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天地

2020-12-23 04:34何少伟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11期
关键词:文帝印章夫人

何少伟

摘 要:广州南越王墓中出土的“文帝行玺”“泰子”和“右夫人玺”三枚金印,为确定墓主人身份,了解南越国的玺印制度、预立太子制度、后宫制度,研究汉代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依据,反映出南越国的制度效仿中原而有别于中原,在中国印章史上有其独特地位。

关键词:南越王墓;印;玺

1983年发现的广州南越王墓是目前所知岭南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随葬品最丰富的汉代墓葬,墓主人为2000多年前南越国的第二代君主赵眜。该墓出土有1000多件套10000余件文物,其中包含三枚极具历史价值的金印—“文帝行玺”金印、“泰子”金印和“右夫人玺”金印。

1 “文帝行玺”金印

“文帝行玺”金印(图1)出土于墓主人赵眜的胸部,金印的印面有田字界格,阴刻篆书“文帝行玺”四字,书体工整,刚健有力。笔画的文道很深,如一条直沟,沟壁垂直光滑,表明印文是铸后加工刻凿的。沟底满布一条条等距的小横划,这是用利凿刻凿留下的痕迹。四字文道笔直,宽窄一致。金印的印纽是一条游龙,盘曲成“S”形,龙头伸向一角,龙身上的鳞片和爪是铸成后凿刻的,龙腰隆起,可以用来穿印绶。经电子探针测定该印印台部位可知,印章含金量约为98%。印台长3.1厘米,宽3厘米,高0.6厘米,通紐高1.8厘米,重148.5克。根据史料记载,秦汉时期的帝玺以白玉为质、以螭虎为纽,“文帝行玺”金印则是目前发现唯一的汉代龙纽帝玺,极有可能为南越国所自制。

这枚金印是确认墓主人身份的关键物证。《汉旧仪》载:“秦以前,民皆佩绶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则有记载,南越国第二代君主曾僭越称帝,考古学家正是通过金印中的“文帝行玺”四字,结合墓中出土的其他文物及史籍记载,证实了广州南越王墓墓主人为南越文帝赵眜。此印出土时,印面沟槽及印台四壁都有碰撞的疤痕与划伤,说明它是墓主人生前的实用物。在中原王朝中,“文帝”往往是帝王死后依其过往行迹为之所立的“谥号”,而赵眜生前在其使用的玺印中自称“文帝”,体现出南越国的礼制效仿中原而又有别于中原,极具地方特色。

不仅如此,该印亦是我国目前考古发现最大的一枚西汉金印。目前秦汉皇帝的玺印皆不可见,可作参考的物证仅有1968年出土于咸阳的白玉螭虎纽“皇后之玺”(西汉早期)和传世的“皇帝信玺”(秦朝)封泥,前者边长2.8厘米,后者边长2.6厘米。汉代诸侯王、外藩首领的印章目前所见的材质多为金,边长2.2~2.4厘米,属于典型的“方寸之印”(汉代一寸约等于现今2.3厘米)。

“文帝行玺”金印的规格突破了秦汉帝玺和汉诸侯王的规制,反映了南越王独据岭南、僭越称帝的雄心,在中国印章史上有其独特地位。

2 “泰子”金印

“泰子”金印(图2)出土于墓主人腹部位置。龟纽,背上点线组成的鳞状纹为铸后刻出。印面有日字格,格内阴刻篆书“泰子”二字,文道较深,沟道两壁光平且直,沟槽底呈波浪形起伏的刻凿痕,应是先铸后凿。印面光平如镜,铸作工艺比“文帝行玺”更为精致。印章含金量为98%,印台长2.6厘米,宽2.4厘米,高0.5厘米,通高1.5厘米,重74.7克。

与“泰子”金印一同出土的还有一枚“泰子”覆斗纽玉印,但二者印文的风格明显不同。“泰”通“太”,“泰子”即“太子”。关于这两枚印章的所属问题尚存争议。有观点认为,它们应该是第一代南越王赵佗之子(即赵眜之父)的遗物。因为赵眜父亲未能接位便去世了,“泰子”印便由他来掌管,赵眜去世后,印章随他一同入葬。也有观点认为,这两枚印章是属于赵眜本人的。因为周秦时期,嗣位之皇子(或王子)早逝,嗣位之皇孙(或王孙)亦可称“太子”。赵佗之子早逝,孙子赵眜继立,称“泰子”亦可。不论如何,这两枚印章都说明了南越国为保证政权顺利继承,效仿秦汉实行“预立太子制度”。

3 “右夫人玺”金印

“右夫人玺”金印(图3)出土于南越王墓东侧室,该室殉葬有四位夫人,右夫人便是其中一位。印章为铸造而成。龟纽,龟背隆起,刻鳞状纹,腹下中空,可穿印绶。印面有田字格,格内阴刻篆书“右夫人玺”四字,字体庄重,与上述两枚金印一样,印文亦是刻凿而成,刻工精湛。印面边长2.15厘米,印台高0.5厘米,通高1.5厘米,重65克。

依照汉代礼制,“夫人”通常指帝王之妾。目前除了“夫人”以外,尚未发现南越国有其他的嫔妃称号。在四位夫人之中,右夫人的随葬品数量最多、品质最精,其印章以黄金所铸(其他为鎏金铜印),印文用“玺”字(其他用“印”字),且汉代以右为尊,种种迹象说明右夫人应该是诸妃之首。综合印文内容、随葬品多寡精粗等信息,可知四位夫人的地位应是“右夫人>左夫人>泰夫人>部夫人”。

值得一提的是,与“右夫人玺”金印一同出土的还有一枚“赵蓝”覆斗纽象牙印,这应该是右夫人的名章。因赵佗实施“和辑百越”措施,故在南越国时期统治阶层中汉越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赵蓝与南越王同姓,可能是越人从夫姓的缘故。

4 结语

汉代有“事死如事生”的丧葬观念,人们生前使用之物或直接随葬,或以明器替代。广州南越王墓出土印章23枚、封泥35枚,分属于墓主人赵眜及其他15位殉葬之人,这些实物共同印证了史书记载秦汉实行的印玺制,为确定墓主人身份、还原南越国制度、了解汉代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提供了可靠的物证,具有填补历史空白的意义和珍贵的文物价值。

参考文献

[1]卫宏.汉旧仪[M].北京:中华书局,1985:1.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3847-3859.

[3]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西汉南越王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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