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一
1930年代,梁漱溟先生在山东邹平从事乡村工作,特别重视社会组织建设,视其为“顶要紧”的事。乡学、村学是其精心设计的组织构造方案,它们以“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为目标,融教化、教育及自治于一体,回应近代以来的政教危机;以组织的力量引进科学技术、发展经济,破解乡村凋敝的困局。此方案汲取传统乡约“人生向上,志气提振”之优势,又能改消极的顾恤为积极的合作,从而创造出一种“新乡约”“新礼俗”,为中国文化寻找一条新出路[1]311。既然梁先生亲口将乡学、村学定义为“新乡约”,对于它的性质,似乎不必有太多疑问。以至今日,我们仍会不自觉地将乡约作为乡学、村学的“原型”。
不过,这一理解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凸显乡学、村学的学校属性。换言之,乡约即学校。所有乡民、村民,除了家庭宗族、乡亲邻里的身份关系之外,亦是师生同学关系,甚至后者更为根本。就此而言,乡、村已经不仅仅是地理、习俗、历史语境下自我演化的血缘、地缘共同体,更是志趣相投、彼此砥砺、共求进步的学习共同体。
其实,梁先生有一社会本位的教育系统草案,将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合并。囿于当时的行政区划,以便利起见,行政区域即教育区域,自上而下分别是国学、省学、县学、区学、乡镇学,共五级(1)1933年,邹平县政建设实验开始后,取消原来的7个区,全县划分为14个乡,乡设乡学;乡以下的村经改并后,逐步建立村学。在此次调整之前,邹平县有7个区157个乡镇。……