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贸易发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的研究

2020-12-28 02:12王晓红孟丽君郭霞
全球化 2020年6期
关键词: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贸易创新能力

王晓红 孟丽君 郭霞

摘要:本文系统研究了中国信息通信技术(ICT)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阶段及特征,刻画出该领域通过开放创新取得的重大发展成就。主要包括:以吸引跨国投资为主导的起步时期,吸引跨国投资与信息技术外包双引擎的高速成长时期,规模实力增强与全面发展时期,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时期。在此基础上,从ICT领域的发明专利、出口竞争力、RCA指数等不同维度,论证了技术引进对于提升中国ICT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作用。最后,基于课题组对全国160家ICT服务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印证了技术贸易对ICT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信息通信技术 服务贸易 创新能力 技术引进

作者简介:王晓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服务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孟丽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郭霞,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博士后。

本文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课题《全球技术贸易的现状、发展前景及中国机遇》研究成果。课题组长:江小涓,全国人大常委、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在研究期间,作者得到江小涓教授的多次悉心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发所博士后谢兰兰也参与了研究,作者一并表示感谢。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16年12月。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是构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①包括由原材料供应、信息通信设备制造、通信技术服务与开发、电信运营商及其他终端客户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和供应链。当前,全球进入数字经济时代,ICT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及产业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各国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制高点竞争最激烈的关键性行业之一,在各国都具有重要战略地位。ICT产业是我国对外开放较早的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ICT行业通过开展技术引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的服务贸易,高效组合全球信息技术创新资源,成为ICT产业技术积累的主要来源和自主创新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我国ICT产业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已经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其发展路径与技术贸易密不可分。通过对这一行业的研究,对于理解一个产业如何通过技术贸易获得外溢效应、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典型意义。

一、我国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阶段

我国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以吸引跨国投资为主导的起步时期(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00年)

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开启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全球ICT跨国公司不断扩大对华投资并通过引进技术、市场采购、设立研发中心、业务培训、外包服务等不同方式释放技术外溢效应,为我国ICT产业带来了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加快了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并为服务贸易迅速起步奠定了重要基础。

1.跨国公司成为我国ICT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20世纪80—90年代,全球主要ICT企业先后进入中国市场,如阿尔卡特、富士通、西门子、爱立信、北方电信、摩托罗拉、朗讯、诺基亚等。我国很快成为这些跨国公司的重要国际市场,2000年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在华业务分别占其全球业务量的13%、13%和10%。 江小涓等:《全球化中的科技资源重组与中国产业技术竞争力提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330页。2000年我国电子及通信设备、计算机整机及外设领域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达45.9亿美元和4亿美元,移动电话和集成电路领域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达2182万美元和9108万美元。外资企业在我国ICT产业中占绝对主力,2000年电子及通信设备外资企业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5.39%。通过大力吸收跨国投资带动了我国ICT产业高速增长,1991—2000年期间,我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年均增速达22.37%;截至2000年,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累计设立外资企业4440家,实际利用外资额265.36亿美元,外资企业出口额约占整个行业的80%。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3》,商务部网站,2003年。其中,外资企业的移动电话产量占比77.45%,国内市场销售量占比60.63%,出口量占比98.98%。集成电路制造业累计设立外资企业293家,实际利用外资额13.67亿美元,外资企业国内销售额占比51.5%。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3》,商务部网站,2003年。

2.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不断释放技术创新动能

ICT跨国公司在制造业投资的同时逐步设立研发机构,以满足针对我国市场新产品开发的需求。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有三个突出特征:一是在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中地位不断升级。起初主要进行应用研究直接服务于本土市场,通过科研和生产一体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后期则兼顾全球战略布局,从事基础研发的数量逐渐增加。我国不仅为跨国公司生产提供了巨大市场,而且为其研发活动提供了丰富的智力资源,许多跨國公司将在华研发中心升级,为区域或全球市场提供新技术。如微软大中华区技术支持中心1999年升级为微软亚洲技术支持中心。二是技术创新成果丰硕。到2000年三资大中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拥有发明专利248项,占比20.44%,为我国ICT产业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国家统计局、科技部:《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如自1995年以来,微软在华研发中心为我国市场提供了中文版的Windows 95、Office 95、Windows 98、Office 97、Windows NT 3.51和4.0版本等一系列软件产品;英特尔技术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完成近100项研发成果全部推向市场;朗讯中国贝尔实验室人均研究产出已经超过美国贝尔实验室。三是以本土科研人员为主。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除少量高级研究人员来自国外,大多数在国内招聘。在高薪和高福利吸引下,大批科研人员从国内科研机构、企业和大学加入跨国公司。如微软中国研究院的60位中国研究人员中,20位研究员有海外留学背景,40位副研究员大部分是中国各著名高校的博士。朗讯公司旗下贝尔实验室的500名科研人员中,96%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 佚名:《综述:外资研发中心中国遍地开花》,新浪网,2000年10月23日。此外,随着跨国公司ICT制造业转移对本土化设计服务的需求增加,跨国公司继续转移设计服务。1990—1999年期间,世界500强在华设计机构约15家,涵盖了通信、IC、软件、计算机、视听产品、家电等领域。 王晓红:《中国设计:服务外包与竞争力》,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2~54页。

3.跨国公司进行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

陈涛涛对1999年以前我国移动电话行业的研究表明,这一时期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以行业间溢出为主,本土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发生上下游产业链关联,接触和学习生产、管理和技术知识。 陈涛涛:《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内溢出效应》,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9页。一是直接技术转让。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本土企业从跨国公司获得技术,合资企业在跨国母公司的技术支持下迅速实现量产能力。二是本地化采购。为跨国公司提供配套服务成为许多本土企业进入全球产业链的重要起点。为了使产品质量达到要求,跨国公司需要持续对本土配套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培训,帮助本土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通过合作研发带动本土研发力量成长。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主要有设立独资研发机构,委托国内科研机构开发和联合开发三种形式。如摩托罗拉、诺基亚、朗讯、惠普等企业都与国內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四是人力资本外溢效应。跨国公司通过聘用本土员工、技术培训等方式为我国ICT产业培养了大批技术管理人才。许多在外资企业、研发机构工作的本土科研及管理人员日后“跳槽”,自己创立技术公司或加入本土企业。

4.技术引进和技术外溢效应促进本土ICT企业迅速成长

跨国公司在技术研发、规范、标准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作用,本土企业通过“干中学”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提升了技术创新能力。以“巨、大、中、华” 指巨龙、大唐、中兴、华为四家企业。为代表的我国ICT企业在与外资同步成长中逐渐发展壮大。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内一批新锐企业,如北大方正、联想等效仿跨国公司设立了研发机构,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国内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专利迅速增长,1997—2000年国内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分别为5.44%、13.11%、38.13%、43.02%,而同期国外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率分别为23.52%、17.47%、5.65%、19.12%。 信息产业部:《2006年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10期。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1》显示,到2000年在大中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中,39.68%设有研发机构,63.92%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重为11.82%,其中科学家与工程师等高端技术人员占67.45%,在所有行业中最高。

5.积极利用外资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催生了我国软件业

一方面,外资在我国软件业成长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2000年,我国设立的外资软件企业从159家增至1065家,实际利用外资额从5213万美元增加到3.6亿美元。外资软件企业的技术优势主要集中在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等高端领域,许多本土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合作,共同研发技术和承接项目,提升了业务能力和软件产品层次。如东软先后与日本阿尔派(ALPINE)株式会社、东芝和飞利浦成立合资公司,海辉软件与日本JBCC株式会社组建JBDK株式会社等。另一方面,承接国际外包业务对于本土软件企业在技术、知识、渠道、品牌、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效应,使许多本土软件企业“淘到第一桶金”,由小规模、封闭式经营逐渐进入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阶段。如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软与日本电气开展研发合作后逐步发展软件出口,2000年出口额达720万美元。 本刊专题组:《出口实迹——软件出口企业调查实录》,《软件世界》2001年第11期,第62~79页。东软1994年与日本ALPINE株式会社合作,承接汽车辅助软件开发和车内主要软件开发。文思信息1995年成立之后,先后与国际商业机器(IBM)、微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1998年为惠普、甲骨文和硅图公司提供外包服务。博彦科技1995年成立之初就承接了微软Windows 95操作系统的本地化和测试项目,1998年开始进行惠普的多语言测试项目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软件产业保持每年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0年软件业收入总额593亿元:其中,国内软件产品销售额238亿元,软件服务收入322亿元,软件出口额33亿元。虽然在全球软件业中占比仅为1.2%,但已经形成一个崭新的产业。2000年我国从事软件研发和销售的企业约5000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软件企业约60家,其中10亿元以上6家。 佚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周锡令教授谈我国软件产业现状与发展》,《中国信息导报》2001年第12期,第59~60页。(二)吸引跨国投资与信息技术外包双引擎的高速成长时期(2001—2010年)

这一阶段是我国ICT服务贸易成长最快的时期。我国加入WTO加快了电信业等服务业开放步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世界ICT企业来华投资,外资研发机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带动了我国本土ICT企业的规模和技术能力持续提升,推动ICT设备制造企业向技术服务型企业转变。与此同时,我国积极承接国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促进了ICT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1.ICT服务贸易呈现高速成长且贸易顺差不断扩大

2001—2010年我国ICT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速达29.7%,2010年ICT服务进出口额为145.8亿美元,是2001年的10.4倍。从出口看,2001—2010年我国ICT服务出口年均增速为34.4%,2010年ICT服务出口额104.8亿美元,是2001年的14.4倍,占我国服务出口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2.2%上升至5.9%。从进口看,2001—2010年我国ICT服务进口年均增速22.3%,2010年ICT服务进口额为41亿美元,是2001年的6.1倍,占我国服务进口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1.7%上升至2.1%。从进出口差额看,2001—2010年期间,除2002年出现逆差外,其余年份均为顺差,2005年之后贸易顺差逐年增加,2010年贸易顺差达63.7亿美元,是2001年的106.2倍。这一时期,ICT服务贸易的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增速12.1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国ICT服务出口竞争力明显提升。

2.外商投资仍是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力量

第一,跨国公司对ICT领域投资保持继续增长。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设立离岸中心或海外子公司向母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服务。2006年在我国软件与相关服务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占50%以上,2010年我国软件与相关服务业中的外资企业达1846家,其软件及服务收入达2773亿元,相当于2006年的2.4倍。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年鉴(软件篇)200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年鉴(软件篇)2010》。截至2001年美国跨国公司在我国ICT产业的投资累计105亿美元,2001—2010年美资对华ICT产业的直接投资额基本稳定在年均16亿美元左右,10年的直接投资总额为164.9亿美元。 数据来源:荣鼎公司。微软从2003年起先后与中软、创智、神州数码、浪潮等签约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大规模在我国市场布局。

第二,跨国公司在華研发机构技术水平继续提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且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三星集团自2000年成立北京通信研究院之后,2005年在南京、苏州和上海设立研发机构,不断扩大研发力量,研究人员超过2000人。三星公司的目标是将我国建成三星集团第二个全球研发基地,因而不断强化研发本土化以扩大中国市场,2010年三星电子在我国的营业额达到396亿美元,占其全球市场份额的29%。又如爱立信制定2001—2005年在华发展计划,着力从高科技投资、创造就业、增加出口及研发和人力资源四个领域提高投资。自2000年起爱立信在我国的研发投入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2002年设立的爱立信中国研发总院逐步成为爱立信全球的研发中枢之一,2004年爱立信将在中国研发的3G/WCDMA基站运往欧洲市场。

第三,与跨国公司合作促进本土企业成长。本土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合作获得了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网络,参与到全球产业分工之中。如浪潮、东软等软件公司与甲骨文、英特尔是合作伙伴。2006年浙大网新与道富集团合作开拓欧美金融外包市场,道富集团通过合作获得网新恒宇公司90%的股权,网新则承接了道富集团一系列核心技术平台系统和外包订单业务。

3.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推动软件出口大幅增长

2001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促进软件外包发展的一系列政策, 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简称18号文件);2001年国家六部委出台《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680号文件);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门联合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简称47号文件);2007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件将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其他相关文件还有:《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等。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32号),2006年商务部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等。2001—2010年信息技术外包实现高速发展。2001—2005年我国离岸软件外包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达52.1%,奠定了服务外包产业起步期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并形成了一批规模效应明显的软件园。2008—2010年信息技术外包(ITO)在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中占比平均为65%。国内软件外包企业迅速成长,2001年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大多是一二百人的规模,经过10年左右发展,文思创新、博彦科技、中软国际和软通动力等一批领军企业已经达到万人规模,并陆续在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和国内上市。这些企业通过为微软、IBM、日电、富士通等跨国公司提供软件外包服务,搭建起国际桥梁,逐渐走进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市场。据工信部统计,2010年我国软件外包企业约5900家,产业规模达2750亿元,其中国际业务收入为2381.2亿元。截至2010年服务外包企业共获得六类国际资质认证达2810个。2001年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中,全国仅有近20家企业通过CMM2以上的认证。截至2010年,全国通过CMM3级以上评估的企业已达700多家。 具体为:60多家软件企业获得CMM5(含CMMI5)级别评估,40多家企业获得CMM4(含CMMI4)级别评估,600多家软件企业获得了CMM3(含CMMI3)级别以上评估。承接国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带动了我国软件出口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商务部数据,2010年我国软件出口额达到97.3亿美元,是2003年的19460倍,2003—2010年期间年均增长310%。

4.我国ICT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快速起步

随着我国ICT企业规模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国际并购和境外上市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2010年我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对外直接投资5.06亿美元,是2003年的56.2倍,2003—2010年的年均增速为78%,高出同期全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平均增速20个百分点。2010年我国软件企业有11家在境外上市,融资金额13.17亿美元,有8起跨境并购。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几家大型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在海外设立分公司、研发中心及跨国收购等方式“走出去”,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拥有电信相关的运营牌照,通过并购和合资进入巴基斯坦、罗马尼亚、非洲等国家(地区)。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扩张。如2008年263公司收购美国第三大网络电话运营商iTalk进军美国VoIP 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即将模拟声音信号数字化,以数据封包的形式在IP网络上实时传递,简言之就是网络电话。市场,2009年阿里巴巴斥资3亿美元,打造“全球速卖通”平台。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规模和创新能力快速提升

2010年我国软件产业收入达13588亿元,是2001年的18.1倍;在世界软件业的占比达18%,较2001年增加16.5个百分点(图1);从业人数由不到30万人增加到200多万人。2001—2010年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由6948件增至81966件,年均增速达31.5%(图2)。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持续积累扩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6月与信息技术相关专利申请量111.8万件,占各工业行业 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石化、钢铁、汽车、纺织、船舶和有色金属行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5.8%;其中,信息技术领域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分别为76.6万件和35.2万件,分别占各工业行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申请总量的45.4%和24.5%。信息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比重达到69%,高于各工业行业发明专利申请比重15个百分点,表明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活跃度和创新能力领先于其他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10年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第12期。从ICT行业内部看,电信业一直是《专利合作条约》(PCT)中申请比例最大的行业,2010年全球PCT专利申请前10名企业中,中兴、华为分列第二、第四位。

“十二五”时期,我国ICT服务贸易保持高速增长,规模化、创新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球信息技术革命深入发展为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带来创新突破、应用深化、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同时,201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印发,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ICT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国际并购等方式快速扩大规模并加快国际化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

1.ICT服务贸易高速发展,成为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最大顺差项

2011—2015年我国ICT服务贸易从189.43亿美元增加到370.14亿美元,年均增速18.23%,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由4.22%增长到5.66%。从ICT服务出口看,2011—2015年我国ICT服务出口额年均增速16.69%,占全球比重由3.78%上升到5.83%;2015年ICT服务出口额为257.84亿美元,是2005年的11.06倍,在我国服务出口中的占比由6.91%上升到11.79%。从ICT服务进口看,2011—2015年我国ICT服务进口年均增速22.21%,高于出口增速5.52个百分点。2015年ICT服务进口额达112.30亿美元,是2011年的2.23倍,占服务进口总额比重为2.58%。我国ICT服务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也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最大顺差项,2015年顺差达145.54亿美元,是2011年的1.64倍。

2.软件出口规模实力明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第一,软件出口保持高速增长且具备较强内生增长动力。2011—2015年我国软件出口年均增速达23.53%,2015年软件出口执行金额为333.93亿美元,相当于2011年的2.33倍。软件出口主体结构已经由外资企业主导向内资企业主导转变。2012—2015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软件出口执行金额合计占总额比重分别为36.59%、37.12%、41.26%、71.29%。内资企业对软件出口的贡献度明显上升,标志着我国软件业发展已经形成内生增长主导模式。软件出口市场已经形成覆盖全球的多元化市场格局。2015年我国软件出口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居前10位的分别为美国、日本、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芬兰、英国、德国、瑞典。

第二,离岸信息技术外包保持高位增速且逐步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我国软件出口始终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为主导。2011—2015年信息技术外包出口执行金额从138.7亿美元增加到31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2.94%,占软件出口的平均比重为96.85%。这一时期的信息技术外包呈现出价值链、附加值明显提升的特点。2014年在ITO离岸业务中,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执行金额占比最大为41.0%,其余依次是软件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占比分别为27.3%、11.5%,其中集成电路设计增速高达100.8%。2015年软件研发外包在ITO领域中占比上升为68.8%,全年完成离岸合同执行金额217.9亿美元,在ITO离岸业务中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软件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第三,信息技术企业的实力明显增强。2015年我国软件前百家企业共实现软件业务收入6005亿元,占全行业收入的14%,同比增长13.1%;实现利润总额1524亿元,同比增长48.2%。其中,百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共有55家,软件业务收入占前百强的60.7%。软件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共有7家,其中京东尚科、科大讯飞、金山软件、华讯方舟、阿里云软件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9%、73%、69%、68%、63%。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加大基础技术研发投入,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通过国际并购、国内重组和上市融资不断获取核心技术,壮大规模实力,逐步由成本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提供单一技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由承接单一项目向与发包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转变。如东软、博彦科技、海隆软件、浙大网新等10家企业在A股上市,软通动力、文思信息技术、中软国际、海辉软件4家企业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这一时期软件外包业发生了多起并购案。如文思信息技术与海辉软件合并成为我国最大的离岸IT服务供应商,博彦科技收购美国大展集团旗下6家子公司等。通过并购重组企业扩大了国际市场份额,获得了研发团队和客户资源,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全球业务拓展能力。一批企业已经逐步从提供应用程序开发、测试业务等服务向提供解决方案等高端服务转型,并且通过并购方式设立海外分支機构,构建全球业务网络。

第二,内资企业保持主导地位,民营企业成为软件出口的主力军。2019年内资企业软件出口执行额225.57亿美元,占比51.88%,较2016年提升3.8个百分点。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49.4%;外资企业软件出口执行额169.58亿美元,占比39%,较2016年下降1.6个百分点。软件业出现由外资主导向内资主导的重大结构性变化,体现出通过长期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本土企业的技术能力不断提升,已经形成内生增长的产业发展格局(表3)。

第三,经济效益保持较快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16—2019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从48232亿元增长到71768亿元,年均增长14.2%;从业人数从586万人增长到2019年的673万人,年均增长4.7%。2016—2019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从40.78万件增加到148.44万件,年均增长高达53.8%。其中,2019年教育、医疗、物联网、信息安全等软件类别登记增幅均超过35%,高于整体增速。5G软件登记数量增长幅度达681.88%,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软件类别之一。

3.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贸易表现优异

我国ICT服务出口结构不断改善,基本形成了软件、集成电路、电商平台、云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服务出口多元化格局。2020年一季度在遭遇新冠疫情,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增速下降7.6%的情况下,ITO中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云计算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数字服务离岸执行额同比分别增长213.6%、16.2%和14.5%。Synergy报告显示,我国云提供商拥有亚太地区公共云市场40%的份额,其中阿里云2019年营收52亿美元,增长63.8%,全球市场份额占比4.9%,在Canalys发布的2019年全球云市场排名中列第四位,仅次于亚马逊云、微软云、谷歌云。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统计,2018年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交易额超过4900亿元,同比增长55%,预计到2020年第三方跨境支付行业规模将突破万亿元。移动应用数据和分析平台App Annie公布2019年全球月活跃用户数前10名的App中,支付宝成为非社交类App第一名。2019年支付宝的全球用户超过10亿,目前全球54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支付宝消费。2019年微信支付覆盖60个国家和地区,支持16種不同货币直接结算。2019上半年全球区块链企业申请专利数量前10名企业中有7家企业来自中国,其中,阿里、中国平安分别以322件、274件专利排名第一、第二位,前100名企业中我国占67%、美国占16%。知识产权产业媒体IPRdaily与incoPat创新指数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19上半年全球区块链企业发明专利排行榜(TOP100)”。截至2019 年我国卫星导航专利申请量累计7万件,居全球第一位。其中,北斗系统作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四大核心供应商之一,相关产品和服务已输出到120余个国家和地区。基于北斗的土地确权、精准农业、数字施工、车辆船舶监管、智慧港口等解决方案,已经在东盟、南亚、东欧、西亚、非洲等地区得到应用。

4.ICT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大幅提升

我国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ICT服务企业,这些企业逐步由单纯的硬件设备制造商向软硬件一体化的服务型制造商转型,尤其是软件企业不断拓展融合应用,加强产业链协作,整合上下游和跨领域资源,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日益突出。《财富》杂志发布的2019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全球共有55 家 ICT 企业上榜,中国与美国并列第一,各有17家企业上榜。 中国企业含台企。2020年1月工信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软件百强企业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8212亿元,增长6.5%,其中1/3以上的企业收入增长超20%,华为、阿里、百度、腾讯、中通、海尔、京东、中兴、浪潮、中软排名前10位。2019软件百强企业R&D投入强度均超过10%,研发人员合计67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6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13万件,同比增长50%以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开源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正在加速拓展。如华为、阿里、浪潮、用友等企业纷纷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方面,软件业正加速与传统产业融合,另一方面,制造企业的信息技术能力快速提升。如海尔、大疆、大族激光等以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也跻身前30位,标志着这些制造企业已经向数字化、智能化的服务型制造升级。

5.ICT服务业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双向发展

在利用外资方面。我国拥有世界最大的信息技术消费市场,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的应用场景丰富。同时,我国不断完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使ICT产业依旧成为外资青睐的主要领域。2018年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16.6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8.64%,相当于2004年的12.7倍,是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表4)。2020年4月,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与里昂商学院联合发布《中国ICT产业营商环境白皮书》显示,2018年ICT外资企业在华投资总额2570亿美元,2004—2018年ICT外资企业在华收入规模扩大360%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年复合增长率达23.7%,高于电子信息制造业13.3个百分点。苹果、英特尔、诺基亚三家企业在华收入近五年涨幅均超过50%。

在对外投资方面。《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外投资56.3亿美元,居各行业第五位,同比增长27.1%,占当年流量的3.9%(表4);截至2018年该领域境外企业2393家,占我国境外企业总数的5.6%。华为、中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通信业对外投资的主力军。《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电信在海外的投资存量达13.72亿美元,中国移动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网络建设累计投资98亿港元。华为、中兴广泛参与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信网络设备、IT设备和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应用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收入占比超过50%,华为在全球设立研发中心超过16个。中国通信服务公司在4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构,在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刚果(金)、沙特、缅甸等国家和地区拓展20多个总包项目,合同总额超10亿美元。阿里巴巴在全球推动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建设,促进普惠贸易发展,支持全球80%的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一)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是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1.技术咨询和服务是企业技术出口的主要方式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出口占企业总数的73.8%,计算机软件出口占26.9%。由此可见,离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ICT企业服务出口的主要来源。企业技术进口的总体比例并不高,其中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进口方式为主的企业占比最高为23.8%(图9)。

2.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对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最大

问卷调查显示,企业承接离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呈现出显著的外溢效应。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人才素质提升、产品交付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对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作用最为明显,占问卷企业的67%;其次是促进人才素质提升,占问卷企业的54.4%;此外,在交付能力、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均有显著提升作用,分别占问卷企业的30.6%和13.8%。从问卷企业的类型看,大型企业比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指标占比都高,表明外溢效应更加明显,说明我国许多大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通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增加了技术积累,提升了技术创新能力和人才素质(表6)。据问卷调查企业反映,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获得技术外溢的途径主要体现在示范效应、人才效应、产业集聚效应等方面。一是国内企业在外包合同执行过程中通常要接受发包方的技术、规则、标准等方面的培训,本土企业在学习和与外国技术人员共同工作过程中快速掌握行业先进技术、知识、规则、标准和管理经验等,促进本土软件企业快速提高研发水平,融入全球ICT价值链体系。二是技术人员在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之间频繁流动。据南京雨花谷软件园介绍,一个软件技术人员大概平均三年跳槽一次。尤其是早期一批技术管理人员从跨国公司跳槽创立本土软件企业,这些企业都成为我国ICT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是国际服务外包加速了软件园区的产业集聚,集聚效应不仅促进了同业竞争,也产生了示范作用,加速了技术扩散。

(二)技术进口同样对创新能力具有促进作用

问卷调查显示,技术进口对于ICT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人才素质,促进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专利增长等方面。问卷企业中有31.3%认为技术进口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明显,20%的企业认为对人才素质提升有明显作用,13.8%的企业认为对服务模式创新有提升作用。此外,还有部分企业认为促进了专利增加和业态创新。从问卷企业的类型看,大型企业比中小微企业在各项指标中的占比高,反映出技术进口对大型企业产生的外溢效应更加显著;内资企业在各项指标上都优于外资企业,反映出技术进口对于内资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更加显著(表7)。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上述研究证明,对外开放是提升我国ICT产业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证明了“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当前,由于美国对华战略调整导致中美大国博弈和战略竞争加速演变,其中技术脱钩是美国遏制我国崛起发展的核心战略意图,数字技术是美国对我国进行技术围堵的重点。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要求我们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变局中开新局。随着数字技术引领的全球科技革命日新月异,在产业链高度融合、技术复杂性和研发强度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开放合作是全球技术创新的必然趋势。因此,提高开放合作创新水平,既是有效应对美国技术封锁和围堵的战略选择,也是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应以开放创新为引领重塑我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竞争新优势,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多边技术合作,参与全球技术创新体系和规则变革,在新的全球数字技术体系和数字经济版图中赢得机遇。

(一)积极扩大数字技术领域开放

第一,放宽数字技术领域外资市场准入。回顾20世纪80—90年代,我国电信设备市场几乎全部集中于“八大金刚” 即:爱立信、诺基亚、阿尔卡特、西门子、北电、朗讯、摩托罗拉、富士通。,以“巨、大、中、华”为代表的本土电信设备商刚起步就在家门口遭遇世界巨头的竞争。但我国并没有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而是通过开放市场促进竞争,发挥跨国公司在研发、规范、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外溢和示范带动效应,本土企业通过“干中学”和引进消化吸收快速提升了技术创新能力。因此,没有对外开放就不可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信息通信技术产业,更不可能出现华为这样的世界级企业和5G这样的世界领先技术。当前,大力吸引全球数字技术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更为重要。一是有利于增强内外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相互依赖性,营造互利合作共赢关系,对于形成“双循环”新發展格局意义重大,尤其能够发挥跨国公司的粘合剂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技术脱钩。二是以平等开放原则为基础为我国数字技术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海外并购、境外研发及建设数据中心等生产经营活动铺平道路。三是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和学习效应。内资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的相互学习、交流和促进,有利于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在技术标准、规范、规则等方面加快国际化步伐。

第二,发挥世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新技术。我国具有“市场换技术”的显著优势,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将为各国新的数字技术提供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的广阔空间,将成为孵化培育全球新技术的大市场。尤其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更加彰显国内市场优势,为吸引高技术跨国投资创造有利条件。要鼓励外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参与制造强国、数字中国、智慧城市等建设,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在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研发补贴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同等待遇。鼓励外资企业与我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研发合作模式创新,探索共创、共享、共赢的体制机制,鼓励合资、合作、交叉持股、专利交叉授权等开放创新模式。

第三,发挥外资在华研发中心的创新驱动作用。从ICT产业发展看,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力。这些研发中心不仅产生了大量专利技术,而且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对于提升我国信息通信技术创新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如到2019年三星公司在我国设立7家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达28亿元,研发人员达4000余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970个。目前,我国IT工程技术人才规模居世界前列,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将有条件吸引越来越多的外资研发中心落地。(二)稳步推进海外并购、研发中心、科技园区等技术型对外投资

加强技术型对外投资能够有效组合国外先进技术资源、促进技术要素流动。尤其是国际并购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获得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途径。在核心技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直接购买困难增多等情况下,并购可以有效规避技术壁垒,使企业短期内掌握核心技术。据晨哨并购统计,2018年我国企业在科技、媒体和电信业(TMT)领域的海外先进技术并购数占比为15.65%。近年来,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和科技园成为我国信息通信技术企业融入全球创新链,利用全球人才快速掌握前沿技术的重要渠道。华为、中兴、阿里、腾讯等企业分别在海外设立了研发中心。此外,华为公司在海外设立了36个全球联合创新中心,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上汽针对自动驾驶、网联汽车、大数据及软件技术等关键领域在以色列、泰国、印尼、英国、印度等设立创新中心和生产研发基地。建议对于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用于购置研发设备,聘用海外科学家,在海外申请专利等。高度重视在“一带一路”布局5G、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数字技术,在帮助沿线国家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的同时,输出我国的技术、标准和规则。(三)积极建立双边、多边和区域等多层次技术合作机制

当前,发达国家试图继续占据全球数字技术的主导地位,但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追赶势头加快。因此,数字技术既是各国竞争焦点,也是合作的重点领域,为我国更广泛地加强创新合作、拓展技术来源提供了空间。应积极与主要国家商签双边、多边和区域间的技术贸易投资合作协议,在推动自由贸易、投资协定中增加技术贸易、数字贸易等相关内容。重点加强与德国、法国、芬兰、意大利、英国等欧洲国家合作,加强与日本、韩国的区域合作,同时加强与印度、俄罗斯、以色列等国家的合作。一是基于平等原则,相互开放技术投资、技术贸易市场,构建共同研发、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创标准体系的技术合作新机制,形成标准互认、资质互认、规则互认的开放创新局面。二是建立促进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及有效监管的合作机制和政策对接机制。近期抖音、阿里等数字技术企业海外受挫与我国数字技术领域开放滞后有密切关系。因此,推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已成为我国面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快建立数据分类管理体制、跨境流动的监管机制,减少数据本地化限制。三是建立学术交流机制。建立科学家互访、技术人才互访、留学生互派等人才交流机制,通过举办国际论坛等活动促进各国技术相互交流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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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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