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床护理中医疗侵权行为的法律思考

2020-11-30 09:43余成明
法制博览 2020年16期
关键词:护士护理人员医疗

余成明 李 霞

江西华箭律师事务所,江西 上饶 334400

一、前言

我们遇到疾病都会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治疗,护士临床护理。护士(护师)是要求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护士(护师)所做的工作就是护理病人的工作,能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护士(护师)需要有强专业和高服务的素质,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现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也越来越高,同时人们对隐私等个人权利也越来越看重,基于此产生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认清什么是医疗侵权行为,预防侵权行为,既可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减少医疗纠纷,这对我国的医疗水平提高有重要作用。

二、临床护理中医疗侵权的认定

医疗侵权就是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对患者进行侵权的行为。但是,在临床认定中,医疗侵权是非常难以认定的,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很多医疗事故可以归责到个人,但是感情上也就是精神伤害无法判定。有时护士和患者都没有过错,但是作为亲人,会将过错推给护士,这就是医疗过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怎样去认定其中的因果。法律有指出通过举证,找出责任人,但这不能真正解决认定的问题,因此笔者从以下因果关系构成的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失四个要素进行逐一探讨。

(一)违法行为要素

我国对医疗行为有很多法律进行规范,凡是法律规定的条例都不能违反。比如说,张三他是护理专业大三的学生,在医院进行实习,但是没有护士的职业证书,如果他独立操作而且造成了患者有损害,那么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他是在有职业护士的指导,这样的话,他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个就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常说的护士,都是已经取得了护士执照的护理人员。护士在医疗活动中,不管是违反了大的法律法规,像刑法、宪法等,还是小到医院的部门规章、长期护理工作形成的习惯性护理操作流程,都是违反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损害事实要素

医疗侵权,这个侵权大多是侵犯人身和财产权。这些都是可见的伤害,也是可以进行举证查验的。一般护理侵权有侵犯生命健康权、隐私权、自由权、知情同意权、财产权几种基本形式。护士在工作中错误使用医疗仪器,导致患者身体损伤,或者骂了患者,这些都是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我们常常在电视上看到我,明星住院了,粉丝或者记着要进医院去探访,会问护士,护士不会说,因为这就是患者的隐私权。我们知道进手术室之前要签责任书,但同样在治疗疾病时,应告知患者的实时病情,不能夸大病情,而且费用清单要明细,有额外的治疗时,要先询问患者,否则就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还有在治疗时直接将患者的身上的财产据为己有,这个就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就算把患者的衣物没有及时归还也算是的。

(三)因果关系要素

有因才有果,任何一件事都是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的。在医疗侵权中,只有确定医疗行为对人身损害的原因力、作用力大小,才能为损害赔偿奠定客观基础。损害结果发生在损害行为之前,那就是证明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不算侵权行为。比如张三的妈妈和李四的妈妈经常发生口角,张三的妈妈住院了,李四是护士,张三就猜李四会侵犯张三妈妈的权利,这个在没有李四的具体行为时,不能成为原因。不过不用担心,这个会有专门的鉴定小组进行去评判[1]。

(四)过失要素

医疗侵权它分为故意和过失侵权。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故意侵权肯定是违法的,但过失侵权这个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人都会犯错,所以护理人员需谨慎,避免犯错。过失侵权就是护士知道要告知病人一件事,但是忘了,导致病人对多出来的费用有疑问,而且因此不想承担该笔医药费,由此产生的医疗事故,护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2]。

三、护理医疗侵权行为产生的原因

通过对临床护理中医疗侵权行为的分析以及笔者的从业经验,笔者认为护理医疗侵权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医疗体制系统不完善

我国的医疗水平是有了飞速的发展,但医疗体制改革趋向于商业化、市场化。比如发达城市的医院多,偏远地区医院少,医疗水平高低差距太大,排名前100名的医院都集中在北上广这些城市,这极大反应了当前的医疗资源不平衡。

(二)部分护理人员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医院的护理人员多,很多护士都只是做些基本工作,专业服务意识不强。护理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护理学、医学等专业知识,需要护理人员严谨的工作,用专业服务病人,让患者放心。护理人员不仅要照顾患者身体上的伤,而且要关注患者精神上的表现。很多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觉得我已经做好本职工作了,也就是已经打好针了,至于你病人需要什么,不关我的事,还有不经常巡视,以及对病人进行冷嘲热讽等。

(三)对日常护理规范不重视

各项护理都有详细的操作流程,这是多年临床经验的总结,为了尽快在岗位上熟悉工作以及避免失误还有保障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像注射的时候,要检查针头,如果针头是弯的,就要及时换,不然会有不好的后果。还有我们都知道一般工作都要写总结或者记录,在护理工作中,护理记录是非常需要的。少数护理人员不重视记录,随意涂改,如果发生后续争执,该记录作为证据,导致自身需要进行赔偿。

(四)没有正确执行医嘱

医嘱是护士对病人进行实施治疗和护理的依据。在护理和治疗前,护士应该对各种护理常规操作非常熟悉,还有各种药物的作用等,而且要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准确及时的执行。但是如果是医嘱有非常明显的错误,比如药物比例浓度高到致死,需向医生指出错误,并拒绝执行。

四、从法律的角度预防医疗侵权行为

(一)加强对相关法律的认知,知法懂法

对于护理人员来说,法律教育这一块几乎都是空白,很多医务工作者缺乏法律意识,不能从法律角度维护患者和自己的权益。现在很多患者知道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且是过度维护,导致医护人员与之发生医疗纠纷。法律意识的欠缺是医疗事故发生的根源。比如是在护理当中,患者以医院侵犯自己自由权让医院赔偿,这都是常见的。所以护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利益。

(二)加强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服务水平

护理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水平是医院对外的形象,要加强职业素养,必须从改变护理人员的传统观念,在思想上有正确的认识。首先要树立宗旨意识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要实现道德自觉,自觉遵纪守法。最后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职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这些思想观念支撑,服务水平自然会提高,当然,也需要规范服务方式,比如微笑待人,沟通的技巧以及恰当的行为。

(三)加强护理技能培训,提高护理质量

医院可以开展护理知识技能比赛,来提高护理质量,进行每月评比,达到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除了这些外在的方式进行加强护理质量还需要从内在去改变。首先,护士要有一个良好的情绪。护士的情绪能感染到病人,所以作为一个护士,除了要有护理技巧外,还有沟通等技巧。其次基础的护理质量管理,严格的规章制度,这都是在加强护理的技能。

(四)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这些资料大多是医护人员编写,如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等,这些都是相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来源。护士首先要增强责任感,严格遵守病历书写的制度和规范。另一方面,医院应对护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配置相关制度,进行监督和控制,认真落实各项诊疗护理常规标准,做好护理义务。

五、结束语

对临床护理中医疗侵权行为的进行研究,从法律出发,提出相关建议,可以减少医疗侵权行为的发生,提高了服务质量,以此减少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本文从医疗侵权行为的各个因素分析,提出与此相关的问题,并相应提出解决方法,希望能以此帮助医护人员,共同促进医患关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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