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云
“我时常腻烦自己,觉得借助旅行可以丰富自我,让自己略有改观。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就不会依然故我。”
原来大作家毛姆也常常“生活在别处”,把旅行当成一种释放和解脱。1922年某日,48岁的毛姆逆伊洛瓦底江而上,坐船从仰光航向蒲甘,游历蒲甘后他到了曼德勒,又用了整整26天骑马深入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柬埔寨、越南……
那年头毛姆怎么去蛮荒的景栋?骑马是一种说法,有文章说他骑的是驴,也有说他骑着骡子。骡子不正是马和驴杂交的后代?我们在车上无厘头地笑了一阵,才发现为这趟缅甸之行带上了艾玛·拉金的书《寻找乔治·奥威尔的缅甸》,却忘了毛姆那本“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客厅里的绅士》。
不过乘船抵达蒲甘后,毛姆肯定是坐着牛车晃荡的。记得他在下着小雨的清晨来到蒲甘,仆人找来一辆牛车,结实的木轮车,盖了层椰棕席子替他遮雨。“圆屋位于岸边,很是近水,周围全是大树、罗望子、菩提树和野醋栗。一截木梯通往用作客厅的宽敞阳台,后面几间卧房,都带浴室。”
毛姆下榻的“圆屋”何在?没找到资料。不过我们住的老蒲甘坦德酒店,正是在毛姆到来的1922年所建。它因英国威尔士亲王爱德华八世,也就是后来那位“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温莎公爵(上世纪)20年代曾光临而闻名。古雅黑色木质两层别墅保存完好,内有“威尔士王子套房”可以租住。这片酷热土地上,“去殖民化”强力驱散着帝国余晖,百年后的江上夕照却依旧美得如毛姆所写:“一日将尽,仿佛磨练性格的某一情感暂被世事淹没,各种色彩悄然回转,林木再度一片葱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