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华
(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 临沂 276000)
伴随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化发展,尤其是在分级城乡一体化医疗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逐渐增加了医疗设备投入量。但电离辐射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而潜在的职业照射、公共照射以及医疗照射等辐射防护问题也备受关注。所以,有必要高度重视医院内部大型医疗设备放射防护评价管理的重要性,尽可能规避电离辐射的职业病危害,使医疗风险不断降低。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医院放射防护评价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主要交由专业评价资质较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需结合资质证书服务等级以及范围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1]。其中,服务的等级包括甲、乙两级。前者负责跨省项目评价,而后者则负责省内项目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要将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具备的资质证书附在评价报告中。
通常,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在分类别管理与评价中,可以细化成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评价报告方面。针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企业应当向评价资质较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委托,对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进行编制。如果是A类建设项目,要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编制;如果是B类建设项目,即可对预评价报告亦或是表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