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野,王 盖,李 培
1.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四川 眉山 620860;
2.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四川 眉山 620020;
3.四川农业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发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强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中国特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2017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将彭山区列为全国5个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激励计划试点之一。彭山区,隶属四川省眉山市,古称武阳,北部与成都接壤。近年来,彭山区立足自身优势,探索创新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彭山区以2014年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三级土地预推-资质审查前置-平台公开交易-风险应急处理”土地流转四步机制[2],有效保障职业农民土地需求。具体是,土地按“村-镇-区”三级预推,成立国有第三方农业公司整合相关信息在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公开选招职业农民流转;第三方公司对职业农民资金实力、经营能力和项目前景事前评估,并在签约时分类收取风险保障金;如出现大宗土地退租情况,则利用保障金兜底处置风险,确保农户土地流转基本收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