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家教方式的伦理反思

2020-12-09 05:25李艳平王慧芳
青年与社会 2020年29期

李艳平 王慧芳

摘 要:在短暂的家庭生活中,焦裕禄树立威严而亲切的父亲形象、幽默而负责的丈夫形象、孝而有则的儿子形象,进一步塑造和弘扬了焦家的家风。他以平等的方式与子女交流,突破父亲、教师和县委书记的身份;以情感至上、同理的心态与妻子相处,突破传统性别、职能和分工的障碍;以道引导、以朋为伴的理念,影响整个家族。焦裕禄家教方式蕴含了丰富的中国伦理精神,为身份伦理、代际伦理、情感伦理等发展提供了具体而丰富的养料。

关键词:焦裕禄家教方式;身份界限;情感伦理;兄弟伦理

在短暂的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焦裕禄在家庭生活的时间更为短暂。他以勤劳、质朴、睿智的态度和行为创造了夫妻齐心协力、子女谦逊争先的家庭氛围。在焦裕禄去世以后,这种家庭氛围继续传承,已至第三代。焦裕禄家教方式以及形成的家风,以中国传统伦理精神为基础,以红色革命文化为核心,在新时代仍然具有丰富的内涵。

一、父与子:双重身份的界限

父子关系两者之间具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从根本上来讲,父子之间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父亲是儿子的始动因,没有父亲就不可能有儿子,儿子是父亲血缘和意志的继承者,因此,儿子对父亲负有绝对的服从义务,这是“天经地义”。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亲不可避免地承担子女的教育任务。而教师在中国古代的地位一度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与天地并肩。“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荀子认为,没有老师,社会将混乱,百姓生活动荡不安。这父亲这双重身份对于儿子来说,责任重大。《论语·季氏》中关于孔子和其儿子孔鲤的对话中可见一斑。从孔鲤的描述中,譬如“趋而过庭”、“无以言”、“退而学”等,均可反映出孔鲤对孔子的敬畏与尊重。无疑,在古代的父子关系、师生关系,尤其是双重身份集于一身时,父子、师生关系的处理更为棘手。

父亲如何能做到克制运用先天的自然优势、力量优势和地位优势向子女施压?现代父子关系的身份界限出在哪里?焦裕禄在具体实践中为当代父子关系处理提供了典范。

从焦裕禄与子女交流的点滴日常,他以平等的姿态与之相处,才获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首先,子女具有独立的人格,而非父母的附属品。焦裕禄与女儿焦守凤一起讨论班级同学的行为,认真聆听,尊重女儿。其次,涉及公共领域问题,父子是平等的公民关系,依据公共伦理原则处理。家庭是一个私人场所,处理关系有很强的弹性,但是若涉及社会、国家公共事务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家庭成员进入公共领域,应以城邦公民的身份处理之间的关系,坚持正义也就是城邦正义为第一原则。当涉及公共领域的问题时,焦裕禄引导子女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整体进步为目的。譬如,大女儿焦守凤背地里谈论同学的缺点而要疏远这个同学时,焦裕禄以平实的语言引导女儿应担起班干部的责任,帮助落后、有缺点的同学一起进步,目的就在于培养和提高子女公民素质和责任。最后,善于运用语言的力量,促进语言生产力的提升。在父子关系的处理中,不同的语言表述,将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焦裕禄善于运用语言的艺术,变换语言形态,贴合子女的年龄特点。当小儿子焦跃进唱《我是一粒米》时,焦跃进只顾沉浸在自己美妙的歌声,焦裕禄发出灵魂疑问:“唱的很好,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引导焦跃进不仅要知道珍惜粮食。更要付诸行动重要的是,他也善于运用沉默,待时交流。做到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论语·季氏》)

焦裕禄以平等的态度、坚持公共利益的原则,善于语言艺术,才获得了威严而亲切的父亲形象。这是对传统父子关系处理的突破,同时保存了父亲爱子女的初心,既给与对方私人空间,同时又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二、夫与妻:情感维系的纽带

随着群婚制日益凸显的弊端,人们日益对男女结合提出更多的限制,有了明显的场合界限。“帝颛顼之法,妇人不避男子于路上者,拂之于四达之衢。”(《淮南子·齐俗训》)当时值农业、渔业发展或者战争之时,在大路上男女相遇,女子应当避让,否则就要在路上做驱邪的法事。这也反映出,以男子为主导的社会逐渐形成。

随着专制主义的加强,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伦理规范也逐渐强化。这种夫权主义的夫妇伦理规范,在秦汉之际表现的更为突出,女子越来越沦为男性的私有财产,演变为绝对的不平等。依据《礼记·郊特性》记载,“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妇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这集中反映了在传统的夫妻关系中,妻子处于绝对不平等的地位。

首先,以平等的人格追求人生的幸福,在实践中推翻“三从”、“七去”的束缚女性的陈规陋习。1948年焦裕禄的妻子郑氏与其离婚,并且郑氏把女儿焦守凤也一并带走了。即使在新中国,郑氏的举动也是鲜见的,这也表现出新中国以来婚姻自由得到了落实。其次,以爱情为基础,以共同志趣为契机,才能处以长久。焦裕禄第一段婚姻是其母亲托人寻找,因为郑氏颇有家资,比焦裕禄虚长两岁而结合。其中有无爱情,可见一斑。庆幸地是,在尉氏工作期间,徐俊雅欣赏焦裕禄能歌善舞、待人真诚热情的品质,在工作中两人显示出合一的志趣,二人结成夫妻。在焦裕禄去世以后,徐俊雅继续践行焦裕禄生前的遗志,不仅成就了焦裕禄,也成就了自己。最后,以“分”才能合,职分合理,才能使夫妻关系升温。荀子在论述社会起源时,强调“分”是人们有序群居的根本原因。“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王制》)这里,义理解为“裁断”。人们以群而居,是有秩序的存在,而非乌合之众。人们得以群居有序的根源在于“分”,有了“分”,才有了基本的裁断。这里的“分”,不是以自然的性别而区分,而是在社会领域中依据自身的特长和功用发挥的职分。依据每个人的特长与功用处理夫妻关系也会收获不一样的效果。在家中,焦裕禄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妻子和儿女唱歌、弹琴,博得妻子的欢笑;主动承担起家中的重活、累活,完全没有行政职务的负累。从这些力所能及的行动中,徐俊雅也更能体谅和支持焦裕禄的工作和选择,更加深了夫妻双方的信任与情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