情况等内外部信息,如果没有来源广泛的大数据支撑,各类管理和决策就存在“拍脑袋”“跑断腿”“瞎指挥”的风险。

2.助力宏观调控。依托大数据分析,一方面,可摸清家底和把握动态,有效实行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可通过控制大数据数据流的方向、速度和流量的方式,使其与物质、能量、资金等资源的流动在时间、空间上取得同步协调,科学引导,促进资源要素按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要进行有效配置。

3.支撑市场监管。政府治理“放管服”要求政府职能要更多地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管”转变,依托“大数据”搜集和分析技术:一方面,可及时发现国防科技工业各类建设主体的重大变化情况,以避免企业资产状况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带来隐患;另一方面,可及时预报政府投资项目进展中的风险情况,以避免项目拖期、重复申报等带来低效和无序。

(四)可依托大数据为各层级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

大数据技术可为政府部门提供有效的行业服务能力,可以为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提供科研试验条件、生产协作供求,招投标产品价格、经营发展对标,企业信用记录等需求度较高的信息,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可视化的政府信息服务,也有助于对行业服务的监管,从而更好地实现服务自身的经济和社会特性并存的要求。

1.服务各类单位掌握政策法规及宏观方向。通过政策大数据服务,可为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各类单位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投资政策、科研攻关方向、产业配套资源,以及时调整科研生产方向、能力资源配置、运营发展布局等,以适应市场变化。

2.服务各类主体掌握大量要素资源的市场供求大数据。通过市场大数据服务,可为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各类单位提供资金、人才、设备、设施等要素资源的供求信息,帮助其减少要素市场信息不对称,提高在市场活动中的经济效率,助力其通过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提升发展水平、增强竞争能力。

(五)支撑智慧化军工科研生产模式逐步形成

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化发展进程中,利用大数据平台和相关分析处理技术,将为国防科技工业积累新的资产形态——数据资产,并通过充分整合工业大数据资源、发掘数据价值,为武器装备研制提供新模式、新方法、新工具,从而培育出一种新的核心竞争力——“大数据能力”,继而推动生产模式、经营理念、政策法律、体制机制等各方面新发展,形成从微观管理到宏观治理的一系列变革,推动“智慧化”的军工科研生产模式的到来。例如:在研发设计阶段,可通过大数据平台汇集通用产品、标准部件的数字化模型,实现设计模型和数据参数的复用和积累,提高研发设计效率;在试验检测阶段,可通过大数据技术对试验、仿真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挖掘,预测技术参数,预判故障异常;在生产制造阶段,通过工业大数据的建设和利用,可在物料跟踪、工艺设计、任务分配、质量监控等方面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和效益,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智慧工厂的转型升级;在维修保障阶段,可探索建立军方装备使用数据的合理反馈机制,利用数据传感技术记录运行状态,深入分析挖掘,预判故障问题,指导改进设计思路,显著提高产品研制水平。

(六)大数据有助于推动国防科技创新发展

1.利用大数据技术发现科技发展新动态。通过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技术,对国内外科研机构动态、科研项目进展、科技文献、专利知识产权等海量情报类大数据进行全方位、实时化、智能化跟踪分析,及时了解科技发展新动态、掌握新情况、研判新趋势,确保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创新工作方向正确、决策科学。

2.利用大数据技术把握科学研究新发现。随着经验模型的积累、海量数据的集聚、计算能力的增强,促进科技创新的新范式的形成——基于数据的科学发现:在军工科研过程中,研发人员可利用知识图谱、聚类分析等技术发现技术体系潜在关联和规律,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军工制造过程中,研制人员可利用工业设备及制造过程大数据,结合数字孪生技术,推断工业机理模型、利用工业知识产生可执行设计、利用制造数据开展反向工程推演等,对预防设备故障、改进工艺过程、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军工研制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3.利用科技大数据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模式。通过系统化科技大数据应用管理实现知识创造、知识共享、知识管理,为协同创新模式的形成提供良好环境;通过汇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报告、知识产权、科学仪器、科研设备、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的大数据平台,促进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科研活动供求对接,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创造新价值,推动国防科技工业成果有序转移和高效转化。

三、应大力提升国防科技工业大数据能力

(一)强化军工大数据“硬能力”

1.统筹新基建“大数据中心”建设。随着中央定调新基建,数字化进入发展快车道,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是数字中国战略在军工领域的落实,是新基建政策在军工行业的落地。国防科工局领导高度重视大数据工作,并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利用国防科技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契机,统筹政府、集团、企业分层分级大数据中心建设,以及推进军工行业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是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动军工全行业乃至全社会要素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的重要举措。

2.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需加大大数据战略性、基础性和前沿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大数据关键软硬件技术自主可控的研发力度,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大数据安全保密技术和产品的研制进度。对于重大的大数据技术项目,可以充分利用民营高科技企业和军工企业各自的技术、人才与设备优势,联合国家科研院所、军地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共同组建大数据创新团队或技术研发中心等,通过产学研用大协作的模式,逐步实现军工大数据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和国际先进性。

(二)塑造军工大数据“软实力”

1.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可通过举办工业数据分析竞赛等活动,促进形成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大数据治理、大数据应用等方面专家队伍,造就一批军工“数据工匠”,打造一批军工大数据领军人才。可通过与专业教育机构合作,结合军工行业特色,共同设计军工大数据培训课程体系,让各层级管理决策、研发设计、制造加工、信息技术、信息服务等业务骨干了解数据科学、学会数据方法、掌握数据应用,为军工行业培育大数据复合型人才。

2.深化军工特色分析模型研究。围绕军工核心能力评估、投资成效评价、军工产业链健康体检、重点任务进度预警、重点型号质量监控、重点设施安全分析、关键部件故障诊断、产品全流程仿真等,开展数据指标体系构建、数据资源体系规划、数据分析模型研究等。

3.加快数据治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数据质量和数据治理能力标准的建设,依托大数据能力成熟度评估等标准的贯彻,加强政府对各层级各单位数据治理过程的规范化监管,评估机构对被评测单位的咨询和服务,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数据治理能力的自评和改进,提升大数据质量,发挥大数据效益。

[赵坚:工学博士,现任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作者单位: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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