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松桃分局固废中心 马应瑞
城镇生活污水处置设施是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经济健康发展和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是由细菌、无机颗粒等要素组成,会污染生态环境和威胁人类健康[1],因此,科学有效的处置污泥至关重要。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5476座,年污泥产量达3904万吨(含水率按80%计)。“十二五”末期贵州省城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达268.76万立方米/日,“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52.9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是污水体积的0.3%-0.5%[1],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预计2020年年产生污泥约115万吨(以每万吨产生干泥1.5吨,污泥含水量80%计算)。如果对污水进行更为深度的处理,其产生量会增加0.5-1倍[2],预计年污泥产生量达173万吨(以产量增加0.5倍,污泥含水量80%计算)。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时期,贵州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清理工程,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将进一步增大,随着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进一步推进,新建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逐步稳定,污泥产生量将进一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