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文亮
为追求流量、商业利益,许多网络新闻报道追求“眼球效应”,制造“感官化”新闻,偏好用醒目、辛辣的主题和易造成轰动的呈现形式来刺激受众的感官,带来了伦理失衡、侵犯隐私、虚假新闻等问题。其背后是媒体公共性、专业性与商业化之间的矛盾,如何找寻媒介生态的平衡点,摆脱这一囚徒困境?
过去一年,新闻追求“眼球效应”“感官化”现象引发的网络热点事件频发,新闻伦理遭遇巨大挑战。本文根据刺激性、戏剧性、煽情性三个量化指标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
1.“感官化”网络新闻的刺激性。网络新闻“感官化”现象可以以能否刺激受众感官作为判断标准。“感官化”是一种在网络传播渠道便捷的做新闻方式,例如2019年某客户端在林志玲宣布婚讯后推送了一篇《为什么说林志玲结婚是一次失败的IPO》的文章,这篇文章在手机推送消息页面显示了一段不堪入目的文字。这样的新闻包装形式,是为了更好地传播信息还是为了“博眼球”、抢流量?
2.“感官化”网络新闻的戏剧性。为了追求流量和关注度,网络媒体将新闻事件戏剧化、感官化。如天津男子泰国“杀妻骗保”一案就曾引发舆论热潮。网络媒体把新闻事件当成连续剧一样定期上档,记者变成了编剧、导演。有些自媒体更是采取移花接木的方式,将新闻文本“换汤不换药”,抓住一个议题,就会显现“一窝蜂新闻”。
3.“感官化”网络新闻的煽情性。网络新闻“感官化”的煽情性是通过刺激感官来唤起受众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