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徐萌
当前,学界对于我国政府责任追究制度展开了中国特色的行政问责制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相对不足。我国地方政府问责制尚处于发展阶段,虽然面临一些障碍,但也正在探索问责路径创新。地方政府致力于推进政府问责制,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和监督途径,构建和谐社会。媒体作为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也是一种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通过制作电视问政节目,不断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和政府问责制度,使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逐步实现善治。
国家行政问责制尚处于发展阶段,制度建设仍不完善,亟需丰富的法律保障内容。由于缺少完整的确保行政责任的法律体系,行政法律责任只是散布在一些单行法律条例当中,没有专门用于行政问责制方面的法律法规。[1]而且,在我国目前的行政问责程序不够流畅,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用,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此外,我国人民群众的民主、平等意识虽然有所提升,但问责意识仍需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功能仍不完善。
地方政府为了建设责任政府,需要不断创新问责形式,借助公共媒体,实现优势互补。政府要健全网络问政回应制度、网络问政考核和激励机制以及网络问政监督制度的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