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义乌 322000)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文件,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违规惩治手段等方面都做出指示,各省证监局随后也按照文件指示,联合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等机构开始准备相关监管工作。
文件中明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离不开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而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离不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和财务内控的把关。本文从信息披露的内外部环境角度分析了当前情况。
境外资本证券化时间长,且一直以来实行注册制,宽进严控,违规处罚力度强,管理层责任大。比如,根据美国证委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必须包含有管理层和内控部分,且更加强调管理层职责。此外,境外监管除了发行阶段,在持续披露等方面法律也十分完善。
我国资本证券化发展历程比较短,到90年代初才开始逐步建立中国自己的证券市场,第一批上市的企业只有30多家,并且规范性较差。近30年逐步开始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要求,但过程还是比较缓慢,一直到2006年,上市公司内控指引和信披管理办法才出台,而制度的颁发要落实,又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信披应付监管要求,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但是,近几年国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越来越严,各省证监局无论是对IPO审核,还是对已上市公司每年组织的培训中,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都是三令五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