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2020-11-30 06:53彭超暄
法制博览 2020年12期
关键词: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建筑工程

彭超暄

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广东 茂名 525000

本文深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并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以期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规、合法、顺利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招投标风险、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风险、诉讼仲裁风险等。

(一)招投标风险

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工程项目合法性、真实性风险和招投标文件法律风险等。(1)招投标项目真实性风险。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必须具备条件: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如建筑工程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则属于违法工程,建筑企业可能受到罚款、丧失投标权等行政处罚,导致施工企业无法收回工程款项。同时,部分建筑工程项目为虚构工程,即招标方虚构项目,其主要目的为骗取投标方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2)投标文件违规风险。投标文件是建筑工程招标方评价、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招标文件具有复杂性,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文件多由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共同制定,虽然其均为专业性人员,但对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足,如投标文件准备过程中存在违规风险,则给合同履行埋下隐患。同时,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例获得项目,采取低价竞标策略,为力保障自身利益而采取偷工减料等方式,导致建筑工企业面临质量纠纷、行政处罚等风险。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建筑合同签订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权利与义务的过程,是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前,合同双方应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经营状况、技术能力、运营资质等。如对发包方资信瑕疵审查不到位,可能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无法及时收回工程款;(2)合同条款不平等。在建筑工程合同订立中,建筑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业主通过追加合同条款的方式强调施工企业的义务,而忽视施工单位应有的权利,其中可能存在不利于建筑施工单位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反索赔条款,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3)合同条款不严谨。受人为或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合同条款混淆不清或不准确,或部分条款对施工企业义务非常具体,但对其应享受的权利笼统不清,因此埋下法律风险隐患;(4)合同内容不完备遗漏事项多。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订立双方就建筑工程承包范围、价款、支付周期、工期和质量等内容达成一致后开始实施。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多为套用标准文本,经适当修改后签字生效。在此过程中,可能存在条款遗漏、不适应等情况,致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借助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人的风险、资金的风险。(1)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其中,发包人的风险主要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资格、信誉不佳、无力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等,导致施工企业面临无法回收工程价款的风险;承包人风险主要为分包商选择不当、分包商违约、无法保质保量完成分包工程等,进而导致承包企业面临违约索赔风险。

(四)诉讼仲裁中的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当建筑施工企业与其它主体发生纠纷时,如不能合理解决矛盾,则可能面临诉讼风险,胜诉则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败诉则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这是建筑施工企业不可避免的法律风险。

二、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针对上述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全面分析法律风险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提高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性、针对性。

(一)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招投标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投标前审查。针对招投标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可委托专业律师了解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资金状况,并依据调查情况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将法律风险防范前置。如招标方信用、资金来源等存在风险,可通过提高合同价款支付比例、缩短支付周期和中间结算方式进行防范,如无必要尽可能避免垫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可要求招标方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以确保工程价款及时足额支付,降低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风险;(2)法律工作前置。为了预防和控制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建筑施工单位可同步实施律师工作,由律师协同开展招投标工作;(3)尽可能避免盲目采用低价策略。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从多个方面加强法律风险把控。(1)人才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应组建合同谈判团队,使专业法律人员参与到合同订立;(2)加强业主资质审核。在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应严把资质审查关,尤其是工程项目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加强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的审核,严把合同质量关,防范权利、义务不对等和内容模糊的情况;(3)施工企业权利、义务约定必须以合同书面化形式体现。

(三)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作为合同履行的相对主体,应从人的风险和资金风险两方面入手。(1)人的风险防范。如前文所述,针对发包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应通过政府国土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了解土地使用权利人,并尽可能避免垫资。如业主工程价款支付出现拖欠情况,应及时通过协商方式要求发包人履行担保。如工程已竣工,则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要求发包人履行合同。针对承包人法律风险,施工企业应了解分包企业为独立民事责任法人单位后方可签订合同。加强分包商管理管理和监督,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分包合同约定,防止分包商转包,预防和控制工程分包商承担的质量、进度、安全风险。针对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项目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合同监控,实施工程项目合同集中管理、网上监控,并聘用具有专业能力的法律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岗位,确保合同管理合规性。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管理人员签发内容限于技术和工程管理内容,严禁签发涉及法律内容和经济内容的文件。

(四)诉讼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做好补救措施。针对企业外部的法律纠纷,企业应秉承友好、诚恳、公平的态度进行沟通,阐明诉讼产生的始末,如问题因企业自身引起,则应争取对方的谅解。如因对方原因产生的诉讼,施工企业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谈判,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即使诉讼发展到起诉、应诉阶段,施工企业均应积极沟通、协调,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争取庭外和解,以降低法律诉讼成本。针对施工企业内部法律诉讼问题,企业应积极应对法律诉讼,并认真分析法律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改善和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结语

在建筑工程中,法律风险贯穿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如重视程度不足,则可能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甚至可能造成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问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各环节法律风险,认真梳理各环节法律风险点,并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预防和控制,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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