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姝,何光喜,张文霞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促进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是各个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和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产学合作有多种形式,如果把传统上大学与企业间以“技术转移”为主要目标,一事一议性、临时性和短期性的合作称作“产学合作1.0”版,那么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大学以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为主要目标,依托项目、机构和人才等平台,在战略和组织层面上建立的深度融合、长期协作的合作研究关系,可被视作“产学合作2.0”版,主要形式是校企融合协同创新。当前,中国已经有少数领先科技企业开始探索和布局“产学合作2.0”,但大多数企业与大学的合作仍然停留在“产学合作1.0”阶段,对在基础研究和前沿领域与大学合作的需求不足、基础薄弱;政府在国家科技计划、科研组织和人才计划等层面也有推进产学融合协同创新的探索,但对“产学合作2.0”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的政策支持,许多深层次理论议题尚有待澄清,若干重要的潜在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本文在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分析及对中国相关调研的基础上,剖析了中国推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校企协同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从国家创新系统视角来看,主要发达国家创新体系都包括企业、大学和政府科研机构三大创新主体,各国在建设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打破创新主体之间的界限已经成为主要趋势,创新主体之间正逐步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在创新的各个阶段建立相互支持关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