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亮
(福建江夏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人才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平稳发展的保障,是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驱动力。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用高瞻远瞩的历史视角,对我国人才事业的发展做出诸多指示,形成了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对于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认为,“人”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他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马克思还强调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价值,认为人具有能动性特点,能够成为生产力其它要素构成的主导力量,离开了人,生产力的其它要素——不论是劳动对象亦或劳动资料(比如机器)——都是无意义的存在,无法在劳动生产中发挥作用。[2]
对于“人才”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才”概念的解释可以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人才与社会和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其二是,人才特指在这个社会中掌握了专门技术的人群。对马克思、恩格斯这一“人才”概念的理解,在其它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中仍有佐证,都进一步强调了人的具体性和现实性。人只有在与社会的联系中,才能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个人发展,掌握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技术,最终成长为“人才”,进而对社会构成进步意义,而众多人才的形成和汇集最终将凝聚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反过来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