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杰
(甘肃省靖远县第一中学,甘肃 白银 730699)
在中小学教育阶段,由于学生自学及自我评价能力的欠缺,由教师为主动的教学评价是不可或缺的,它是教师进行下一阶段教学安排的重要考量因素。传统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以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作为考查对象,随着以核心素养为指导的现代素质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教学评价的内容和形式也愈发变得多元化、多样化,因此要实现对教学质效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估,就需要形成全新的评价原则和措施。
在核心素养教学理念的指引下,高中语文评价必须要从学生的品德、智力、习惯、能力等方面,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才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加实用的教学指导。概括而言,高中语文教学范畴内的评价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科学性原则。高中语文评价应当严格遵循高中教学的客观规律,真实反映出语文教学的重点和特点,此处的“科学性”不仅仅是对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科学认识而言的,也要考虑核心素养渗透方式、侧重方向、实现途径等科学性。
其次是全面性原则。核心素养教学理念颠覆了传统“唯成绩论”“唯升学论”的教学思维。这意味着评价视阈得到了较大拓展,宏观上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评价依据,在具体的语文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构建精细化的评价项目,如“读写能力”“诵读能力”“德育体验能力”等,总体上高中语文评价也需要从以上诸多方面对教学进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