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仓,刘志新
[摘要]重大疫情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为有效消除重大突发事件对国有企业影响,需要探究重大突发事件产生机理,坚持科学、效能与协同治理原则,并从协同治理角度,构建以政府治理为主导,企业治理与公众治理相融合的新型治理模式,推进重大突发事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国有企业;突发事件;协同治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3.100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国有企业经济产生严重影响。2021年年末,新冠肺炎防控态势特别严峻,在我国个别省市强势袭来,对国家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成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大阻碍。协同治理属于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有效规避了“单一化”治理主体,有利于推进和实现社会制度优势的效能化。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国有企业要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积极与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形成协同整体,精准治理重大突发事件。
1重大突发事件协同治理的理论阐释
理论诠释是构建国有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治理新模式的前提和基础。从基础理论角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协同治理进行概念界定,为国有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提供理论支撑。
协同是具有共同目标的主体通力合作、共同行动。陈恒钧指出,协同是指以互信基础,两个以上主体以协议方式分享资源,共同承担责任。[1]协同治理是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行为。[2]当前,多元治理已被应用于管理学、政治学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