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雄智 肖中华
“治大国如烹小鲜”,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也是新时代背景下的“新考卷”。经过长期探索,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且相对稳定的制度,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进入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针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了明确部署,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大数据技术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将大数据技术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领域日益得到广泛运用,各种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不断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政府公共服务中对大数据技术的挖掘和应用,不但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决策水平、服务效率,更提高了社会治理能力,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能,也进一步促使学界对大数据治理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在大数据治理概念方面,学界基本认为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数据的治理”,认为数据的自身逻辑和数据分析结果已成为治理主体进行决策的重要辅助工具,即数据创新了治理理念,是一种新形态的社会治理方法;二是“对数据的治理”,认为治理对象是数据本身,即是对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挖掘利用、可视化运用等(颜佳华、王张华,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