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4年开始启动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历时6年,终于落锤定音。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专利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专利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等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专利技术转化率不高,专利许可供需信息不对称,转化服务不足;为适应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的需要、进一步便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专利审查授权制度有待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专利法修改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完善,将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提高侵权成本
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专利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仍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
对此,本次专利法修改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至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