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朱栋铭
作为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数十年的必然产物,“4-2-1”家庭结构的出现对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家庭养老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导致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产生时间大幅提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19059万人,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3.5%,而联合国制定的老龄化社会新标准为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我国已远超此标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先富后老”,我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为“未富先老”,无论是政府养老支撑能力还是社会医疗服务能力都未达到与现状相匹配的水平,毫无疑问,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潜在风险因素。《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调,实现国民健康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这就要求我国养老产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唯有养老产业的良性发展,才能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当今社会的快节奏、过高的生活成本和过大的住房压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家庭偏向于选择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作为一个以老年人为目标客户的机构,养老院综合了各类社会资源,使老年人能够在最小的生活范围内享受到生活照顾、住处清洁、医疗保健、文化休闲等服务,在此养老不失为一种缓解家庭生活压力的方法。
我国有着尊老孝老的优良传统,如今却被曲解为孝老等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即为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