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招聘,“男性优先”?

2021-01-01 20:00:08杨鑫宇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1年9期

杨鑫宇

7月14日,一则由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发的招聘启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在这则启事中,一个由海口市琼山区妇联招聘的“办公室文员”岗位,在报名条件的第二条明确写着“男性优先”。长期以来,舆论对职场上的性别不平等问题高度关注,在招聘中设立“性别门槛”的做法,往往会受到舆论的严肃审视。而今,本该维护妇女群体劳动权益的地方妇联,却发布了这样一份宣称“男性优先”的招聘启事,无疑显得十分讽刺,也因此引发了广泛质疑。

7月15日,面对网上的批评与争议,海南省妇联回应称:已第一时间要求撤下招聘信息,市妇联、琼山区妇联正进一步核查整改。接受采访时,琼山区妇联副主席表示,招聘内容确有不妥,对此深表歉意。与此同时,这位妇联副主席还表示:这次招聘是补录工作人员,招聘对象需要负责偏远扶贫点的驾车工作。这一表述,听起来似乎是在解释当地妇联此前制定相关招聘要求的理由。但是,仅凭这样的理由,显然不足以让“男性优先”变得正当,更很难让那些有意投递简历的女性求职者信服。

从招聘岗位的定位属性上看,“办公室文员”这样的工作没有限定性别、或是规定某个性别优先的理由。就算考虑到“需要负责偏远扶贫点的驾车工作”这一理由,报名条件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有C1驾照”也足以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筛选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男性优先”的要求,既显得画蛇添足,也对本岗位潜在的女性候选人造成了直接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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