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系统:腐败的“隐秘角落”与改革困局

2020-12-28 02:23黄孝光
党员文摘 2020年12期
关键词:基层社供销社农资

黄孝光

2020年9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外发布,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称黑龙江省供销社)原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商注冊、工程承揽、资金结算、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前10天,已退休3年的该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亦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查。

全国供销系统包括总社、省社、市社、县社和乡镇基层社等多个层级。早年供销系统在政府部门构成中较为边缘化,改革开放后逐渐退出政府序列,一度被认为“无腐可反”。

而今供销系统悄然壮大,成长为年利润近500亿元的“巨无霸”,并因为频频爆出的腐败事件,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至少5个省级供销系统“一把手”被查,逾10个地级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落马,个别地域还查出腐败窝案。平时不显山露水的供销系统,为何成为腐败高发区?

“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力”

供销社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曾是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唯一购货渠道。1978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化肥、棉花等农资专营权被取消,供销社失去垄断优势,一落千丈,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步淡出公众视野。1992年至1999年,全国供销社累计亏损近450亿元,大量供销社破产、转让,580万名员工中将近一半下岗、内退。

履历显示,张文明、王桂芝二人的仕途轨迹“前赴后继”:张文明曾任职绥化市委副书记,后于2008年至2013年担任黑龙江省供销社“一把手”;王桂芝则于2009年出任绥化市副市长一职,2016年走马上任黑龙江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直至2019年12月被免职。

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供销社的主营业务包括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体系,尤其以传统的农资经营为主。公开信息显示,该社于2015年前后确定了以“互联网+供销社”为核心的千亿元发展战略。

在此战略下,黑龙江省供销系统的发展势头迅猛,打造出以倍丰农资集团、庆丰农资集团、昆丰农业发展集团、寒地黑土农业物产集团等为代表的社有骨干企业群。

近年来庆丰、倍丰、昆丰等农资企业壮大的同时,被清理出问题资金30多个亿。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2015年,黑龙江省供销社旗下企业松原市鑫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吕梦南两次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约106万元。

黑龙江省供销社另一家企业——昆丰农业发展集团原法定代表人刘宏彦,则被指控在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为其实控的兴隆公司提供担保,导致公司承担了5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涉案多为“一把手”

与黑龙江省供销社情况类似,近年来多地供销系统频下腐败“双黄蛋”,包括四川省供销社前后两任“一把手”刘国成与青理东、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成员唐利民和原党组书记刘金水、唐山市供销社主任蔡春奎和该市曹妃甸区供销社原党组成员张会生等。

当前供销系统腐败呈现蔓延趋势,“一把手”涉案较多,窝案、串案频发。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国供销系统落马官员超过40人。

2019年5月,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兼理事长高守良案开庭。办案人员透露:“我们跟他谈话的过程中,他经常说,他就是这个单位的家长,每个决定都是正确的,要求下属们无条件地服从。”

“一把手”“一言堂”现象以及供销系统腐败频发,除个人因素外,也与其内外部监管缺位相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撰文分析:“供销社资产系集体所有而非国有。在一些地方,当地国资委对其没有资金监管的法定职责,上级监督缺乏着力点;广大社员职工对供销社的了解、参与程度低,不能进行有效监督;一些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制衡作用无法发挥,导致‘一把手‘一言堂现象严重。”

多地不约而同地用“独立王国”来形容供销社监管缺位的处境。相关报道提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社原理事会主任秦亚兵从不主动让监事会、纪检组参加重要会议,使得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在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高守良同样把单位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人为架空监事会,导致社内监事体系难以发挥实际作用。

社有资产流失严重

供销系统官员腐败的一大共性特征,是社有资产的流失。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纪检组长佟宝君2012年在全国多地供销系统的调研结果,有的管理失控,随意担保,巨额资金长期外借,主要领导浑然不知,造成社有资产损失。“这方面发生的典型案件,触目惊心,令人警醒。”

相关案例不胜枚举。司法判决信息显示,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社原理事会主任秦亚兵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同意社有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借款,致使中农金合公司名下房产全部被抵押查封。

据报道,高守良在职期间,由于其随意决策、独断妄为,总社负债率增长了9倍。截至2018年底,负债金额已达182.76亿元。

梳理案例发现,供销系统腐败除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传统涉农服务领域外,还蔓延至土地出租、工程建设、融资担保等领域。这些领域项目合作开发多,涉及资金数额庞大,腐败风险高。

多名受访者均认为,此种现象源于供销系统特殊的体制机制。

根据佟宝君的分析,多年来供销社一直处于机关、事业单位、群团、企业“四不像”的尴尬状态:供销合作社虽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却承担着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又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既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又参照公务员管理;既是集体所有制性质,自己组织收益,同时又吃着财政饭,由国家供养。这种特殊体制和多元身份助长了部分干部职工“捞一把”的思想,且给供销系统带来监管难题。

40余年改革困局待解

“近年来,供销社在深化改革中不断调整定位,正在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金字招牌正在被重新擦亮。”2019年新华社的一篇报道介绍,5年来全国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1万多家,总数超过3万家的基层社覆盖了全国几乎所有乡镇。

供销系统“金字招牌”重新被擦亮,基于2015年以来该系统综合改革的背景。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根据《决定》,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有评论认为,供销系统网点密布,有庞大的渠道优势,是高层发力农村消费的最佳着力点,也是推广三农政策、解决农村问题的不二选择。

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基层社改造,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2020年6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喻红秋对外表示,3年内力争新发展基层社7000家,总数达到3.9万家。

黑龙江省供销社退休厅官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系统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上世纪80年代提出恢复供销社的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90年代提出要将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几年综合改革,提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理顺社企关系,是2015年以来此轮改革的另一个重点。“现在看来,综合改革走入第五年,预期的目标尚未达成。”前述黑龙江省供销社退休官员认为,想要疏通体制机制、破除贪腐困局,供销系统的改革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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