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赖小龙
纪检监察体制不断改革的当下,完善监督体系能够有效促进党建工作引领体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推动从严治党、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结合国有企业的相关业务深化“三转”监督,使履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实现企业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从招投标领域案件产生原因及违规手段展开讨论,探讨了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可供参考。
招投标是一种涉及超多部门的复杂工作。由于各级监管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间的权力界限划分不够清晰,监管职权分属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无法有效整合,各项配套制度得不到统一,所以执行存在偏差。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投标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存在强管理、重检查,轻监督、慢处理以及后续监管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使违规行为发生的几率增大[1]。
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问题表明,很多基层涉案人员缺乏法治意识,不按规定章程操作是导致违纪违法案件易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尤其是基层项目的部分干部对招标投标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惯性思维下,法治观念不强。而且部分领导干部与工程建设老板来往过密,把工程建设与物资采购管理视为个人敛财工具,违规干预招投标过程和结果,图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