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被拘:把法律的交给法律

2020-12-04 08:17韩永
中国新闻周刊 2020年43期
关键词:理想主义通报高管

韩永

11月11日,河北高碑店市公安局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该案共有28人被抓,包括孙大午夫妇、孙大午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等家人,以及大午集团高管和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大午集团的一位高管在描述抓捕的情形时,用了警察“破门而入”这个词。

孙大午的家属在向北京律师赵光求助时指出,执行此次抓捕任务的是特警。如果加上警方异地办案、夜里行动、破门而入这些关键词,这次抓捕的力度和强度,有点类似于抓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

说起孙大午时,人们习惯提及他过去的背景,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他这个人的性格,媒体经常用的关键词是“理想主义”;二是他有一帮民营企业家和学者朋友,经常借大学演讲之机,讲自己的观点;三是他跟当地官员格格不入,几乎跟每一个可能与其发生联系的政府部门都发生过冲突。

2003年他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时,这些特质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17年过去,他依然是过去的自己,在理想主义中生意越做越大,同时跟地方官员保持距离。

2019年,大午集团曾因知识产权被侵犯,起诉国家农业农村部,北京市三中院今年7月份驳回起诉,理由是大午集团“不具备提起本次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但具體到法律问题,还是应该回归法律。高碑店警方在11月11日的简短通报后,再无进一步的通报,孙大午和大午集团因何涉案不详。

但公众对该案有两个明显的疑问,一是该案通报中提到的两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都是“口袋罪”,容易给人留下找不到确凿的犯罪事实、甚至“欲加之罪”的想象空间。

二是这次一下拘留那么多人,包括集团高管和子公司负责人,集团对公账户被冻结,“食堂连买菜做午饭的支出都没了。”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个人,而不是单位,让单位在这一案件中承受生产经营几乎停滞的后果,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呢?

另外,在孙大午与地方政府关系多年紧张的背景下,还要警惕一些非法律因素的影响。大午集团此次涉案,据说与其和徐水国营农场的土地纠纷有关,双方于今年6月21日和8月4日发生了两次冲突,徐水区公安介入后,也与大午集团发生了冲突。

此前,最高检、最高院对民营企业家相关政策有这一句:“对民营企业家能不抓的尽量不抓,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判缓刑的尽量判缓刑。”希望孙大午一案案情能尽早向公众有一个交待。

孙大午。图/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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