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彩贝,汪先平
(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已发展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和党群工作的重要阵地。然而,多数社会组织党建薄弱,为此,我们应当密切关注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组织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社会覆盖,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1]这是我们党顺应新时代,面对新的主要矛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十九大指出,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2]
2014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表明在坚持“四个全面”的基础上,应当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的群团工作变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必须不断加强,必须不断改进提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2016年《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3]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组织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规模上都有了较大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组织管理和组织建设等都面临新课题,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是现实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